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土地承包合同能贷款吗,有什么条件?

土地承包合同能贷款吗,有什么条件? 一、土地承包合同能贷款吗?
土地承包合同能贷款吗?根据《物权法》和《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农信社可以办理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
二、土地承包合同贷款有什么条件?
设定抵押要合法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承包人因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或其他生产经营项目而承包使用、收益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的土地或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的权利,是农村承包经营关系的新型物权。
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转移法定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依附于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其本质就是集体土地的使用权。
土地承包经营权并不是所有都可以抵押的,必须同时符合以下几个条件的土地才可以抵押:
(一)只能适用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的承包;
(二)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上述农村土地,并且已经依法登记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的;
(三)须经发包方同意抵押。超过上述范围,例如将其承包耕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抵押是无效的,不会获得法院的支持。
抵押条件要具备
(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要合法取得,并拥有具备法律效力的权属证明材料(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合法合规的农村土地承包或流转合同);
(二)土地承包经营权产权关系要清晰,符合“依法、自愿、有偿”的土地流转原则,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和相关手续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
(三)具备持续生产能力的果场、林场、养殖场、农业种植基地及其它符合抵押条件的农村土地;(四)经营土地没有改变农业(或渔业、林业)用途。
价值认定要合理
(一) 土地承包经营权价值根据抵押当事人提供的有资质的价值评估中介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意见书)进行确认;
(二)或按照当地政府有权部门公布的同期辖区内各地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基准价格协商确认。
抵押登记要合规
(一) 办理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应及时到县级政府指定登记部门进行登记(一般为农村经营管理局)。
(二)抵押登记应至少提供以下材料:
1、抵押登记申请书;
2、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权属证明材料(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承包合同、流转合同等);
3、地上附着物价值情况说明;
4、抵押合同;
5、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共有权人同意抵押的书面材料;
6、抵押人与抵押权人身份证明要件(包括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
7、抵押物的评估报告或评估确认书;
8、抵押登记部门要求的其他资料。
土地承包合同能贷款吗?很多朋友在承包土地之前都会有这样的考虑,因为土地的再次规划和建设都可能会涉及到大笔资金的使用,当然,并非是每一家每一户都可以一次性拿出这么多的闲置资金的,因此,贷款也就成为了我们最佳也是最快的渠道。
相关内容:

·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有变化吗?
    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有变化吗? 一、土地补偿费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二、青苗和附着物补偿费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的内容范本是怎么样的?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的内容范本是怎么样的?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的内容范本是怎么样的? 甲方(承让方): 乙方(承包方): 为发展村庄经济,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本着自愿、平等、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此合同。 一、租赁土地位置及面积 甲方将位于柳五村范围内的土地承包给乙方,其四至为:东至 ;西至 ;北至 ;南至 , 共计 亩 二、租赁期限及用途 1、租赁期限 年,...


·征地拆迁中,行政复议决定迟迟未履行该怎么办?
    一、征地拆迁中,行政复议决定迟迟未履行该怎么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第三十一条 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日。  行政复议机关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应当制作行政复议决定书,并...


·50年土地使用权商品房到期了怎么办?
    50年土地使用权商品房到期了怎么办?50年土地使用权商品房到期了怎么办?现如今随着社会的不断的发展,人们生活不断的提高,商品房的开发与交易也越来越常见。我相信大多数人都知道,商品房最常见的产权就是70年和50年,这年限只是土地使用权的年限,当然,每个人买商品房的时候都想要买产权年限长的,但是也有年限短的,那么我么就来看下,如果50年土地使用权商品房到期了怎么办?一、综合用地房屋建筑产权年限是50年...


·在外地身份证丢了怎么挂失和补办身份证?
    在外地身份证丢了怎么挂失和补办身份证?在外地身份证丢了需要到当地的派出所来提出申请,然后进行挂失和提交材料进行补办。公安部印发了《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允许公民在非户籍所在地办理身份证的更换、挂失、补办。意见明确,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公民,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申请换领...


·近年来,我国社会对房地产税的呼声越来越高,国家在这方面也一直
    近年来,我国社会对房地产税的呼声越来越高,国家在这方面也一直努力,并且,做一些大中城市进行试点。上海市作为一线城市,属于房地产税试点范围。房地产税和老百姓的利益息息相关,那么,上海市房地产税的征收标准是什么?下面我们一起看看我们给出的这篇文章。 一、上海市房地产税的征收标准是什么? 房产税征收标准从价或从租两种情况: 1、从价计征的,其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一次减去10%-30%后的余值; 2...


·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有哪些?
    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有哪些?我国的城镇土地是属于国家的,因此,不管是个人还是单位,要想在城镇土地上进行生产建设,就必须先拿到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是一种重要的物权,持有者可以将其抵押、入股或者出租。而在获取方式上,也有多种途径。那么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有哪些?下面请看我们总结的这篇文章。 一、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有哪些? 1、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


·土地承包经营权善意第三人对抗吗?
    土地承包经营权善意第三人对抗吗?一、善意第三人 善意第三人,即:该第三人不知道法律关系双方的真实情况,通常是指非法交易中,不知情的,已经办理了登记的权利人。 二、土地承包经营权,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对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登记是指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当事人,申请国家有关部门将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登记的主要目的是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变动的事实予以公示,使他人明确土地承包经营...


·新的土地使用权使用年限是怎么规定的?
    新的土地使用权使用年限是怎么规定的? 土地作为一种重要的资源,它是归国家所有的。公民可以使用土地,但没有所有权。同时,公民使用国家的土地有年限上的规定,它根据被使用土地的用途不同而有不同的年限。那么,新的土地使用权使用年限是怎么规定的?我们将为您详细说明。 一、新的土地使用权使用年限是怎么规定的? 按照国家规定,住宅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自取得该地的土地使用权之时算起。工业用地50年;教育...


·土地使用证委托怎么办理流程
    土地使用证委托怎么办理流程在现实生活当中,尽管说土地使用证对于您来说是非常重要的证件,通常情况下应该由本人到国土资源局进行办理。但是在某些情况下,如果当事人实在有事抽不开身的话,也可以委托他人进行办理。委托他人进行办理的话,对相关的流程还是应该有所了解的。下文中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土地使用证委托怎么办理流程? 土地使用证委托怎么办理流程? 一、委托办理书的格式 委 托 书(个人委托)兹委托 全权...


·国有商住土地使用证使用年限是多久呢?
    国有商住土地使用证使用年限是多久呢? 一、商住两用房 商住两用房的水电煤气接入情况因开发商规划而有所差别,一些宜居类的商住项目是民水民电煤气入户,甚至有学区配置,一般这种项目价值相对较高。相比周边70年的普通住宅,小区管理会更严格,绿化环境及配套设施会更完善,相应物业费相对也会高一些。 商住两用房因商用土地年限从30年-50年不等,引发了许多模糊观念,甚至有商住都是小产权的误解。而事实上,在房屋...


·一、宅基地补偿款能否按遗产继承?
    一、宅基地补偿款能否按遗产继承?1、宅基地补偿款不能按遗产继承,宅基地征收补偿款是归集体村民所有的,被继承人如果在补偿款得前死亡的,是没有征地补偿款的,如果是取得后死亡的,补偿款可以继承。2、当一户出现人口减少,宅基地仍是由一户中剩余的成员共同使用,宅基地使用权的补偿款则由该户剩余的成员共同所有。若该户已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虽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但在他处已取得宅基地使用权的,该宅基地使用...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