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农村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包含哪些内容

农村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包含哪些内容

一、补偿安置的时间界点

(一)征地公告时,已取得建房批准文件且新房已建造完毕的,对新房予以补偿,对应当拆除而未拆除的旧房不予补偿。征地公告时,已取得建房批准文件但新房尚未建造完毕的,应当立即停止建房,具体补偿金额可以协商议定;

(二)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可以给予适当补偿。

(三)违章建筑、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以及征地公告后擅自进行房屋及其附属物新建、改建、扩建的部分,均不予补偿。

(四)同一拆迁范围内,既有国有土地、又有集体土地的,国有土地范围内的拆迁房屋补偿安置按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规定执行;被征集体土地范围内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按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的规定执行。

二、房屋的补偿安置方式

“农村集体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办法的建立和完善,不是简单的将原由的陈旧条列进行简单的重组增减,而是要在依据《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征用土地公告办法》、《物权法》的基础上,结合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借鉴《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等相关法规的实施经验。既满足当前的现实诉求,更要着眼于不动产的统一登记和征收。遵循市场经济价值规律原则,探索土地所有权归属与土地使用权补偿归属分离的办法,切实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从而真正体现以民为本,立法为民。”杨在明说。

(一)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补偿安置

1、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

2、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3、被拆除房屋评估如选用重置法的,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由征地单位委托具有房屋拆迁评估资格的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及价格补贴标准,由被拆除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根土地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并公布。

(二)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的补偿安置:

1、对未转为城镇户籍的被拆迁人应当按下列规定予以补偿安置:

2、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区域,可以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或居民点范围内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并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

3、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被拆迁人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的费用,由建设单位支付给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被拆迁人申请宅基地新建房屋的审批程序,按照国家和当地农村住房建设的有关规定执行。

4、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区域,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被拆迁人不得再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其原则应当是使被拆迁人的居住水平不因拆迁而降低。

三、拆迁房屋其他补偿项目

律师应了解并告知当事人,还应当补偿被拆迁人搬家补助费、设备迁移费、过渡期内的临时安置补助费,并自过渡期逾期之日起增加临时安置补助费。

四、拆迁非居住房屋的补偿

(一)拆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与其他单位、个人共同举办的企业所有的非居住房屋,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的建安重置价+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取得费用。

(二)被拆除房屋的建安重置价、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取得费用,由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

(三)其他补偿:还应当补偿被拆迁人下列费用:

1、按国家和本市规定的货物运输价格、设备安装价格计算的设备搬迁和安装费用。

2、无法恢复使用的设备按重置价结合成新结算的费用。

3、因拆迁造成停产、停业的适当补偿。

4、其他非居住房屋、居住房屋附属的棚舍,以及其他地上构筑物的补偿,按照当地有关地上附着物标准执行。

综上所述,农村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就是这样的。在标准中明确了时间节点、补偿方式、其他补偿项目等内容。广大农村地区如果涉及征地拆迁也就直接影响到了农民的生计问题,必须严谨对待。农村征地拆迁和城市一样,都需要按照标准来严格执行,确保征地腾地工作的顺利开展。
相关内容:

·借名买房的现象在我国房地产买卖市场上是比较常见的,主要原因在
    借名买房的现象在我国房地产买卖市场上是比较常见的,主要原因在于一些地方房地产买卖限购令的政策上。借名买房的风险是显而易见的。具体说来,借名买房的法律风险都有哪些呢?对于购房者来说,借名购房的风险怎么防范才有效?下文中我们为你一一解答这些问题。 一、借名买房的法律风险都有哪些 (一)借名购房政策房。实践中借名购买经济适用房等政策性房屋的,首先可能遭遇举报等风险。即便买了,因名义产权人反悔,导致出资人...


·20年土地使用年限是怎样的
    20年土地使用年限是怎样的 一、20年土地使用年限是怎样的 (一)国家所规定城镇建设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 1、按照国家规定,住宅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自取得该地的土地使用权之时算起。 2、工业用地50年。 3、教育、文化、体育、卫生等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5、综合或者其他用地40年。 6、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时限是从开发商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时间开始...


·温岭土地使用证过户流程是什么样的?
    温岭土地使用证过户流程是什么样的? 一、温岭土地使用证过户流程 如果是国有出让性质土地,那么办理该土地证过户,在办理完毕住房过户手续后,由买卖双方一起持有各自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老土地证,新房产证,契税证明,一起到土地局办理注销老土地证,办理新土地证。只要几百元手续费,就可以办理。 如果该土地为划拨或者集体性质土地。那么需要缴纳该土地的土地出让金,转变该土地使用权性质为国有出让性质,此...


