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农村房屋拆迁,除了货币补偿还有哪些安置补偿方式?

一、农村房屋拆迁,除了货币补偿还有哪些安置补偿方式?  我国的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的拆迁补偿方式分为货币补偿、产权调换和农民自建三种方式。  1、货币补偿  货币补偿金额包括被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补偿价和宅基地土地所有权区位补偿价,其计算方式如下:  (1)
被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补偿价=被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补偿单价×被拆迁居住房屋建筑面积。被拆迁人在同一拆迁范围内有多处集体土地住宅房屋的,应区分房屋结构、等级分别计算合并补偿。  (2)宅基地所有权区位补偿价=宅基地综合补偿单价×核定的宅基地土地补偿面积。  未超过批准使用期限的临时建设房屋,按照重置成新价和剩余使用期限予以补偿,不给予宅基地土地所有权区位补偿价。  集体土地住宅房屋补偿单价、宅基地土地所有权区位补偿单价由市国土房管局根据从化市国民经济发展水平、从化市国有土地所有权基准地价、房地产市场变化情况予以适当调整,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定期公布。  2、产权调换  被拆迁人的安置面积按照以下标准核定:被拆除房屋的批准建筑面积低于(25-30)平方米/人的,按人均(25-30)平方米核定;在(25~60)平方米/人之间的,按批准的建筑面积核定;超过60平方米/人的,按人均60平方米核定。  其中,2人以下(含2人)的户,按2人核定;已婚并达到法定育龄夫妇尚未生育子女的按3人核定。被拆迁人在同一拆迁范围内有多处集体土地住宅房屋的,应合并计算房屋建筑面积。(本标准仅供参考,具体以地方政策为准)  3、农民自建  农民自建应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和村镇规划,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建设。下面分两种情况讨论:  (一)本村集体经济组织尚有宅基地  此时可以安排宅基地给被拆迁人自建住宅或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建设住宅,其形式如下:  1. 如由被拆迁人自建,拆迁人对被拆迁人按照被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补偿价给予补偿,对集体经济组织按照宅基地土地所有权区位补偿价给予补偿。  2. 如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建设住宅,拆迁人按本规定第九条的有关规定给予村集体经济组织补偿,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将建成的安置房分配给被拆迁人。  (二)本村集体经济组织尚有农用地  这种情况下,可转为非农建设用地供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建设安置住宅的,由拆迁人依法办理集体土地征收、农用地转建设用地等手续和支付相关费用,对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被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补偿价给予补偿。  征用耕地的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补偿方式包括了上述三种。



相关内容:

·二手房买卖中介陷阱都有哪些
    由于一手房的价格畸高,而二手房的价格相对低了很多,因此,很多人都会选择购买二手房。二手房买卖大多数都是通过中介机构进行的,但是一些黑心的中介会设定各种各样的购房陷阱。具体来说,二手房买卖中介陷阱都有哪些?本文马上为你详细解答这个问题。 一、二手房买卖中介陷阱都有哪些 (1)中介机构与业主串通一气 为了吸引买家或承租者,有些中介机构与业主串通一气,骗买主或承租者上钩,等买主或承租者看了房交了佣金甚...


·一、房屋租赁纠纷诉讼时效是多久?
    一、房屋租赁纠纷诉讼时效是多久 根据2017年10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对诉讼时效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有几种特殊的情况,时效仅仅为1年。比如,在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中,承租人拒付房租,或者延期支付租金,出租人起诉请求人民法院予以保护的时效为1年。所以,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中,因承租人拒付、延付租金而引起的诉讼,出租...


·2023年危房判定标准是什么?危房改造有拆迁补偿吗?
    一、危房判定标准危房判定标准是什么?危房改造有拆迁补偿吗 ?   (一)危房判定标准是什么   1、危险房屋(简称"危房")是指承重构件已属危险构件,结构丧失稳定和承载能力,随时有倒塌可能,不能确保住用安全的房屋。   危房分为整幢危房和局部危房:   (a)整幢危房是指随时有整幢倒塌可能的房屋;   (b)局部危房是指随时有局部倒塌可能的房屋。   2、危房以幢为鉴定单位,以建筑面...


