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跟分公司签合同风险有哪些

跟分公司签合同风险有哪些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十二条的规定,依法登记的分公司属于“其他组织”。“其他组织”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条规定,其他组织可以和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签订合同,从而成为合同主体。《公司法》第14条第1款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二、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第3款规定: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经营管理的财产不足以承担保证责任的,由企业法人承担民事责任。该条第4款规定: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提供的保证无效后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由分支机构经营管理的财产承担。企业法人有过错的,按照担保法第29条的规定处理。在实践中,由于分公司占有和使用的财产归属于总公司,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与总公司在经济上统一核算,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即使分公司有能力承担部分或全部责任,实际的和最终的责任承担者还是总公司。因此,在一般情况下,分公司不能作为独立的被告来承担责任。司法实践多是分公司与总公司作为共同被告,判决共同承担责任。因此,总公司对分公司的债务,既不是承担连带责任,也不是承担补充责任,而是直接承担清偿责任,债权人无需先向分公司主张,可直接要求总公司偿还债务。总公司具有领导分公司的权利,即分公司的相关情况必须由总公司来作出决定,因此在签订合同时,由总公司直接签订,分公司只有办理相关事项的权利,如果与分公司直接签订合同,则显然是违反了我国公司法的相关法律规定的,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相关的分公司不具备独立法人条件的,属于总公司的分支机构,没有偿还债务的能力,所以签订这类合同时,应积极的到总公司进行报备。这类合同应积极的进行备案,备案后对这类违法行为进行相关的保护,进行相关的审理和判决工作。



相关内容:

·有限公司设立的条件
    有限公司设立的条件 有限公司设立的 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法定人数是指法定资格和所限人数两重含义。法定资格是指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可以作为股东的资格。法定人数是《公司法》规定的注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公司法》...


·企业增资扩股时大于注册资本需要哪些资料
    企业增资扩股时大于注册资本需要哪些资料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2、公司签署的《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公司加盖公章)。3、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4、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内容应...


·一、在烟台醉驾之后会被公司开除吗?
    一、在烟台醉驾之后会被公司开除吗?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


·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办法是怎样的
    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办法是怎样的 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第一章 目的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经济合同的管理,防范与控制合同风险,有效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适用范围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对外签订、履行的建立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各类合同、协议等,包括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加工承揽合同、运输合同、资产转让合同、仓储合同、供电(水、汽)合同、服务合同等。 第三章 ...


·公司法中关于公司注销的规定的注销程序怎样的?
    公司法中关于公司注销的规定的注销程序怎样的?公司从成立到注销都是需要完全按照公司法当中的相关规定来进行的,当然在现实生活当中,公司设立的问题被更多的人关注着,其实公司法当中公司的注销的问题也是非常的重要的,当然不管是公司的设立还是注销都是有一定的程序的,那么公司法中关于公司注销的规定的注销程序怎样的?公司法中关于公司注销的规定的注销程序怎样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四条、第一百八...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人数是怎么规定的?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人数是怎么规定的? 在我国公司的形式包括了股份有限公司以及有限责任公司等等。股份有限公司是指以出资额作为股份所设立的公司,注册股份有限公司要求注册资本要达到500万元以上,同时,它对发起人的人数有一定的要求,那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人数是怎么规定的?一起通过以下文章作一个详细了解吧。 一、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人数是怎么规定的 我国公司法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 2人以上20...


·无缘无故被开除了公司应承担什么责任
    无缘无故被开除了公司应承担什么责任 1、单位无故辞退员工,属于《劳动合同法》规定中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主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二倍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 2、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


·企业各部门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是什么?
    企业各部门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是什么? 在任何时候,安全问题都是第一的,安全都不能保障,其他还有什么可说的呢,对于安全生产岗位方面,国家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安全生产岗位是在各方面都根据国家的指导,对各方面进行监督和维护,那么企业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是什么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 企业各部门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1、公司安全检查科安全生产管理岗位责任制 (1) 协助领导组织推动俺去昂生...


·私拿公司钱怎么判刑
    视情况而定,如果数额较小则不判刑,公司给予处罚;若数额较大,则以职务侵占罪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若数额巨大,则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


·公司垫资虚假出资的危害有哪些?
    公司垫资虚假出资的危害有哪些?现在有一些小公司为了显示公司实力,会采用垫资虚假出资的非法形式制造公司注册资金大的虚假现象。这种行为社会危害大,是国家法律法规不允许的。那么垫资虚假出资危害有哪些?虚假出资还有哪些表现形式?下面我们通过我们的这篇文章来做个大体了解。 一、垫资虚假出资危害有哪些? 垫资在法律上会涉及到虚假出资、抽逃注册资金这两个问题。并且在财务上会留下无法弥补的漏洞。另外,有许多代办工...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方式有哪些?
     一、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方式有哪些?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方式有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两种方式。 (一)发起设立。 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不向发起人之外的任何人募集而设立公司。 1、发起设立的程序包括以下几方面: (1) 发起人认购股份。 发起人应当书面认足公司章程规定其认购的股份。认购采用书面形式,载明认股人的姓名或名称、住所、认股数、应交股款金额、出资...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怎么做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怎么做 一、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怎么做? 1、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股权的,由转让股权的股东向公司董事会提出申请,由董事会提交股东会讨论表决;股东之间转让股权的,不需经过股东会表决同意,只要通知公司及其他股东即可。 2、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对转让股权的数额、价格、程序、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做出具体规定。 3、在转让股权过程中,凡涉及国有资产的,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应进行资...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