·约定仲裁条款的注意事项包括几种 约定仲裁条款的注意事项包括几种1、要有申请仲裁的意思表示。2、仲裁事项:仲裁事项必须与当事人有特定的法律关系,而且只能是合同纠纷或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婚姻、收养、监护、抚养、继承等民事纠纷不能申请仲裁。3、选定仲裁委员会当事人在协议中必须写明具体的仲裁委员会,仅有仲裁地点而没有仲裁机构的,仲裁协议无效。凡因合同引起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
·犯了变造公司债券罪既遂一般怎么判? 犯了变造公司债券罪既遂一般怎么判?犯了变造公司债券罪既遂的判刑, 是根据《刑法》第一百七十八条 【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伪造、变造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
·债权债务抵销协议范本实例 债权债务抵销协议范本实例 债权债务抵销协议范本 甲方:工程欠款公司) 乙方:承包商 丙方:(抵偿房屋公司) 鉴于: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或乙方指定的第三方购买丙方开发建造和销售的 (项目名称)部分物业之认购定金、购房款,丙方同意以乙方承建的甲方项目之 (合同编号)之工程合同(下称“工程合同”)尚未结清工程款与之互抵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供三方信守: 一、债权债务抵消 1.1、三方确认...
·根据法律规定借条有法律效应吗? 根据法律规定借条有法律效应嘛?根据法律规定借条有法律效应,但是必须是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之下所打下的欠条,借条的有效期是指借条的诉讼时效,借条的诉讼时效不影响借条本身的效力。只要是合法签订的真实有效的借条无论多久,借条本身都是有效的。时间只是确保是否超过了诉讼时效,是否会得到法律的保护问题。关于借条的诉讼时效,与民间借贷的诉讼时效一样要看是否约定了还款时间,如果写明了还款日期,那么诉讼时效就从还款日...
·企业借款担保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企业借款担保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企业向银行申请贷款时银行一般都会要求企业提供担保,签订担保合同,那么企业借款担保合同有效吗?一般的担保合同都是有效的,我们更关注企业借款担保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以及企业借款担保合同无效怎么办。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企业借款担保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一)公司董事、经理私自所为的担保无效。《担保法解释》第四条规定,公司董事、经理违反《...
·如果醉酒驾驶罚款两万合理吗 如果醉酒驾驶罚款两万合理吗? 针对社会上出现的大量饮酒驾驶的现象,我国前段时间出台了相应的法律条文来对应,从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和处罚两个方面加大了对饮酒驾驶的处罚。但是就题目中所提到的情况也确实是没有听过,醉酒驾驶罚款两万合理吗,法院这样的判决是否符合法律的规定呢,下面就请看看小便的看法。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饮酒驾驶: 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
·借钱不还怎么开口要 自己首先要弄清楚,是不是朋友将借钱这件事忘记了,有的朋友的记性是不太好的,先问问他的朋友,看看有没有借钱不还的习惯,得知不还的原因再进行解决。就是先要找他协商一下看给不给钱。要是实在不行的话就直接起诉吧。《诉讼时效司法解释全文》第六条未约定履行期限的合同,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可以确定履行期限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不能确定履行期限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债权人要求债...
·银行小额贷款需要哪些条件 银行小额贷款条件:1、在中国境内有固定住所、或有当地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住证明)、或有固定的经营地点的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2、有正当的职业和稳定的经济收入,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3、无不良信用记录;4、贷款用途不能用作炒股、购房、赌博等行为;5、贷款人规定的其他银行小额贷款条件。《个人贷款暂行办法》第十一条个人贷款申请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借款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
·民间借贷中存在哪些风险? 民间借贷也就是非金融机构的借款,普遍体现在亲朋好友之间的借贷等。由于民间借贷不像银行借贷那样有很多法律条款的约束,也就导致民间借贷存在不少的风险。具体来说,民间借贷中存在哪些风险呢?对于借贷双方来说,应该怎样防范民间借贷中的风险?对于这些问题,本文将一一为您进行介绍。 一、民间借贷中存在哪些风险 (一)债务人信用的风险关于债务人的身份问题,有两点值得注意:1、债权人应当审查债务人的身份证件,并要求...
·借款合同纠纷到哪里起诉 借款合同纠纷到哪里起诉借款合同纠纷可以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起诉。《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八条规定,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
·什么是企业债务危机,如何应对企业债务危机 什么是企业债务危机,如何应对企业债务危机这些年来,随着大量企业的发展,企业的债务也随之曾多。这些债务很可能会成为企业的巨大威胁,甚至使之倒闭。因而,了解并及时对企业的债务危机做出应对是极为关键的,当然,一些关键的知识是很需要的。我们将在下文为您详细的介绍什么是企业债务危机以及企业债务危机如何处理的相关知识。(一)企业债务危机的定义企业债务危机就是 企业出现 资不抵债,因无法偿还 银行借贷、 民间借...
·债务纠纷夫妻一起承担吗 债务纠纷夫妻一起承担吗这要看债务的性质,如果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话,那么不管夫妻是否离婚都应当由夫妻共同承担,但如果属于一方的个人债务,那么与另一方无关,除非另一方自愿承担,否则从法律上并无义务与对方一起承担其个人债务。二、离婚夫妻债务怎么还《婚姻法》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本条是...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Copyright Reserverd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