·夫妻离婚房子怎么分配
    随着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出台,房产问题成为当今人们的热议话题,婚后房产的归属问题,影响因素不仅仅是登记这个条件了,还要结合很多现实原因。而现实中,婚后房产分割是一件简单又复杂的事情,究竟夫妻离婚后房产该如何分配?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夫妻离婚房子怎么分配 一、如何分配婚前购买的商品房 此处商品房指已经在婚前付清购房款的房产。若该房屋由一方购买,则该房屋属于婚前购买房屋的一方所有;如果该房屋...


·新婚姻法房产分配的原则是怎样规定的?
    谈到房产分配,无疑涉及到的社离婚案件共同财产分配的问题,因为在婚姻存续期间是不得要求对房产进行分割的。新婚姻法房产分配的规定,也即判断该房产是否属于共同财产,但是由于房屋购买的方式是比较多的,故而新婚姻法房产分配的原则也是比较难以确定的? 2017新婚姻法离婚房产的分割原则: 婚姻法分割房产分割的是夫妻共同财产,所以房产的分割首先要明确什么夫妻共同财产以及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


·登记结婚后房号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登记结婚后房号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登记结婚后房号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的房号自然也是共同财产,如果房子是婚前购买的就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 1、婚姻期间夫妻双方共同购买的公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私有房屋; 2、夫妻一方在婚前承租、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 3、婚前以男女双方的积蓄共同购买的公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等房屋; ...


·借名买房的法律风险是什么
    为了遏制房价的不断上涨,各地政府都陆续出台了相应的限购政策。但仍有人规避政策,采用其他方法来买房,常见的也就是借用他人名字买房了,此时很显然是存在法律风险的。那到底借名买房的法律风险是什么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借名买房的法律风险是什么 (一)借名购房政策房。 实践中借名购买经济适用房等政策性房屋的,首先可能遭遇举报等风险。即便买了,因名义产权人反悔,导致出资人无法取得房屋产...


·疫情推迟上班房贷怎么办?
    疫情推迟上班房贷怎么办?疫情推迟上班房贷可以向金融机构申请延期还款,疫情无法上班房贷可以向金融机构申请延期还房款,受疫情影响暂无收入的人可延后还房贷。人民银行、财政部、银保监会、外汇局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金融机构表示,对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要求...


·生活当中,大家在购房以后最关心的问题就是房子的产权问题,也就
    生活当中,您在购房以后最关心的问题就是房子的产权问题,也就是我们所说的房产证。一般情况下,如果没有房产证的话,像商品房这些要及时的到当地的房管局办理房产证。不过如果自己的房子是属于安置房的性质的话,关于房产证的问题就不像普通商品房那样简单了。下面我们就详细的为您介绍一下在我国安置房有没有产权? 一、在我国安置房有没有产权? 关于安置房房产证问题 :1、拆迁安置房大多属于小产权房,即土地属于集体土...


·小产权房可以贷款吗?
    想要贷款就得提供相应价值的抵押品,大额贷款最常见的莫过于房产证抵押贷款。既然房屋可以作为抵押品来抵押贷款,那么各类型产权的房屋都可以用来抵押贷款吗?小产权房可以贷款吗?下面就由的我们对此问题做相关解答,看完下面的介绍后相信您能从中得到答案。 一、小产权房 1、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亦称“乡产权房...


·房屋质量司法鉴定是怎样的
    我们所住的房屋在居住时间比较长时很多人会选择对房屋质量进行鉴定,房屋质量司法鉴定中包含了很多项的鉴定内容,很多的人不知道房屋质量鉴定过程中需要鉴定哪些项目以及鉴定中的标准是怎样的?下面由来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房屋质量司法鉴定项目 1、房屋完损状况检测 2、房屋安全检测 3、房屋损坏趋势检测 4、房屋结构和使用功能改变检测 5、房屋抗震能力检测 6、房屋质量综合检测 7...


·一、夫妻之间无偿转让农村房屋合同样本包括哪些内容?
    一、夫妻之间无偿转让农村房屋合同样本包括哪些内容?夫妻之间无偿转让农村房屋合同样本包括签署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出让土地的交付与出让金的缴纳问题约定;出让土地的实际情况包括面积以及开发情况等问题的说明;关于合同的履行和违约的问题规定;双方在有关部门的公证下进行签署,并且需要双方自愿进行,否则协议不生效。二、房屋无偿赠送给朋友需要什么条件赠与双方办理免税手续时,应向税务机关提交以下资料:(一)《国家税务...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