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资料有哪些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资料有哪些
一、什么是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技术资料?
它是指建筑施工企业按有关规定要求,在施工管理过程中所建立和形成的资料,它是对建筑工程安全生产过程管理的真实记录。它的作用是:指导生产;预知危险,消除隐患;反映施工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二、如何管理安全资料
安全管理资料是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基础工作之一,也是检查考核落实安全责任制的资料依据。同时它给安全管理工作提供分析、研究的材料,从而能够掌握安全动态,以便对每个时期制定行之有效的措施,实行目标管理,达到预测、预报、预防的目的。一个施工现场的安全技术管理资料的收集整理水平,直接反映施工企业和项目部的安全管理状况。安全管理资料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建立健全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中心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是企业安全管理中最基本的一项制度。
1、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
公司应建立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体系和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体系。这两种体系责任制要分别落实到具体人及具体部门,责任制内容要详细,有针对性、有时效性。同时项目部还应建立各工种安全生产责任制体系及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经济承包中的安全生产指标
经济承包合同中应明确承包期间要实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负伤频率、设备完好率、尘毒浓度合格率、教育培训以及防噪声扰民等问题。内容要具体,标准要明确。在经济承包合同中明确安全生产指标,目的在于:查阅此项资料可以考察一个公司是否将工期、质量和安全处于同等位置。所以施工现场应存放公司或分公司与项目部签订的内部经济承包合同。有的施工现场存放了建设单位和公司签订的承包合同,这是不正确的。公司和分公司或项目部签订了安全生产合同,也不能代替内部承包合同。在内部承包合同中要有安全文明施工方面的指标。
3、责任制的考核
责任制考核按各级各部门及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考核公司、分公司和项目对有关部门和人员应分级考核。如施工员、安全员等的考核工作可以由项目部进行,公司和分公司只考核到项目经理考核时间,有的公司规定每季度或每半年对项目部考核一次,但有许多小型住宅工程几个月内就完工,就可能出现考核空档。因此,不管公司或分公司,对项目部的考核应每月组织一次。
三、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
1、安全管理目标的制订
公司应每年制订年度安全管理目标,并以公司文件形式下发各分公司、项目部。在管理目标中,应包括伤亡控制、安全达标和文明施工内容。
2、安全管理目标的分解
应分两步分解。第一步,可采用网络图的方式将公司的管理目标分解至分公司和项目部,确定每一项目部和工程的具体安全管理目标。比如文明施工的分解,公司确定的年创建几个部级、省级或市级安全文明工地,要将这一目标先分到各分公司,分公司再分解到项目部和具体工程,确定某个工程是创建哪一级安全文明工地,然后制订达到这一目标的保证措施。第二步,将工程管理目标(任务)分解至具体责任人。以文明施工为例:要搞好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管理,必须按照JCJ59-99中文明施工的要求进行分解并落实到具体责任人,这些工作做好了,文明施工肯定能做好。因为文明施工考核的就是这些内容。对伤亡事故的分解,应根据施工现场常见的事故如高处坠落、触电、中毒、坍塌、机械伤害等进行分解;安全达标应根据标准中汇总表的内容如安全管理、文明施工、脚手架、基坑支护和模板工程等项目进行分解。
在检查中,多数现场第一步分解做得不错,但将工程的管理目标向责任人分解时,往往出现分解不细或责任不清等问题。如有的工程将文明施工一项由一人负责,或者分解得很不清晰。分解责任人时,同一人可同时负责多项子工作。
3、管理目标的考核
考核时,要按照目标分解的人员和保证措施进行考核。有的现场目标分解不明确,导致考核的内容、人员出现混乱,和现场管理人员的责任制考核分不清。目标考核的方式也应和责任制类似,要分级考核,考核时间不宜过长。
四、编制安全施工组织设计
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是针对单位工程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不安全因素,依据施工安全技术管理规范标准,在管理和技术方面制定具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确保在施工生产过程中避免发生人身伤亡、机械事故,从而为公司风险经营提供可靠的安全保障。因此每项工程都应根据建设项目的自身特点和条件制定具体的、针对性强的安全施工组织设计。
1、所有的建设工程开工前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必须针对工程特点、施工现场环境、施工方法、劳动组织、作业条件、使用的机械设备、临时用电、架设工具以及各项安全防护措施等制定安全施工的技术措施。
2、对于结构复杂,危险性大,特点较多的特殊工程(①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②土方开挖工程;③模板工程;④起重吊装工程;⑤脚手架工程;⑥拆除、爆破工程)必须编制专项施工安全技术方案,并附有安全验算结果。
