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一、离婚对农村房产的分割是怎样的?

一、离婚对农村房产的分割是怎样的?

离婚对农村房产的分割也是根据均等的原则进行分割,按照房产的价值平均分之后再根据双方实际的经济情况和抚养孩子的责任分配再判断偏向于哪一方。具体如下:


1、双方结婚登记之后,一方家庭为子女结婚居住而建造的房屋,在婚后由夫妻双方共同居住的。按照《婚姻法解释(二)》的规定,这样的房屋视为父母赠与夫妻双方的财产,分割时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双方平分该房屋。

2、婚前男女双方的家庭共同出资建造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即夫妻双方结婚前双方家庭共同出资建造,建造该房的目的是为了男女双方结婚后共同居住使用,而男女双方结婚后,该房也确实归夫妻双方居住使用的,这样的房屋视为夫妻双方的家庭赠与夫妻双方的财产,属于夫妻共有房屋,离婚分割时,一般是对等分割。

3、婚前一方建造的房屋,对一方婚前建起的房屋,结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居住使用的,如果双方没有相反的约定,这样的房屋由于是一方婚前所得,属于婚前财产,只能判给婚前所属的一方所有。

4、婚前一方建造,而建造房屋所欠的债务是夫妻结婚后用婚后共同财产偿还的这样的房屋由于是一方婚前所得不是婚后共同所得,因而不能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只能判给婚前所属的一方所有。但是因建房所欠的债务用了婚后共同财产返还,因此,得到房子的一方应当补偿房价的一半给另一方(如果是建房的部分债务由婚后共同财产偿还的,那么得到房子的一方应当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5、婚前即已存在的家庭共同房产或原属一方父母的房产结婚后没有明确给夫妻双方的 男女双方结婚后与其他家庭成员一起居住生活而没有分家析产的,婚前即已存在的家庭共同房产或原属一方父母的房产结婚后没有明确给夫妻双方的,这样的房产属于一方及其他家庭成员的共同房产,不能作为夫妻共有财产予以分割。

二、农村房屋分割原则和方法有哪些

根据《婚姻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夫妻双方离婚时对共有的房屋的分割应按照如下办法进行:

1、夫妻共有的房产,原则上应均等分割,具体处理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也可以有所差别。

2、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女方或无过错方等原则给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应于给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3、离婚时,夫妻的共有房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并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

4、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居住的房屋属于一方所有,另一方以离婚无居住地为由要求暂住的,经查实可根据实际情况的需要给予暂住,但一般不超过2年。

综上所述,在农村的夫妻离婚在法律上没有特殊的保护规定,只要是夫妻一起购买的房屋就要在离婚时根据其价值进行分割,原则上是夫妻一人拥有一半的房屋,但是如果房屋是一个人在结婚前准备好的就需要另外判断是否需要参加到财产的分配中。



相关内容:

·房屋撤销备案要几天才能处理?
    房屋撤销备案要几天才能处理? 自事实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请注销登记。 二、房管局撤销备案过程 释意 依法对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予以注销。 登记条件 (一)权利人自事实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请注销登记。 (二)其他条件见《房屋登记办法》(建设部令第168号)等规定。 申请材料目录 (一)依登记部门提供填报 1、注销登记申请表。 (二)申请人自行提供 1、申请人身份证明; 2...


·一、蒙自买房子首付要多少钱?
    一、蒙自买房子首付要多少钱长沙户口或者是有一年以上社保或者纳税证明,可以做到首付3成1、新房购买新房,采用商业贷款,最高可以贷款成交价的8成,首付款最低支付需要2成。如果你买100万元的房子,除去税费,首付要20万元。采用公积金贷款,最高可以贷款60万元(前提是流水和收入证明够),那么首付款=(买房成交价-60)万元。2、二手房购买二手房,二手房与新房的最大区别是:二手房贷款一般采用评估价,即最高...


