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一、公司的董事可以随时辞职么?

一、公司的董事可以随时辞职么?董事的辞职申请需经股东大会通过,董事的职务才能解除。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董事辞职应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辞职报告中说明辞职时间、辞职原因、辞去的职务、辞职后是否继续在上市公司任职(如继续任职,说明继续任职的情况)等情况。董事因任期届满离职的,应向上市公司董事会提交离职报告,说明任职期间的履职情况,移交所承担的工作。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董事辞职应当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董事提出辞职或者任期届满,其对公司和股东负有的义务在其辞职报告尚未生效或者生效后的合理期间内,以及任期结束后的合理期间内,并不当然解除,其应当按照与公司签订的保密协议等,对公司商业秘密承担保密的义务。其他义务的持续期间应当根据公平的原则决定,视事件发生与离任之间时间的长短,以及与公司的关系在何种情况和条件下结束而定。任职尚未结束的董事,对因其擅自离职使公司造成的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二、公司董事的职权有哪些?1、出席董事会,并行使表决权;2、报酬请求权;3、签名权此项权力同时亦是义务,如在以公司名义颁发的有关文件上签名;4、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5、董事是公司的管理人员;6、法律赋予董事自由运用源于公司章程的权力。综上所述,公司的董事是公司重要管理人员,公司有重大事项变更的时候,需用董事会决议,作为董事,不能随时辞职。董事因为各种原因辞职的,应当提前告知公司董事会,之后股东会进行表决。批准后,开始办理董事工作交接等事项。



相关内容:

·公司不给加班和夜班补偿怎么维权
    公司不给加班和夜班补偿怎么维权?如果节日期间加班却没有拿到加班费,应及时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举报,在提出维权主张时,要注意收集加班证据。如果拿不到加班费,劳动者可以通过两种途径维权:第一,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进行投诉,由其进行查处。第二,因支付加班工资发生争议的,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请求裁决用人单位支付加班加点费用及法律规定的经济补偿金。依法维权时,劳动者一定要注意收集加班证据...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限额最低是多少钱?
     一、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限额最低是多少钱? 我国公司法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3万。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全体股东认缴股本的总和。这种注册资本由于是一次必须由股东认足,因而始终与公司的发行资本相等,具有确定性。如果公司成立后还需要发行资本,应履行增资的法定程序,相应地对原公司章程的注册资本额进行修改。 二、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 两者的区别主要表现在: ...


·公司注册资金实缴验资吗
    公司注册资金实缴验资吗“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浪潮一波接一波,刚创业的人一般资金和经验都不足,不知道创业中的你是否还在为公司注册资金而烦恼?是否还在为公司注册资金实缴验资而烦恼?不用怕,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进行详细解答。一、公司注册资金实缴验资吗1、在公司注册资本时是不需要验资。2、对于开公司的人来说,在注册登记时,都得向工商部门提交验资报告,证明其注册资本的真实情况,而从3月1日开始,开公司的人无...


·两个股东的有限公司章程范本怎么写
    两个股东的有限公司章程范本怎么写 两个股东的有限公司章程范本怎么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 、 共同出资,设立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 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三条 公司名称: 第四条 住所: 第三章 公...


·公司法院起诉状如何书写?
    公司法院起诉状如何书写? 一、公司法院起诉状如何书写? 基本格式 民事起诉状 原告:名称: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 电话:___ 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___性别:_____ 年龄:___ 民族:___ 职务:___工作单位: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电话:_...


·认缴制没有缴清注册资本就注销公司吗?
    认缴制没有缴清注册资本就注销公司吗认缴制没有缴清注册资本不一定就会注销公司,我国目前虽然在很多情形下由于公司的设立者在最初并没有能力偿还全部的注册资金,故而为了刺激各地经济的发展,股东可以与公司协商资金认缴的时间,若是在时间内没有缴纳完全,公司有可能会被注销。根据《公司法》与《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中对注销的规定,可以发现公司的注册资金有没有到位,与公司能够申请注销是没有强制的关联的。但是,这并不是说...


·分公司签合同违反了哪条规定?
    分公司签合同违反了哪条规定?分公司签合同违反了《公司法》第31条的规定: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但在司法实践中,第三人选择由分公司承担或公司承担或分公司与公司共同承担。法理依据:因为分公司(非法人组织)具有一定的团体财产,构成一定的责任能力,但其财产并不完全独立,其责任能力不完整,故一般由其上级法人承担补充责任。二、分公司是否可以以自己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分公司可以自己的名义...


·日常的公司制度包括哪些
    日常的公司制度包括哪些 日常的公司制度包括哪些 日常的公司制度包括哪些:现企业管理制度的四个主要管理对象:人、财、物、信息,后三者都需要人去管理和操作,人是行为的主体。因此,人的管理工作是企业管理的核心,人力资源管理的战略性作用十分突出。   回(汇)报机制   1. 当上级下达工作任务后,任务受领人须在公司明确完成时间内或受领人自定预期完成的工作时间内,督促相关工作人员合作完成。在工作...


·对公司而言,行政处罚有什么影响?
    对公司而言,行政处罚有什么影响?行政处罚会被记入企业的信用信息,可能会影响企业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将企业信息作为重要考量因素,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六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其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产生的...


·检察院对民营企业有调查权吗
    检察院对民营企业有调查权。只要民营企业有犯罪行为,检察院就可以对其审查起诉。例如,民营企业可能构成单位行贿罪,检察院可以因案件需要查询资金往来、询问相关证人。《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


·公司法规定的公司类型有哪些
    公司法规定的公司类型有哪些? 许多人在注册公司的时候会发现,注册公司时会有如何选择公司类型的困惑,公司法规定的公司类型主要分为两种,一种是股份有限公司,另一种是有限责任公司,这两种分类是公司分类的基本形式,下面,就让我们为您具体分析这两种类型的区别。 一、中国公司法规定的公司类型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种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是指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


·分公司可以签订总包合同吗?
    分公司可以签订总包合同吗?分公司可以签订总包合同,分公司没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一旦发生纠纷可能会追诉到总公司,诉讼会比较麻烦。建筑工程公司对外承揽工程必须要有相应的资质,如果分公司是经注册登记成立的,并且具有相应的资质,在其营业范围内是可以对外承包工程的。现实生活中,许多分公司没有营业执照也没有资质,就是个人挂靠,对这样的公司最好还是不签订合同为宜。二、分公司签订的合同的效力是...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