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样的交通事故可以协商处理 对交通事故的处理,除了可以诉讼外,当事人还可以进行协商、调解以及仲裁。对于其中协商处理交通事故,需要符合法律中规定的情形才可以。那么通常什么样的交通事故可以协商处理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什么样的交通事故可以协商处理 (一)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未造成人身伤亡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在记录交通事故的时间、地点、对方当事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机动...
·一、摩托车醉驾判刑多久? 一、摩托车醉驾判刑多久?危险驾驶罪是指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定额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第二十二条规定,在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设定“危险驾驶罪”,将醉酒驾驶机动车、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等交通违...
·一、交通事故我方全责对方人伤必须报警处理吗? 一、交通事故我方全责对方人伤必须报警处理吗?交通事故我方全责对方人伤可以不报警处理,交通事故我全责对方人伤起诉我的律师费是原告自己承担的。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被告提起反诉,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由被告预交。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可以不预交案件受理费。《交纳办法》规定,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你不用承担赔...
·醉酒驾驶超标电动车怎么办? 醉酒驾驶超标电动车怎么办?超标电动车在司法鉴定中属于机动车,如果骑乘人酒后骑乘超标电动车,在酒精检测中达到醉酒驾驶标准,同样会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而被刑事拘留。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
·交警行政处罚会怎么样? 交警行政处罚会怎么样? 在道路上开车行驶时无法百分之百保证不发生交通意外事故,引起交通事故的原因有多种,但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就会受到交警的处罚,那么交警行政处罚会怎么样呢?下面我们为您整理关于行政处罚的相关知识,希望能为您带来帮助。 1、根据《道路处理办法》的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对其违章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和其他道路交通管理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罚。具体规定...
·人身损害需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 人身损害需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费、营养费和精神抚慰金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九条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
·在交通事故中出现人员死亡的情况,造成事故的一方需要承担赔偿责 在交通事故中出现人员死亡的情况,造成事故的一方需要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责任是有标准的,死亡精神赔偿就是其中需要赔偿的内容之一,那么交通事故死亡精神赔偿怎么计算的?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交通事故死亡精神赔偿怎么计算的? 1、概算规则。对于纯精神利益损害的赔偿和精神痛苦的慰抚金赔偿算定,适用概算规则。法官将案件情况分为加害人过错程度的轻重、受害人被侵害的精神利益损害后...
·北京车牌号申请需要哪些条件? 北京车牌号申请需要哪些条件? 汽车牌照类似于车子的身份证,只有办理过车牌的车辆才可以上路行驶,否则会受到交通部门的处罚。在大多数地区,车辆购买回来之后就可以按照一定的流程申请车牌号,但北京地区因为政策原因,符合条件的个人需要摇号申请车牌号,下面由我们为您详细介绍北京车牌号申请需要哪些条件。 一、北京车牌号申请需要哪些条件? 名下没有在北京市登记的小客车,且持有有效的,并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
·车牌遮挡怎么处罚,如何处理车牌涂改 车牌遮挡怎么处罚,如何处理车牌涂改一、车牌遮挡怎么处罚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遮挡牌照在公路行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根据新交通法规定,从2013年1月1日起,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一次性记12分。 二、车牌涂改怎么处罚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
·没有报案可以要求交警处理吗? 没有报案可以要求交警处理吗? 一、没有报案可以要求交警处理吗? 交通事故发生后,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的,事后能否要求公安机关处理? 《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因此发生事故后及时报案是每个有能力的当事人尤其...
·监外执行中人的身份证能供车吗 监外执行中人的身份证能供车吗监外执行期间,并不限制当事人购买车辆。所以,如果当事人有条件的,可以自行根据本身的条件及相关法律规定购买车辆。贷款条件有贷款人决定,各个银行或金融公司规定不一,但都不影响车辆上户手续。二、法律规定《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
·股权无偿转让需要交税吗 股权无偿转让需要交税吗,什么情况下不用交税?一、股权无偿转让需要交税吗首先是股权转让方和受让方都要按照万分之五缴纳印花税,属于产权转移书据。其次,对于股权转让方,如果是自然人股东,需要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属于平价和低价转让的,不缴纳个人所得税,但是需要主管税务机关确认,具体参看《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 )。如果股权转让方是法人企业的,需要按规...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Copyright Reserverd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