3、危险性大、高温作业多的建筑工程应单独编制季节性施工措施(主要指夏季、雨季和风季)。一般建筑工程可在施工组织设计的安全技术措施中编制季节性安全施工措施。
4、对于临时用电设备数大于5台或设备总容量大于50kW.h时必须单独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临时用电工程必须采用TN-S系统,设置专用保护零线;配电系统采用“三级配电两级保护”同时规定开关箱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临时用电平面图、主平面图和接线系统图应单独绘制,小型施工机械和移动电动工具要有明确的安全用电规范。
5、会审和审批。施工组织设计是安全技术资料中最重要的技术文件之一。施工组织设计由工程技术人员编制完成后,要交具备法人资格的公司,由公司安全、技术、设备、财务和工会等部门进行会审,并经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
6、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
按照规定,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应包括一般工程(项目)的安全措施、专业性较强项目安全技术措施和季节性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五、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工程开工前,工程技术负责人要将工程概况、施工方法和安全技术措施向参加施工的工地负责人和职工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本着谁负责施工谁负责质量、安全工作的原则,各分部工程技术负责人在安排施工任务的同时,必须要对施工班组操作人员进行书面技术、质量、安全交底。交底内容包括:准备施工项目的作业特点和危险点、针对危险点的具体预防措施、应注意的安全事项、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标准、发生事故后应及时采取的避难和急救措施等。
1、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包括地基与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装饰与门窗工程,脚手架工程,临时用电工程,垂直运输机械、施工机具、水暖、通风工程,电气安装工程,防火工程,其他工程,以及各工种安全技术交底等内容。
2、要根据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结合具体施工方法及施工现场作业环境,制订出全面、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内容。
3、安全技术交底要与施工技术交底同时进行;交底人应是技术员而非安全员或安全资料员。
4、安全技术交底应根据施工进度、施工部位分阶段多次交底,不可图省事一次交齐。
5、安全技术交底应一式两份,交底人与接底人各持一份,且双方签字后生效。
6、各工种安全技术交底一般同分部(分项)工程交底同时进行。如果工程的施工工艺很复杂,技术难度大,作业条件很危险,可单独进行工程咨询,以引起操作者高度重视,避免安全事故发生。
六、加强安全教育
安全教育的目的主要是提高全员的安全生产素质,提高公司的安全管理水平和职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安全教育主要包括安全生产思想、安全知识、安全技能、法制教育四个方面。
1、安全生产思想法制教育
通过学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掌握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提高全体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政策水平,充分认识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
2、安全知识教育
全体职工都必须接受安全知识教育,通过安全知识教育和培训,使全体职工掌握必备的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安全知识教育的内容:本公司的生产状况、施工生产工艺、施工方法、施工作业的危险区域、危险部位、各种不安全因素及安全防护的基本知识及各种安全技术规范。
3、安全操作技能教育
就是要结合本专业,本工种和本岗位的特点,熟练掌握操作规程、安全防护等基本知识,掌握安全生产所必须的基本操作技能。对于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作业人员,要经过专门培训,通过考试合格取得岗位证书后,持证上岗。
安全教育形式有:新人场工人三级安全教育;经常性教育;适时教育;纠正违章教育;季节性及节假日前后教育等。安全教育内容应具体并记录在职工安全教育档案中。
安全教育考核可采用口头或书面等不同形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安全教育内容须经受教育人签字后生效。
总之,施工现场建立和健全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是保障安全生产的重要组织手段。安全技术资料是安全管理基础工作,是检查考核安全责任制的文书依据,同时,可为安全管理工作提供分析、研究的资料,从而达到预测、预报、预防事故的目的。因此,只有将安全管理资料规范化、标准化、严格按照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才能遏制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切实地保证安全生产。
需要注意的是加强安全教育中的安全生产思想法制教育、安全知识教育、安全操作技能教育等都是重中之重。以上,就是的我们为您整理的关于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资料的相关问题的介绍,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相关内容:
·根据劳动法规定协警加班有工资吗?
