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一、西安外地人购房政策的规定是什么?

一、西安外地人购房政策的规定是什么

西安外地人购房政策的规定是在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雁塔区、未央区、灞桥区、长安区行政管理区域及高新区、经开区、曲江新区、浐灞生态区、航天基地、国际港务区、沣东新城等开发区规划区域范围内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须提供在本市连续缴纳2年以上(含2年)的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

1、本地户口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的本地户口居民家庭(包含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

2、外地户口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包含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

二、西安市限购政策是怎样的

1、外地户籍购房者要在西安限购区域买房需要提供2年以上(含2年)的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但如果购房者满足一定的条件可与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执行同等政策。

2、视同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执行相关购房政策,包括本市集体户籍或西咸新区户籍居民家庭;因就学将户籍迁出,能够提供原户籍登记在我市相关证明材料的;驻陕部队的现役军人,能够提供部队团级以上单位开具证明的;入伍前户籍属我省的现役军人,能够提供原户籍证明的;符合我市军转安置条件的现役军人。

3、对符合《西安市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打造“一带一路”人才高地若干政策措施》相关条件,经批准引进的各类人才购房时,不需提供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由引进人才单位出具相应的证明材料即可办理购房手续。

三、西安买房首付比例是多少

1、在西安无房且无贷款记录,首付最低30%。

2、职工家庭名下已拥有一套住房,无住房贷款记录或有住房贷款记录并已结清的。

3、在西安有1套房,首付最低60%。

4、职工家庭名下已拥有一套住房。职工家庭名下住房套数根据家庭房产查档和住房贷款记录确定。家庭住房贷款记录包括公积金贷款记录和商业住房贷款记录,以公积金中心审核和人民银行个人征信报告记录为准。未结清的住房贷款记录条数计入家庭名下住房套数,与住房查档记录一致的可合并计算。

日常生活当中现在很多的人到外地去打工的话就会留在那个地方,并且在当地结婚生子购买房屋,但是购买房屋的话,一般情况下对于外地人是有一个限制的,通常都需要在当地缴纳社会保险满几年,毕竟在当地缴纳社会保险才能够给当地创收。以上就是律图小编整理的内容。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相关内容:

·土地流转有哪些模式?
    土地流转有哪些模式? 一、土地互换 互换土地,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户,为方便耕种和各自的需要,对各自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进行的简单交换,是促进农村规模化、产业化、集约化经营的必由之路。30年前,中国农村实行土地联产承包责任制,农民分到了土地。但由于土地肥瘦不一,大块的土地被分割成条条块块。划分土地时留下的种种弊病,严重制约着生产力的发展和产量的提高。如何让土地集中连片,实现规模化、集约化经营,...


·股权转让收益纳税地点是哪?
    股权转让收益纳税地点是哪? 一、股权转让收益如何纳税? 通常,股东的股权转让收益为个人的合法所得,应当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国家税务总局最新下达的《关于加强股权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管理的通知》中规定,股权交易各方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完成股权转让交易以后至企业变更股权登记之前,负有纳税义务或代扣代缴义务的转让方或受让方,应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扣缴)申报,并持税务机关开具的股权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


·房子卖了土地使用权还会是自己的吗?
    房子卖了土地使用权还会是自己的吗? 房子卖了土地使用权还是我的怎么办? 不可能是自己的; 土地使用权(Land Use Rights)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土地使用权是外延比较大的概念,这里的土地包括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的使用权。2011年1月,...


·土地使用权租用协议书应该怎么写?
    土地使用权租用协议书应该怎么写? 一、土地使用权租用协议书应该怎么写? 土地使用权租用协议书在书写时首先需要写明转让土地的基本信息,双方的身份信息,转让价格,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等等。值得注意的是,在协议中双方最好注明违约之后应承担的责任,在之后发生纠纷时,有一个可以参考的依据对纠纷进行解决。 二、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自愿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有偿...


