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一、出租人通知解除合同需要支付违约金吗?

一、出租人通知解除合同需要支付违约金吗?

出租人通知解除合同有可能需要支付违约金,

需要根据租房合同上的约定来确定是否需要支付违约金。如说明提前退房需支付违约金的,则提前退房属于违约,是要支付违约金的。

根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九条 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租赁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房屋的坐落、面积、装修及设施状况;

(三)租赁用途;

(四)租赁期限;

(五)租金及交付方式;

(六)房屋修缮责任;

(七)转租的约定;

(八)变更和解除合同的条件;

(九)违约责任;

(十)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二、出租人解除合同的条件

1、明确出租人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法定事由。

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一)属于违法建筑的;(二)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三)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四)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根据上述规定,承租人迟延支付租金,不是出租人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法定事由,只有在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计六个月以上的,出租人才有法定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权利。本案不存在出租人解除合同的法定事由。

2、《房屋租赁合同》可以约定出租人解除合同的条件,但是不得违反《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本案中,原被告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如赵某违约,秦某有权随时收回房屋”,从此约定的内容来看,原告秦某解除合同的条件并不明确,是不是赵某的任何违约行为均可引起秦某单方解除合同的法律后果?根据《民法典》有关合同解除权的规定,答案是否定的。

根据《民法典》有关合同解除的规定,只有在一方当事人根本约定的情形下,对方当事人才有权解除合同。本案中有关出租人单方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一方面没有明确解除合同的条件,另一方面违背了《民法典》有关合同解除的规定,因此,不能作为原告解除合同的依据,本案应适用《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处理

3、《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二条规定了承租人延期支付租金的法律后果,根据此规定,结合本案案情,在被告赵某未按合同约定时间支付租金的情况下,原告秦某并没有解除合同的权利,但可以要求被告在合理的期限内支付。如果被告逾期仍没有支付的,原告就有权解除合同了。

对于租赁合同届满之前,出租人并不想要继续租赁关系的,需要提前告知房屋的所有人,此时通知对方解除租赁关系,任何一方都不需要支付违约金,但是对于在房屋租赁合同有效期间就通知对方解约的,有可能会构成违约,需要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


相关内容:

·合同违约责任属于什么责任?
    合同违约责任属于什么责任?合同违约责任属于民事方面的违约责任。《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第一百零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第一百一十条...


·无合同被辞退怎么样赔偿
    无合同被辞退可以要求支付双倍的工资并且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作为赔偿。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


·一、签了兼职合同可随时要求辞职吗?
    一、签了兼职合同可随时要求辞职吗? 签了兼职合同可随时要求辞职,劳动者是随时都可以辞职 的,劳动者辞职,只需要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如果在试用期期间辞职,劳动者只需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的。 二、个人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


·挂靠或转包会使总包合同无效吗?
    挂靠或转包会使总包合同无效吗?挂靠或转包不会使总包合同无效,挂靠或转包是不得对抗总包合同。工程建设中,将施工承包合同中的部分工程,为保障这种行为的履行,签订的合同叫分包合同,分包人按分包合同约定向承包人负责施工总承包合同是施工承包合同的一种形式、工作发包给具有相应资格的企业完成的一种行为,承包人按施工承包合同约定向发包人负责,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分包合同必须服从于施工承包合同或施工总承包合同,分包...


·诈骗与合同诈骗都有哪些区别
    诈骗罪和合同诈骗罪在我国的法律规定中是一项较为严重的犯罪类型,对我国的经济发展和相关的人民的财产都造成了一定的威胁。这类案件的主要区别在与诈骗罪的行为主体是个人,而合同诈骗则包括个人和单位。下面我们就诈骗与合同诈骗都有哪些区别这类问题为您进行解答。 合同诈骗与普通诈骗的又一区别即犯罪主体,合同诈骗的犯罪主体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单位。而普通诈骗的犯罪主体只能是自然人。不包括单位。 一、合同诈骗罪...


·解除条件的赠与合同是怎样的
    解除条件的赠与合同是怎样的 一、解除条件的赠与协议书 解除条件的赠与协议书 甲方(赠与人): 身份证号码: 住址:武汉市 区 街 路 号 乙方(受赠人): 身份证号码: 住址: 武汉市 区 街 路 号 甲方与乙方系外祖父(母)与外孙子(女)关系,为帮助乙方在武汉市区购房,甲方拟赠与乙方一定金额的货币,乙方需对甲方克尽孝道与瞻养义务,为此签订本协议。 1、本协议签订生效后,甲方无偿赠与乙方...


·合同到期什么时候续签
    合同到期什么时候续签 一、合同到期续签时间 合同到期续签的,无需提前通知。到期后一个月内续签都是可以的。 劳动合同期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续订劳动合同,并在劳动合同期满前办理续订手续。因用人单位的原因未办理终止或者续订劳动合同手续,劳动者继续在该用人单位工作,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视为劳动合同的继续履行。 劳动合同到期前,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是终止劳动合同还是续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到...


·合同的违约责任的基本形式是什么?
    合同的违约责任的基本形式是什么? 一、合同违约的基本形式 实际违约 中国《涉外经济合同法》第29条规定:“一方违反合同,以致严重影响订立合同所期望的经济利益,在合同约定的期限没有履行合同,在被允许推迟履行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另一方面可解除合同”。实际违约制度作为允许和限定债权人在债务人违约的情况下解除合同的重要规则,是维护合同纪律、保护交易安全的重要措施,其适用范围应具有普遍性。主要有下列表现...


·合同扫描件有法律效力吗
    合同扫描件有法律效力吗 一、扫描件具有法律效力吗 从证据角度来说,扫描件是图片,作为复印件的形式存在,从技术上可以被篡改,因此单单扫描件的证明效力是很低的,除非对方对扫描件认可,否则需要提供其它相关证据进行佐证,形成证据链条,扫描件才能作为定案证据,从而具有较高证明效力。扫描件相当于复印件,仅凭此去打官司是很难得到法院支持。原件也可能被篡改,但可以被鉴定出来,如原件真实,可以作为认定事实的证据,...


·货运合同纠纷怎么处理好 ?
    货运合同纠纷怎么处理好 ?一、货运合同纠纷怎么处理好 1、协商。协商是争议双方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按照国家法律政策和合同规定,直接进行磋商,达成协议,以解决合同纠纷的方法,这是一种有效解决纠纷的方法。它有利于迅速平息争议,有利于问题的迅速解决。但是一般纠纷双方往往难以坐下来平心静气的解决问题,并且达成的协商协议只是一种新的合同,并无法律强制性。 2、调解。调解是由第三者主持,合同纠纷的双方当...


·买卖合同无约定违约金该怎么处理
    买卖合同无约定违约金该怎么处理现代社会总会涉及到买卖关系,买卖双方将想要约定的内容写入到合同之中,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您更多关心的是买卖合同之中的违约条款。假如买卖合同无约定违约金应该怎么办呢?我国的法律又是怎样进行规定的呢?下面请跟着律师一起了解。一、合同法规订中没有对买卖合同中违约金的存在进行强制规定,即违约金不是买卖合同的必要组成部分。违约金可以分为两种,即法定违约金和约定违约金。法定违约...


·制定合同免责协议的相关要求有哪些?
    制定合同免责协议的相关要求有哪些?甲乙两方在签订合同时,为了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以及减少不必要的纠纷,一方会就某些内容做出免责说明。但我们知道免责条款不能随意添加,必须符合一定的要求。那么制定合同免责协议的相关要求有哪些呢?下面我们就来为您解答。 制定合同免责协议时的要求 1、免责条款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无效 我国《民法通则》第七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破...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