·公民租赁房屋的时候,也要考虑清楚,究竟该房屋是否属于法律中明
    公民租赁房屋的时候,也要考虑清楚,究竟该房屋是否属于法律中明确规定的不能出租的房屋。如果确实是不能出租的房屋,而要是租到了的话,对于承租人而言此时承担的风险就是比较大的,严重的话甚至会损害到自身利益。那究竟什么样的房屋是不能租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什么样的房屋是不能租 1、未经综合验收、新建的房屋不能出租。有的开发商或房屋所有人急功近利,甚至将未经综合验收部门验收的房屋出租给承租人,...


·什么是商品房认购书商品房认购书
    什么是商品房认购书商品房认购书,是指商品房买卖双方在订立商品房预售合同或者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所签订的,就房屋买卖有关事宜进行初步确认,并收取一定数量的定金作为将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担保,是买卖合同签订前买卖双方行使权利、承担义务的书面凭证。认购书包括认购书、订购书、预定书、房号保留协议等等形式。二、签订商品房认购书前的注意事项签订商品房认购书前虽不需要订立合同,但做好足够的准备,对防范风险也是非...


·离婚房产平分怎么支付?
    在众多离婚财产中,房产应该是最重要的一个,毕竟,房产的价值是很高的。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在房产分割上面很容易引发纠纷和矛盾。现在很多离婚诉讼案件都和房产分割有关,房产由夫妻双方共同购买,应该属于共同财产部分,双方平均分配。那么离婚房产平分怎么支付?下面我们来听听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离婚房产平分怎么支付?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共同建造的房屋,或者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建造的房屋,是夫妻...


·承租人擅自转租房屋有效吗?
    承租人擅自转租房屋有效吗?承租人擅自转租房屋无效,租人在租赁期限内,征得出租人同意,可以将承租房屋的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而且出租人可以从转租中获得收益。房屋转租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首先,房屋转租,应当订立转租合同。其次,转租合同须经原出租人书面同意。虽然一般要求租赁当事人签订的租赁合同应当具备转租的约定条款,但无论有没有转租约定条款,承租人都要经原出租人书面同意,否则转租合同无效。最后,转租合同...


·1、申请办理继承房产过户手续
    1、申请办理继承房产过户手续的子女需要确定自己的继承权,如父母有其他合法继承的情况,需取得其他继承人同意放弃房产继承权的书面书之后才能办理;如父母在世时曾经立下遗嘱,则应该按照遗嘱中的约定执行。2、申请办理继承房产过户手续的子女还需要取得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以及自己的继承人证明。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需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局办理;而继承人证明则需要到市公安局或者是区公安局办理。3、申请办理继承房...


·房屋租赁协议违约责任怎么约定
    房屋租赁协议违约责任怎么约定 现行法律允许当事人在租赁合同自行约定违约金条款,但需要注意的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若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根据《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因承租人违约行为导致房屋租赁合同解除的,出租...


·酒店订房合同毁约赔多少钱?
    酒店订房合同毁约赔多少钱?可以索要违约赔偿的,违约方要双倍返还押金,酒店应当退回服务费用,如果给消费者造成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二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害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


·为了有效解决大中城市房价过快上涨问题,我国在一些城市开展了租
    为了有效解决大中城市房价过快上涨问题,我国在一些城市开展了租售同权试点。可是,很多人对租售同权的要求不太清楚。那么,广州市租售同权要求是什么?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广州市租售同权要求是什么? 1、租房人员子女,可就近入学 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人才绿卡持有人子女等政策性照顾借读生、符合市及所在区积分入学安排学位条件的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其监护人在本市无...


·合伙买房有什么风险
    我们听说有些朋友选择与自己的亲人或者朋友合伙买房,但他们并不知道什么是合伙买房,更不知道合伙买房有什么风险。合伙买房是指为了共同的目的,两人以上共同出资购买房屋,共同拥有房屋所有权的行为。至于合伙买房的风险有哪些,我们马上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合伙买房有什么风险 合伙买房存在四大风险: (一)使用风险。“合伙买房”的房屋属于所有投资人的共有财产,在使用和出售过程中,决策权就很难属于一个...


·婚前一方出资购房离婚时对增值部分如何分割
    婚前一方出资购房离婚时对增值部分如何分割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