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有供货单没有欠条可以起诉吗?

有供货单没有欠条可以起诉吗?有供货单没有欠条可以起诉,债务债权关系没有欠条,并不妨碍起诉。一般来讲,起诉只需要满足起诉条件就可以了,欠条作为其中的证据,是不影响起诉的,但是可能对最后的判决产生影响。起诉要符合相关条件,与有无欠条无关;1、起诉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自己的民事权益受到分割或者发生争议,而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要求人民法院行使国家审判权予以保护的诉讼行为。2、起诉的条件(1) 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简单地讲,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财产权利或人身权或其他权益直接遭到他人的侵害或者直接与之发生了权利、义务归属的争执。(2) 有明确的被告。所谓明确的被告,是指原告起诉必须明确指出被告是谁,也就是要明确谁侵害了他的民事权益,或者谁与他发生民事权益的争议。只有被告明确,诉讼方能成立。但是需明确的一点是,法律要求有明确的被告,重点在“有”字,而不论被告是否“正当”,也就是说即使当事人告错了人,选错了被告,并不妨碍诉讼的成立。(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有具体的诉讼请求,是指原告要求人民法院予以确认或保护的民事权益的内容和范围应当明确、具体,请求人民法院保护什么、支付什么、反对什么,应清楚、明白,不允许模模糊糊、模棱两可,否则,人民法院难以确定审判保护的对象和范围,因而难以提供审判保护的方法。事实和理由是指原告必须向人民法院陈述的“案件事实”和“证据事实”以及支持该诉讼请求的理由。法律要求原告持有事实理由,就是要求原告说明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发展、变更、消灭的情况及所持的观点、理由,并提供有关证据。至于原告所持观点是否正确、理由是否充分、证据是否确凿,法院在审查起诉阶段不问。这些是法庭开庭审理时需要查明的事实,这关系到能否胜诉,但与能否起诉无关。二、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原告起诉的案件应该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也就是说,应当属于由人民法院主管,人民法院依法有权对这一案件进行审判。而应当由行政机关或企业内部处理的纠纷则不属于人民法院管辖。在当代社会,我们关于相关的商业活动交易,如果存在着一些很大的争议的话,就可以到法院来诉讼解决,这样可以省时省力有法官来进行判决,强制力也会得到执行,当然了,在相关证据不足的情况之下也是可以诉讼的,只不过胜诉权无法得到保障。



相关内容:

·公司转让借款该怎么追回
    公司转让借款该怎么追回<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义务。作者为您提供债权债务方面的法律知识,如果您遇到债权债务纠纷方面的问题,可以进行免费法律咨询。 一、公司转让借款如何追回 虽然公司为个人独资企业且已被转让,但债权人仍有权要求现有公司承担债务。个人独资企业属于非法人经济组织,具有法律人...


·安徽明光农村拆迁补偿款是多少呢?
    安徽明光农村拆迁补偿款是多少呢? 在今年的上半年,有不少地区加入拆迁大军之中,为了能使拆迁有序的开展,出台相关的补偿政策是必不可少的环节。毕竟拆迁补偿事关各位拆迁户们的切身利益,那么安徽明光农村拆迁补偿款是多少呢?下面就由的我们为您做相关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安徽明光农村拆迁补偿款是多少呢 为进一步做好征地补偿工作,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规定和各地经济...


·如果前对象欠钱不还怎么办
    如果前对象欠钱不还怎么办?1、和解。协商和解的方式是解决问题最简单最便捷的方式,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通过协商得出解决债务问题的方式,最好可以签订还款协议等协议书,根据双方约定的方式来履行债务。也可以是在第三人的调和和见证下签订和解协议。2、调解。调解也是一种能解决问题的方法,调解与和解都是双方协商解决问题的方式,但调解是在独立的第三方的支持或者是见证下进行调解的方式,法院或者是仲裁机构作为第三方主持...


·债权人怎么打债务官司
    债权人怎么打债务官司 一、债权人怎么打债务官司 1、确定被告: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您是否起诉了夫妻双方;债务人是公司的,股东是否出资不实、虚假出资、过桥出资、抽逃出资,股东有无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给债权人造成严重损害的行为,应追加股东为被告。目的在于扩大偿还主体,增加偿还系数。 2、选择管辖法院: 债务案件一般由被告户籍所在地法院审理,也可以是被告经常居住地(连续居住一年以上)所...


·伪造借条怎么判刑
    伪造借条可能构成诈骗罪。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伪造借条还可能构成虚假诉讼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


·一、民间借贷利息是多少
    一、民间借贷利息是多少1、借贷双方对有无约定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需要注意的是,借贷双方如果约定了利率,但对约定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可适用民间借贷利率“可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不得高于银行同类贷款利率四倍”的规定。2、借贷双方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但是约定还款期限的,在约定还款期限内,借款人不负有支付利息义务。但是,借款人不按还款期限还款的,贷款人要求...


·借款合同的诉讼管辖法院如何确定
    借款合同的诉讼管辖法院如何确定借款合同纠纷可以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起诉。《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八条规定,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


·与商业银行长期次级债务的借入期限相关的一些问题
    当前,我国处于经济飞速发展的重要时期,经济多元化对于投资者、经济相关的从业者来说既是机遇、也是挑战,尤其对于银行从业者来说,尽可能多地储备一些经济方面的常识,就显得尤为重要了。下面,小编就为大家普及一些与“长期次级债务的借入期限”相关的一些常识:次级债务在相当多的国家中,已经成为了银行里最关键的二级资本的获取方式。次级债务是由银行推出来的一种长时间的一种债务,如果银行在五年间未出现停止营业或被注销...


·被承担之债务发生诉讼时效中断
    被承担之债务发生诉讼时效中断 一、被承担之债务发生诉讼时效中断 当事人一方以发送信件或者数据电文方式主张权利,信件或者数据电文到达或者应当到达对方当事人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 为正确适用法律关于诉讼时效制度的规定,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


·并购贷款股权质押有哪些要求?
    并购贷款股权质押有哪些要求? 一、什么是并购贷款 所谓并购贷款,即商业银行向并购方企业或并购方控股子公司发放的,用于支付并购股权对价款项的本外币贷款。是针对境内优势客户在改制、改组过程中,有偿兼并、收购国内其他企事业法人、已建成项目及进行资产、债务重组中产生的融资需求而发放的贷款。并购贷款是一种特殊形式的项目贷款。 普通贷款在债务还款顺序上是最优的,但如果贷款用于并购股权,则通常只能以股权分红来...


·委托收款的适用范围是多少?
    委托收款的适用范围是多少?一、委托收款的适用范围 凡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开立账户的单位和个体经济户的商品交易,公用事业单位向用户收取水电费、邮电费、煤气费、公房租金等劳务款项以及其他应收款项,无论是在同城还是异地,均可使用委托收款的结算方式。 可以使用委托收款结算方式的凭证有:已承兑商业汇票、债券、定期储蓄存款、定活两便储蓄存款、活期储蓄存款。 二、委托收款的办理流程 委托收款 1、收款人办理委托...


·股权质押贷款怎么操作?申请条件是什么?
    股权质押贷款怎么操作?申请条件是什么?一、申请股权质押贷款的自然人需具备下列条件: 1、股权质押贷款,能按期还本付息; 2、作为质物的股权业经浙江省证券登记中心登记托管; 3、《贷款通则》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贷款流程编辑一、股权质押贷款的借款人向贷款人申请质押贷款需提供下列资料: 1、股权质押贷款申请书; 2、质押贷款的借款人上一季度末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等); 3、股权发行公司上一个...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