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分公司盖的合同章是谁的章?

分公司盖的合同章是谁的章?一般应当盖总公司的章,由总公司承担法律责任。分公司在外面从事营业活动时,其代表的是总公司来活动的,也就是说,他既然作为总公司的一家分公司,那么就是得到了总公司的授权,代表总公司在外做出具体的行为;因此,合同的后果应该由总公司承担。为保证合同的履行,在与分公司签订合同之时,第三人可以要求加盖公司印章,或在合同未履行前,要求公司进行追认。二、具体情况1、有营业执照的分公司A、合同效力:分公司虽然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但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进行登记,取得了营业执照,具备了经营经格,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签订经济合同,但一般要在公司的授权范围内进行,司法实践中一般不会因为是分公司签订的合同而认定无效。当然,为保证合同的履行,在与分公司签订合同之时,第三人可以要求加盖公司印章,或在合同未履行前,要求公司进行追认。(有人认为:合同签订后尚未履行的,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另外,分公司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的保证合同因无效。B、法律后果:公司法第31条“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但在司法实践中,第三人选择由分公司承担或公司承担或分公司与公司共同承担。法理依据:因为分公司(非法人组织)具有一定的团体财产,构成一定的责任能力,但其财产并不完全独立,其责任能力不完整,故一般由其上级法人承担补充责任。C、诉讼主体:分公司虽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但属于民事诉讼法上的其他组织,故可以单独作为原告或被告作为诉讼当事人。在司法实践中,为便于执行,第三人可以将公司与分公司列为共同被告。2、无营业执照的分公司A、分公司在没有领取营业执照前从事经营活动是违反公司法的规定的(公司法第29条:“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同时设立分公司的,应当就所设立分公司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设立分公司,应当由公司法定代表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因此,分公司没有领取营业执照而从事经营,系非法经营,不具备合法的主体资格,其所签定的合同依据相关法律(《民法通则》第55条的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当然是无效的。B、法律后果:无效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而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则应由设立它的公司承担,但是与分公司签定合同的第三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这种情况的,公司可以根据该第三人的过错程度减轻或者免除责任。C、诉讼主体:依据民事诉讼法,不属于其他组织,不能作为诉讼主体。分公司不能作为原告行使民事诉讼权利,须有公司作为原告参与诉讼,行使合同当事人权利。司法实践中,第三人可选择将公司作为被告或分公司及公司作为共同被告(因起诉前并不知道分公司有无营业执照)。对于分公司签订的合同,必须要得到总公司的授权,如果没有得到授权,而私自签订了合同,那么属于分公司的违法行为,对此造成的损失,则当事人承担民事责任,但经总公司授权后,该合同存在法律效力,一般情况下,可以要求加盖总公司的印章。



相关内容:

·企业海外并购风险控制手段有哪些?
    企业海外并购风险控制手段有哪些?海外并购虽然对提高企业竞争力作用很大,但是操作过程中也面临诸多风险,这些风险贯穿于策划、实施和整合各个阶段。那么我国企业海外并购风险控制的手段有哪些?下面我们从并购策划、并购执行和并购整合前中后三个阶段给您具体讲下风险控制措施。 一、并购策划和战略制定阶段的风险防范 该阶段中国企业面临的主要风险是自身定位不准确、缺乏明确的海外并购战略、缺乏核心竞争力、对国外公司和投...


·公司注册需要的流程
    公司注册需要的流程我国近几年对于创业的支持力度逐渐加大,许多刚毕业的大学生都会选择创业自己做老板,创业的第一步就是拥有一家自己的公司,公司的注册流程较多,许多创业者因为对于公司注册需要的流程不了解导致自己焦头烂额,下面我们带您一起了解公司注册流程。 一、 公司注册流程 1、 核名: 在工商局领取“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填写拟成立的公司名称,由工商局在工商局内部网上检索是否有重名,没...