·房子对于我们每个人来说都是很重要的。可是各地的房价居高不下。
    房子对于我们每个人来说都是很重要的。可是各地的房价居高不下。对于很多普通老百姓来说,想要购买一套商品房是很不容易的事情,国家为了解决您的住房问题,特推出了安置房政策。如果您在生活中购买了安置房,很多人对于在我国买安置房可以公证吗的问题都不太清楚。我们将为您做出介绍。 一、在我国买安置房可以公证吗? 安置房买卖根据自身情况,可以自行决定是否需要公证,但实际中大多数时候是没有公证的,因为公证是比较...


·如今我国的房地产公司是比较多的,并且随着我国各地房价的日益增
    如今我国的房地产公司是比较多的,并且随着我国各地房价的日益增长,房地产公司的生意也是如火如荼的在进行当中。但是您都知道,房地产如果开发房子的话要经历一个漫长的审批过程的,因为这里面毕竟涉及到我国土地资源的利用和开发。在下文中我们将详细为您介绍一下,房地产开发总流程是怎么样的? 房地产开发总流程是怎么样的? 第一步 房地产开发公司设立阶段的法律程序 (一)内资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的设立 1、公...


·担保公司土地抵押登记
    担保公司土地抵押登记 一、土地抵押的概念 土地使用权抵押是指土地使用者(抵押人)以其合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作为抵押财产向债权人(抵押权人)履行债务作出的担保行为。抵押权人不对抵押土地使用权直接占有使用,继续由抵押人使用并收益。土地使用权被当做贷款的担保,如果抵押人在借款合同期满后仍不能归还贷款,土地使用权将转归抵押权人所有,或者由抵押权人按法定程序处置。由于土地开发时间长、贷款数...


·国家经济开发区土地使用规定相关法律有哪些
    国家经济开发区土地使用规定相关法律有哪些为加速促进城市的经济发展趋势,每个城市无一例外的都建立了经济开发区。我们都知道土地是开发不可缺少的谈论话题,下层基础才能决定上层建设,发展的基础是土地,土地的使用当然也是息息相关,那么国家经济开发区土地使用规定相关法律有哪些,是我们需要学习的重要课题。 一、国家对于经济开发区土地使用规定相关法律的规定 济开发区是经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核认定,基本符合国务院批准的...


·离婚必须在户籍地办理吗?
    离婚必须在户籍地办理吗? 一、离婚必须在户籍地办理吗? 离婚必须在户籍地办理,协议离婚程序—条件: 1、当事人须为合法夫妻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协议离婚当事人双方必须具有离婚的共同意愿 3、协议离婚当事人双方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 二、协议离婚程序是怎么样的? 协议离婚必须办理离婚登记。离婚登记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必经程序。是由婚姻登记机关依照行政程序办理的,其步骤如下...


·关于济宁征地补偿的内容是什么?
    关于济宁征地补偿的内容是什么?由于社会飞快的发展,各个地区的政府都会对一些老旧城区进行改造重建,或者新修一些公共设施需要征收土地。国家对征收土地标准有明确的规定,但是由于各地发展速度和地理环境不同,各个地区的土地征收标准也有区别。下文对关于济宁征地补偿内容是什么这个问题做出了详细的回答。一、征地补偿标准的定义征地补偿标准是指在市镇行政区的土地根据政府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范围内,依据土地类型、土地年产...


·宣恩征地补偿项目有哪些?
    宣恩征地补偿项目有哪些? 一、宣恩征地补偿项目有哪些? 1、土地补偿费 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3、 附着物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4...


·开发商强制征收土地怎么办?
    政府可以征地,开发商也可以征地。有些开发商为了自身的利益,向农民们征收土地进行建设然后从中谋取暴利。但是如果农民们不同意被征收土地却被开发商强制征收土地怎么办?开发商征地是什么标准 ?下面一起跟着我们来具体了解一下相关法律规定。开发商强制征收土地怎么办?协商不成,可以直接起诉开发商侵犯土地使用权。要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开发商征地是什么标准 ?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