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过于自信的过失犯罪有什么特征?

过于自信的过失犯罪有什么特征?

过于自信的过失犯罪有什么特征?下面律图小编就为您详细介绍。

一、过于自信的过失犯罪有什么特征?

1、认识特征

过于自信的过失表现为行为人已经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同时又轻信能够避免危害结果的发生。如果行为人在行为时,根本没有预见到自己的行为会导致危害结果的发生,则不是过于自信的过失,而可能是疏忽大意的过失或意外事件;如果行为人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必然发生而不是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则属于直接故意,而不是过于自信的过失。

所谓“轻信能够避免”,是指行为人在预见到结果发生的同时又凭借一定的主、客观条件,相信自己能够避免结果的发生,但所凭借的主、客观条件并不可靠。轻信能够避免主要表现为:

(一)行为人过高地估计了可以避免危害结果发生的其自身的和客观的有利因素;

(二)行为人过低地估计了自己的行为导致危害结果发生的可能程度。轻信是过于自信的过失心理区别于其他犯罪形式重要特征,也是过于自信的过失犯罪成立的根本原因。

2、意志特征

过于自信的过失表现为行为人既不希望也不放任危害结果的发生,即危害结果的发生是违背行为人的意志的。行为人之所以实施行为,是因为他轻信能够避免这种危害结果的发生。因此,行为人虽然没能阻止危害结果的发生,但其往往会根据自己的认识,采取一定的阻止危害结果发生的措施。

二、过于自信的过失与间接故意的区别

故意与过失是行为人对自己所实施的侵害法益的行为及其结果所持的一种心理态度。故意又分为直接故意与间接故意,过失可分为过于自信的过失和疏忽大意的过失。其中间接故意与过于自信的过失有相似之处,如两者均认识到危害社会的结果发生的可能性,都不希望危害社会的结果发生。

间接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过于自信的过失,是指行为人虽然已经预见到了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但是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态度。要区分间接故意与过于自信的过失,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把握。

(一)间接故意是“明知”危害结果发生的可能性;过于自信的过失是“预见”危害结果发生的可能性。“明知”,即明明知道。“预见”,即根据事物的发展规律预先料到将来。“明知”与“预见”对可能发生的危害结果转变为现实的估计是不相同的。“明知”行为人认为危害结果会由可能性转化为现实性,“预见”行为人认为危害结果不会由可能性转化为现实性。从整体上看“明知”的认识程度要高于“预见”。

(二)间接故意是放任危害结果的发生,结果的发生符合行为人的意志;过于自信的过失是希望危害结果不发生,结果的发生违背行为人的意志。间接故意的行为人对于危害结果的发生,虽然没有希望、积极地追求,但也没有阻止、反对,而是听之任之的态度。过于自信的过失的行为人在主观上是不希望、反对危害结果的发生,而且是希望能够避免危害结果的发生,这种避免体现在行为人认为存在主客观条件能够避免危害结果的发生。

(三)间接故意的行为人对结果是否发生采取放任的态度,客观上不会采取积极措施防止危害结果的发生,如果有事实证明行为人采取了积极措施来避免结果发生的,通常应当是过于自信的过失。

《刑法》第十五条,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

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

综合上面所说的,过于自信一般也是属于过失的犯罪,对于这种犯罪的行为必须要符合条款才会按此条款来进行处罚,因此,我国也是专门出了相关的特征,就是为了让执法人员在处理的时候可以根据条款来进行办理,从而让当事人受到应有的处罚。


以上就是律图小编整理的内容。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相关内容:

·容留他人吸毒罪能判缓刑吗?
    我们您都知道吸毒不仅仅会损伤自己的身体健康,更是一种违法行为,一经查证属实的便会被处以行政处罚。不仅仅如此,容留他人吸毒也是犯罪行为,一旦被查实,同样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容留他人吸毒罪能判缓刑吗?本站我们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缓刑的适用条件1、对象条件:缓刑只适用于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人。(1)所谓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是就宣告刑而言,而不是指法...


·敲诈勒索罪怎么判刑处罚
    一、敲诈勒索罪怎么判刑处罚 我国刑法第274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诈骗罪与敲诈勒索罪的区别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主要...


·破坏生产经营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破坏生产经营罪,是指由于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的行为。但究竟具体行为是否构成此罪,还需要作出相应的认定。当然,认定构成了破坏生产经营罪之后,肯定要进行刑事处罚。那么该如何对破坏生产经营罪量刑处罚呢?下文中本站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 怎么认定破坏生产经营罪? 认定本罪,需要通过以下四个方面进行分析,分别是:1、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生...