·公司会计举报偷税漏税可以将其开除吗
    公司会计举报偷税漏税可以将其开除吗?公司会计举报偷税漏税的公司也不能开除会计,公司开除职工的法定条件是:(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


·个人是否可以收购上市公司
    个人是否可以收购上市公司上市公司收购作为重大的证券交易活动,涉及到上市公司控制权的转移、目标公司董事会的重组、股票市场的波动等异常复杂的问题,如果稍有处理不慎之处,则会影响到上市公司股东和广大公众投资者的利益,所以我国法律对上市公司的收购对象有一定的严格要求,有时候是禁止其收购的,那到底个人可以收购上市公司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个人可以收购上市公司吗 上市公司收购是指收购人通过在证...


·股东强行解散公司的规定是什么?
    股东强行解散公司的规定是什么?根据《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通过股权转让、退股两种方式退出公司。另外,在公司被依法解散的情形下,公司股东也可在依法履行相关清算程序后分配公司财产,因而股东同样可以获得实际上退出公司的法律目的。《公司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但这并不是说公司股东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退出公司。根据《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通过股权转...


·国有企业改制成公司怎么做
     企业改制即为对企业制度所做出的改变,主要是针对国有企业,在现在这个时代下,企业的改革已经成为了潮流趋势,企业改制不仅对于企业的长远发展有着重要作用,也有利于国家企业制度向着更新、更强的方向发展。那么,国有企业改制成公司具体该怎么做呢? 企业改制: 所谓改制,就是打破旧的经济体制下以所有制为核心的企业制度,建立新的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以产权为核心的现代企业制度。这一定义准确地指出当时国企改革的工...


·公司法关于分公司注销的流程是怎样的
    公司法关于分公司注销的流程是怎样的? 企业为了发展,会设立分公司,在企业发展之后,为了拓展业务,会设立分公司,就我国市场而言,设立分公司的情形是较为常见的。在分公司设立之后,若遇到一些特殊的情形,是可以依法注销的,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司法关于分公司注销的流程是怎样的? 1、分公司注销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公司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申请注销: (1)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2)公司章程规...


·协助他人侵占公司财产什么罪
    职务侵占罪。协助他人侵占公司财产,属于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国有公司、企业...


·如何并购公司,有哪些阶段
    如何并购公司,有哪些阶段 一、如何并购公司 (一)并购的准备阶段 在并购的准备阶段,并购公司确立并购攻略后,应该尽快组成并购班子。一般而言,并购班子包括两方面人员:并购公司内部人员和聘请的专业人员,其中至少要包括律师、会计师和来自于投资银行的财务顾问,如果并购涉及到较为复杂的技术问题,还应该聘请技术顾问。 并购的准备阶段,对目标公司进行尽职调查显得非常重要。尽职调查的事项可以分为两大类:并购...


·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成立条件是什么?
    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成立条件是什么? 现在银行进行贷款时需要对企业或者个人资质进行考察,通常资质稍差的借款人会通过担保公司担保,以便能拿到贷款。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其实就是中介机构,为有贷款需求的企业提供担保证明,从中收取一定服务费。那么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成立条件是什么?经营范围包括哪些?下面我们跟随我们简单了解下。 一、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成立条件 1、满足注册资本最低限额。 2、有符合要求的经营场所...


·?外资企业股权转让所需提供的材料有哪些?
    ?外资企业股权转让所需提供的材料有哪些? ?一、外资企业股权转让所需提供的材料 1、关于股权转让的《申请书》 2、受让方主体资格证明:新的外方投资者营业执照或身份证件,在境外公证后经我国驻外(当地)使领馆认证,并提供翻译件。若外方投资者为自然人,本人在中国境内,则提供护照原件核对,不必公证认证。中方投资者则提供营业执照或身份证明。 3、受让方的资信证明:受让方的当地银行出具,其帐户余额最好...


·公司裁员赔偿包括五险一金吗
    公司裁员赔偿包括五险一金吗?公司裁员赔偿不包括五险一金。除非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公司没有给员工交五险一金,没有交五险一金的,要承担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