·福建南平修路征地补偿的项目有哪些
    福建南平修路征地补偿的项目有哪些?1、土地补偿费 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2、青苗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3、附着物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4、安置补助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


·在大城市,很多外地人由于没有购房,导致子女就学成为了一大问题
    在大城市,很多外地人由于没有购房,导致子女就学成为了一大问题。于是国家提出了租售同权政策,赋予租房者子女平等教育的权利。这对于很多人来说,是一项很好的政策。目前,国家已经在一些城市试点,作为一个新事物,其也存在一些问题。那么,租售同权问题是什么?下面我们跟随我们了解下相关知识。 一、租售同权问题是什么? “租售同权”政策本质:主要围绕户籍权益和公共服务权益,各地同权程度不同。目前购房所享权利远远超...


·在我们国家,房地产行业发展得如火如荼,由于这其中有巨大的利益
    在我们国家,房地产行业发展得如火如荼,由于这其中有巨大的利益诱惑,因而房地产开发公司越来越多,很多企业公司都想分一杯羹。我们知道,国家规定房地产开发公司资质等级标准是不相同的,而且不同等级的房地产开发公司所享有的开发范围和权限也不相一致。 一、概念介绍 所谓房地产开发公司,是指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和服务活动,并以营利为目的进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的经济组织。 房地产是指土地、建筑物及固着...


·荒山荒地征收中有价值评估程序吗?
    荒山荒地征收中有价值评估程序吗?在现实生活中荒山荒地如果有房屋的,进行征收时是需要进行价值评估的,价值评估的程序与国有土地上房屋评估程序是相似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


·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情节严重怎么处理?
    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情节严重怎么处理?土地使用证是证明公民享有一定不动产的证明,为了方便土地的管理,国家法律以明确条文的形式规定,不得非法转让土地的使用权。但是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利益的趋势,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的现象依旧是较为常见的,对于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情节严重怎么处理? 一、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如何处罚? 在土地流转过程中有很多非法 转让土地的行为,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对违反土地的行为做了以下规定:...


·房地产抵押有什么风险?
    房地产抵押有什么风险? (一)税收风险 由于目前房价波动等因素,在拍卖时,如不能提供抵押物购入时的原始发票,增值税将按照拍卖价格计征,这样纳税金额将进一步提高,风险增大。就上述测算看,税收占房产增值额的50%左右,增值额越大,税收越高,实际可以用以归还贷款的款项也相应减少,而60%左右的抵押率仍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抵押物风险 抵押物风险主要包括抵押物权利瑕疵风险、抵押物价值下跌、抵押物...


·私人能征收土地使用吗?
    私人能征收土地使用吗?不管是个人还是企业,在使用土地之前,必须通过合法手段拿到土地使用权。而政府在城市建设过程中,会不断的征收农民土地,为此会给失去土地农民一般补偿款。在一些农村,存在个人征收土地的情况,那么,私人能征收土地使用吗?下面我们一起跟随我们了解下。一、私人能征收土地使用吗?所谓征用是指国家依法将个人或集体所有的土地或其他生产资料收归国有使用。“征用”的主体是国家,个人不能叫做征用,个人...


·老家只有土地使用证房子归谁所有?
    老家只有土地使用证房子归谁所有? 随着城市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到城市发展,或者到别的地方发展,远离家乡,甚至在别的城市买了房子,在老家的房子只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没有房产证,很多人不知道所有权到底属于谁,那么老家只有土地使用证房子归谁所有?下面就和我们一起从下面的文章中简单地了解一下吧。 一、老家只有土地使用证房子归谁所有? 土地都是国家的我们都只有使用权,使用权就相当于所有权 二、变更登...


·土地使用费房产税如何计算?
    土地使用费房产税如何计算? 房产税,是我们在进行买房的时候,不可回避的一个问题,我们在进行计算土地使用费房产税的时候,也是有很多的人容易搞不清楚如何进行计算,其实,我们是有一定的计算的公式的,而且是有一定的征收范围的,这些都是我们在进行计算之前要有一定的了解的。 一、房产税征收范围: 房产税的征收范围称房产税“课税范围”,具体指开征房产税的地区。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