·醉驾可不可以不拘役醉酒也是有可能不判拘役的
    醉驾可不可以不拘役醉酒也是有可能不判拘役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二)(试行)》的规定来看,醉酒驾驶机动车上路的,如果情节显著轻微同时危害不大的,则不予定罪处罚。而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则可以免予刑事处罚。因此,要是符合上述两种情形之一,要么不以刑事犯罪认定醉驾行为,要么虽然认定构成犯罪,但实际却可以对行为人免予刑事处罚。由此可见,醉酒驾驶最后也是有可能不被判拘...


·刑诉法二审审限是多长时间?
    当犯罪触犯刑法时,必须按照刑诉法规定的程序有法院对其进行审问和判决。而如果罪犯对于法院的第一审判决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上诉,按照第二审程序进行审判。而第二审程序是有一定的程序限制的,这是由刑诉法明确规定的。那么按照刑诉法二审审限是多长时间呢?下面我们将为您介绍。 一、第二审审限需要多长时间 (一)审限 1、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二个月以内审结。2、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


·互殴打架轻微伤拘留多少天
    互殴打架轻微伤最多拘留十五天。互殴打架的属于侵犯人身权利的行为,不仅损害他人健康,侮辱他人人格,而且妨害社会秩序,影响比较恶劣,属于较为严重的情节,所以,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


·刑事辩护律师费多少钱?
    刑事辩护律师费多少钱? 一、刑事辩护律师费多少钱? 根据各省市《律师收费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具体案件的复杂程度、律师工作量的大小、办案成本的高低、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以及律师个人经验和能力等因素的不同,不同案件的律师费有所区别,需要提供案件详细信息与律师当面评估、商谈和确定。另外,由于不同的委托阶段和委托事项中影响律师费的因素不同,委托阶段这个因素也会影响律师费的金额,律师费因此会有所不一样。...


·非法集资怎样判刑,如何认定?
    想要了解非法集资怎样判刑这个问题,那首先要对非法集资行为作出认定,只有确定触犯了《刑法》,实际构成了犯罪之后,那么才能对行为人判刑处罚。那究竟该如何对非法集资进行认定呢?针对这两个问题,我们马上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非法集资怎样判刑 犯集资诈骗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l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犯...


·一、网络金融犯罪的表现形式?
    一、网络金融犯罪的表现形式有哪些1、非法入侵网上银行信息系统。据统计,网络攻击对象为金融信息系统的占重点领域信息系统攻击案件总数的30%以上。一些犯罪分子利用黑客软件、病毒、木马程序等技术手段,攻击网上银行、证券信息系统和个人主机,改变数据,盗取银行资金,操纵股票价格,危害极大。2、利用“网络钓鱼”的方式。目前,大量不法分子利用“网络钓鱼”犯罪手法发布虚假信息,建立假冒的银行、证券网站,骗取用户账...


·法律上规定立功的量刑是怎样的?
    很多刑事律师在法庭上进行辩护的时候,往往会选择立功这个辩护方向,而一旦能够认定犯罪分子具有立功情节的话,那在最后量刑处罚的时候其实对其是很有利的。那具体来说立功的量刑是怎样的呢?若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立功的量刑是怎样的 对于有立功表现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对于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二、刑事案件中立功表现有哪些? 立功,是指犯罪分子有...


·很多人在说话的时候会胡说八道,而这样的行为有可能触犯到刑法是
    很多人在说话的时候会胡说八道,而这样的行为有可能触犯到刑法是这些人都不会意料到的事情,其实这些带有侮辱、诽谤性的言论是可能涉及到侮辱诽谤罪的。而且在当今社会,法院对侮辱、诽谤性案件做出的判决也是非常的多的,那么诽谤罪的刑事判决书范文怎么写? ××××人民法院 刑事判决书 (一审公诉案件用) (××××)×刑初字第××号 公诉机关××××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


·寻衅滋事罪不属于刑事和解范围
    刑事和解是一项重要的司法制度改革,但并不是所有案件都可以进行刑事和解,那寻衅滋事罪是否属于刑事和解范围呢?事实上,寻衅滋事罪不属于刑事和解范围。详情请您继续阅读,以下内容由我们为您整理。 寻衅滋事罪属于“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行为,应成立寻衅滋事罪(规定在刑法分则第六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中),不属于刑诉法规定的刑事和解的范围。 一、公诉案件刑事和解范围 根据刑事诉讼法,公诉案件刑事和解的范围包...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