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残疾赔偿金与被抚养人生活费标准是什么?

残疾赔偿金与被抚养人生活费标准是什么?1、相关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对于人身损害赔偿范围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规定:医疗费、误工费、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丧葬费、死者生前抚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中规定: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康复费等费用、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规定: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造成残疾的、残疾者生活自助具费、生活补助费、残疾赔偿金以及由其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规定: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残疾者生活自助具费、生活补助费、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人身损害赔偿解释》中规定: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费等其他合理费用;《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金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笔者认为,《民法通则》规定了人身损害赔偿范围的基本制度,《国家赔偿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对人身损害赔偿范围进行了补充和完善。而《侵权责任法》对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作了原则性的规定,是一条关于人身损害赔偿范围的总纲,条文中没有一一列举人身损害赔偿的所有项目。在《侵权责任法》实施后,应当按照《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的规定来确定人身损害赔偿项目。所以,被抚养人生活费虽然未在《侵权责任法》条文中出现,但在审理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时应予以计算。2、被抚养人生活费不再列为单独的人身损害赔偿项目《通知》的规定,如受害人有被抚养人的,应当依据解释》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将被抚养人生活费计入残疾赔偿金或死亡赔偿金。按照此规定,赔偿权利人所得赔偿的数额实际没有发生变化,只是自《侵权责任法》实施后,不再用被抚养人生活费这个单独的赔偿项目,而是将其数额直接加到残疾赔偿金或死亡赔偿金中,统称为残疾赔偿金或死亡赔偿金。《通知》的精神就是取消了被抚养人生活费这一赔偿项目,但没有取消这笔赔偿费用。原告在起诉时,在诉讼请求中不能再列被抚养人生活费这一赔偿项目,而是在残疾赔偿金或死亡赔偿金中直接加入这一费用即可。法院在判决中,也不列被抚养人生活费这一项,在依照《人身损害赔偿解释》计算出来后,与残疾赔偿金或死亡赔偿金相加后作为“残疾赔偿金”或“死亡赔偿金”体现在判决的判项上。故《侵权责任法》实施后,“残疾赔偿金”与“死亡赔偿金”与实施前的内涵是不一样的,实施前“残疾赔偿金”与“死亡赔 偿金”的内涵小,不包括被抚养人生活费;实施后,“残疾赔偿金”与“死亡赔偿金”的内涵大,包括被抚养人生活费。3、被抚养人生活费计入残疾赔偿金或死亡赔偿金的法律意义《侵权责任法》并没有取消被抚养人生活费这一赔偿费用,而是将其列入残疾赔偿金或死亡赔偿金中予以计算。这种关于人身损害赔偿项目的归类,使残疾赔偿金或死亡赔偿金的性质更加明确。现以死亡赔偿金为例予以说明。死亡赔偿金在《民法通则》中没有体现,后来先后施行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国家赔偿法》、《产品质量法》对死亡赔偿金作了规定,其基本性质属于精神损害赔偿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从立法和司法解释上确定了死亡赔偿金在性质上为精神损害抚慰金。但在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人身损害赔偿解释》中明确指出,死亡赔偿金是对赔偿权利人收入损失的赔偿,其性质是财产损害赔偿,而不是精神损害赔偿,即死亡赔偿金的内容是对收入损失的赔偿,也即“收入丧失说”。即然是收入的损失,从法理上讲,死亡赔偿金已经函盖了被抚养人生活费。但《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将被抚养人生活费和死亡赔偿金并列为二个赔偿项目,这种分类方法的好处是便于确定被抚养人生活费的归属。即被抚养人生活费只能归属于被抚养人所有。 《通知》的精神,简言之:原被抚养人生活费 原死亡赔偿金=现死亡赔偿金,其实质是对法律概念的调整,使死亡赔偿金的概念表述更为科学,但对赔偿权利人不产生实际的影响。故《侵权责任法》及《通知》的规定十分明确,就是按《人身损害赔偿解释》规定计算出被抚养人生活费的数额,然后将该数额累计如列残疾赔偿金或死亡赔偿金中,如没有被抚养人,则不另加,按原标准残疾或死亡赔偿金。由于受害者所需要的金额和被抚养人所在地有所不同,所以法律并没有对所需要的残疾赔偿金和被抚养人生活费进行明确的相关标准规定,只是说明需要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和人均所得收入来进行判断。如果受害者死亡的话,一般来说就是被抚养人生活费加上原死亡赔偿金,就是现在的死亡赔偿金费用。



相关内容:

·现在孩子的抚养费是多少钱一个月多少钱?
    现在孩子的抚养费是多少钱一个月?有关抚养费的具体标准在法律上并没有明确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


·离婚协议不履行诉讼怎么提起
    一、离婚协议不履行诉讼怎么提起 离婚协议书在登记备案以后有法律效力,但是不具备强制执行力,因此,当事人只能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婚姻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离婚的当事人一方不按照离婚协议履行应尽义务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提起诉讼的程序是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 离婚协议不履行的起诉状书写内容包括: 1、首部。夫妻双方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年龄、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等等能证明身份...