根据劳动法规定协警加班有工资吗?根据劳动法规定协警加班有工资,任何种类的工作都需要加班费用的支付,协警他也是属于我们国家正规的签订劳动合同的一种工种。《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
·用人单位可以辞退员工的情况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四十、四十一条规定,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法的情形有: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误工费的计算方式是什么?
误工费的计算方式是什么?
1、有固定收入的:
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乘误工时间
注:对有固定收入的,应当按照其实际减少的损失计算误工费损失赔偿。至于受害人是否能够负担得起,则是执行的问题。
2、无固定收入的:
2.1受害人能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
误工费=误工时间(天)乘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水平(天/元)
注:收入状况的证明包括纳税凭证、单位出具的证明等。
2.2受...
·工伤职工要想获得最后的赔偿,那么进行工伤认定、工伤鉴定,这些
工伤职工要想获得最后的赔偿,那么进行工伤认定、工伤鉴定,这些都是必不可少的步骤。其中进行工伤鉴定,也可以说是进行劳动能力鉴定。那要是当事人不服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怎么办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不服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怎么办
1、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对初次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申请再次鉴定,除提供申请劳动能力鉴...
·公司如何和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公司如何和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一)法定解除。
法定解除是指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法定解除合同情形,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劳动者可以依法解除合同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
1、辞职权:我国《劳动法》第31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复函》(劳办发[1995]324号)规定:“劳动者...
·员工入职手续如何办理
员工入职手续如何办理
1、填写《员工履历表》。
2、发放向新员工介绍公司情况及管理制度的《制度汇编》,使其具备基本公司工作知识,要求其通过公司内部网络了解进一步情况。
3、按照《新员工入职手续清单》逐项办理入职手续。
4、确认该员工调入人事档案的时间。
5、向新员工介绍管理层。
6、带新员工到部门,介绍给部门总经理。
7、将新员工的情况通过e-mail和公司内部刊物向全公司公告。
...
·劳动争议调解程序有哪些?
劳动争议调解程序有哪些? 劳动争议调解程序有哪些
一、申请与受理。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并自愿选择调解的,应及时申请。调解委员会接到调解申请后,应对调解申请书进行审查,看其是否符合受理条件和范围。经审查决定受理的,应征询对方当事人的意见,对方当事人愿意调解的,应将调解的地点、要求等以口头或书面形式通知双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不愿调解的,应作好记录,在三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申...
·我国劳动合同法调整的对象及原则分别是什么?
我们同用人单位发生劳动合同纠纷后,首先应该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理。随着用工领域出现的新变化,我国劳动合同法也在不断调整,以求完善。那么我国劳动合同法调整的对象及原则分别是什么?下面我们一起来听听我们的声音吧。
一、我国劳动合同法调整的对象是什么呢?
法律是以人的行为关系为调整对象的社会规范。就《劳动合同法》 而言,其调整对象只能是劳动合同关系,而且凡是劳动合同关系都应当且只能由《劳...
·疫情期间员工工资如何发放
疫情期间员工工资如何发放
(1)假期工资待遇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要求,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至2月2日。
在春节假期延长假期间,企业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工资报酬。
春节假期延长假期间,企业按照原工资计发方式支付职工工资,并不得强制职工休带薪年休假。
(2)延迟复工期间工资待遇
关于停工、停产期间...
·入职没有签劳动合同有什么后果?
步入社会之后,无论从事什么工作,都要和对方签订劳动合同,来让自己的合法劳动受到法律的保护。如果入职没有签劳动合同,那么基本的社会保障可能无法实现,并且也有可能是自己陷入不必要的劳动纠纷中。下面我们为您整理了有关劳动合同的资料,您可以了解一下。一、入职没有签劳动合同有什么后果1、没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要支付双倍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
·劳动关系跟岁数有关吗?
我们知道,要成为劳动必须是年满十六周岁以上才可以,为满十六周岁都是称童工,也就是说要想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不仅要有劳动能力,还有你的年龄是否年满十六周岁有关系,由此可见,对于劳动关系跟岁数有关吗?答案是肯定的,接下来就让我们将为您解答,提供您参考。
一、劳动关系跟岁数有关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法...
·单位辞退员工必须支付赔偿金吗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上述第36条、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除了上述情形以外,用人单位辞退员工的,就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