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一、自愿解除劳动合同手续怎么办理有什么手续?

一、自愿解除劳动合同手续怎么办理有什么手续?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解除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各应履行如下手续:

对于劳动者来说,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办理如下手续:

1、按劳动法规定的时间与要求,提前给用人单位发出书面解约通知。如正常情况下,劳动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

2、进行工作、业务交接。

3、清理债权债务关系。

对于用人单位来说,除提前解约也需提前三十天通知外,还要注意办理如下手续:

1、及时结算工资、经济补偿金。

2、工作、业务的交接。

3、员工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

4、清理债权债务关系。

5、出具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作为该劳动者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和失业登记、求职登记的凭证。证明书应该写明劳动合同期限、终止或者解除日期、所担任的工作。如果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可在证明书中客观的说明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

二、劳动合同解除经济补偿怎么算?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公式:

1、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工作年限超过12年的,按12年计算)

2、因病或者非因工负伤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公式:

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 医疗补助费(医疗补助费不低于6个月的工资)

注:患重病和绝症的应当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50%,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100%。

3、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公式:

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工作年限超过12年的,按12年计算)

4、因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公式:

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

5、因经济性裁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公式:

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

6、用人单位逾期给付经济补偿金的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公式:

经济补偿金=原经济补偿金 额外经济补偿金(额外经济补偿金=原经济补偿金×50%)

在日常生活当中自愿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况是比较常见的,比如说劳动者发现在这个工作岗位上自己并不能够发挥出最大的用处,那么就可以办理离职,但有一些手续的话还是必须要经历的一个过程,一般情况下都是需要完成工作方面的交接,还需要提前的通知自己单位的领导。


相关内容:

·雇工受伤工伤认定可不可以?
    雇工受伤工伤认定可不可以?1、是不可以的。雇佣关系下的赔偿须参照人身损伤赔偿标准进行,还需进行责任划分。2、工伤与雇工损害赔偿区别:1、责任主体不同。工伤赔偿的主体是限定性的。我国劳动法第二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是指企业和个体经济组织。雇佣损害赔偿的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企业,也可以个体经济组织。2、主体之间关系不同。工伤保险的权利人和义务人之间必须有劳动关系,非劳动关系,不构成工伤。而一般人...


·调解员的主要工作内容是什么?
    调解员的主要工作内容是什么 一、调解员的主要工作内容是什么 1、负责受理调解辖区内民间纠纷。 2、负责对辖区内民间矛盾纠纷的排查,掌握了解社情动态,并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提出处置意见。 3、及时向街道办事处汇报重大疑难纠纷,特别是群体性的纠纷发展情况,采取必要的措施有效控制事态的扩大与恶化。 4、协调配合处理跨地区的矛盾纠纷调解。 5、对有民事权利义务内容的,或者当事人要求制作书面调解协...


·一、工作8年合同到期不续签有补偿吗?
    一、工作8年合同到期不续签有补偿吗? 如果是公司提出不续签的就有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


·工程承包方式包括哪些方面
    工程承包方式包括哪些方面第一种是总承包,即一个建设项目建设全过程或其中某个阶段的全部工作,由一个承包单位负责组织实施。这个承包单位可以将若干专业性工作交给不同的专业承包单位去完成,并统一协调和监督它们的工作。第二种是分承包,简称分包,是相对总承包而言的,即承包者不与建设单位发生直接关系,而是从总承包单位分包某一分项工程或某种专业工程,在现场上由总包统筹安排其活动,并对总包负责。第三种是独立承包,指...


·员工主动辞职有经济补偿金吗?
    员工主动辞职有经济补偿金吗根据《劳动法》,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关系,或者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二、被迫辞职有没有经济补偿金虽然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


·1、用人单位非法解除劳动关系
    1、用人单位非法解除劳动关系,要支付赔偿金,不需要支付代通知金。代通知金是在特定条件下用人单位提出立即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下支付的。 2、《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


·一、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况有哪些?
    一、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况有哪些?1、合同期限已满。定期的劳动合同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届满后,除非双方是依法续订或依法延期,否则合同即行终止;2、合同目的已经实现。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的劳动合同在其约定工作完成以后,或其他类型的劳动合同在其约定的条款全部履行完毕以后,合同因目的的实现而自然终止;3、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企业劳动合同或集体合同对企业劳动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以后,企业劳动合同就此...


·一、昆明市解除劳动合同单位需要对员工进行赔偿吗?
    一、昆明市解除劳动合同单位需要对员工进行赔偿吗? 昆明市解除劳动合同单位需要对员工进行赔偿的。赔偿的标准为: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相关法律依据 按在该单位的工作时间多少,补偿标准也不同,如果在该单位工作满一年的,...


·耳聋工伤鉴定的方法标准是什么?
    耳聋工伤鉴定的方法标准是什么听力下降或受损,要先诊断为职业病,才符合条件认定为工伤。主要先到指定的职业病诊断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具体在那要到职业病防治院或中心咨询。职业病诊断需要看你的工作史、病史、职业病史、工作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等,需要与企业共同进行。诊断书发出后,如果你或企业对诊断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到诊断机构所在地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鉴定。对鉴定结论仍有异议的,可以向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


·工程欠款过了时效有哪些
    工程欠款过了时效有哪些后果 一、工程欠款过了时效有哪些后果 1、债务人可以不履行债务; 2、债权人丧失胜诉权。债权人告到法院,如果法院审查认为没有正当理由而时效已过的话,就不能判他胜诉。在法学上,将已过诉讼时效的债务称为“自然债务”。 3、诉讼时效届满后,债务人由于不知道时效规定或者明知道时效规定而自愿履行债务的,不得又以时效已过为由请求返还。 4、诉讼时效期满的债权可以用来抵销其他债务。例如,...


·一些施工方为了节约成本,提高利润,在工程施工中偷工减料,“豆
    一些施工方为了节约成本,提高利润,在工程施工中偷工减料,“豆腐渣”也因此产生,在生活中,我们很多人都会担心这样的问题,比如房屋、电气设施等这些直接关系到我们日常生活和生命安全的工程质量不过关怎么办,我们国家对建设工程质量最低保修期限是怎么规定的呢? 一、《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


·私企加班工资如何计算?
    私企加班工资如何计算?私企加班工资按照加班的时间乘以加班的具体费用来计算,加班费是用加班时间乘以每单位工资标准(即加班天数乘以日工资标准,或者加班小时数乘以小时工资标准),再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乘以相应的倍数。但从《劳动法》第四十四条里,我们只能知道加班加点相对于正常工资的“倍数”,即: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以及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应分别按照工资的150%、200%...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