·一、离婚财产鉴定评估是怎么收费的?
    一、离婚财产鉴定评估是怎么收费的?离婚财产评估收费标准拾是宗地评估30%计收评估费。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到第一千零六十五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该法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做法。二、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的效力...


·离婚后孩子户口可以落在没有抚养权一方吗?
    我们都知道,男女双方结婚后会将户口迁移至一处,意味着组成一个家庭。而当双方关系破裂时,一方就会将户口迁出,而孩子会跟随抚养权一方生活,那么离婚后孩子户口可以落在没有抚养权一方吗?如何迁移呢?到这这个疑问,我们我们整理了以下法律知识。 一、离婚后孩子户口问题 答案是如果孩子已经有户口是可以的。在离婚确定孩子的抚养权之后,孩子的户口可以随父亲,也可以随母亲,如果孩子未成年,由父母代为办理。(如果成...


·离婚孩子监护权问题是怎样规定的?
    夫妻双方在办理离婚时,容易产生纠纷的焦点往往集中在共同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权的问题上,如果双方不能达成一致就只能通过诉讼离婚的渠道由法院审理判决了,但是大多数人对于夫妻离婚后孩子监护权的归属则不够关心和了解,那么,离婚孩子监护权问题是怎样规定的呢? 一、什么是孩子监护权? 什么是孩子监护权?根据《民法通则》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这就是说,对于未成年的孩子,父母是...


·家庭暴力如何离婚
    家庭暴力如何离婚 离婚只有两种方式: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如果是协议离婚,双方协商后,凭双方的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到原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当时当场领取离婚证;如果是一方不同意或签了离婚协议后反悔不履行的,那么应当通过诉讼离婚,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如果被告下落不明或者监禁1年以上的,可以在原告所在地法院起诉离婚。一审一般时6个月,二审时3个月。...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原则有哪些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原则有哪些 无论是当事人自行协议,还是人民法院判决,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都必须坚持下列基本原则: (一)男女平等原则。夫妻对共同财产的分割权利和共同债务的偿还义务是平等的。 (二)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原则。即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注意对未成年子女和女方给与适当的照顾。 (三)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对因一方重婚、通奸、虐待或伤害配偶及其亲属等行为引起的离婚案件,在夫妻...


·国家赔偿的费用由谁负担?
    国家赔偿的费用由谁负担? 一、国家赔偿的费用由谁负担? 国家赔偿的费用由赔偿义务机关来负担,赔偿义务机关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刑事赔偿义务机关,另一类是行政赔偿义务机关,不同类型的案件会由不同的机关单位进行赔偿,另外,不同的涉案部门的不同,赔偿单位也会不同。 《国家赔偿法》第二条,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有本法规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


·在离婚官司中关于结婚两年离婚彩礼退吗?
    在离婚官司中关于结婚两年离婚彩礼退吗?这个问题很多离婚的人都会提起,彩礼是什么,我们认为彩礼是排除了所有利益的唯一清白的钱财,彩礼一种形式的体现,那么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这个问题。关于结婚两年离婚彩礼退吗?彩礼的相关法律规定如下:根据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二)》中的第十条规定:如果有以下情况,男方可以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一、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虽然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定未共...


·起诉离婚怎么才能离婚?
    在夫妻中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另一方虽然不能通过协议方式离婚,但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如果法院判决夫妻离婚,这也是可以解除婚姻关系的。不过实践中,起诉离婚怎么才能离婚呢?这是很多人都比较关心的,下面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起诉离婚怎么才能离婚 1、法院判决离婚的唯一标准:夫妻感情确实已经破裂。 2、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1)、一方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一方实施...


·抚养费在法律上不存在非婚生子女抚养费
    抚养费在法律上不存在非婚生子女抚养费,因为非婚生子女抚养费与非婚生子女抚养费属于同一类别。“抚养费”包括孩子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因此,未成年子女成长所需的一切费用都属于抚养费的内容,只承担生活费和学费是错误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还规定,一方抚养子女,另一方负担必要的生活费、教育费的一部或者全部。然而,由于私立学校收费较高,高中及以下学校的教育费用应由其承担。贵族学校支付的学费,或由...


·离婚时子女抚养费一般多少年《婚姻法》第37条规定
    离婚时子女抚养费一般多少年《婚姻法》第37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全部分,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依据2001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计算子女抚养费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具体的计...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