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
随着生活水平日益的提高,越来越多的家庭购买了汽车,车辆的增多,密度的加大,对交通道路安全带来了严重的威胁。今年,内蒙古自治区制定了关于内蒙古自治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的相关规定,今天让我们带您先一起了解内容有哪些。
一、内蒙古自治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内容
《内蒙古自治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和计算办法》
第一条 为正确处理道路交通事故(以下简称“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依法保护各方交通事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公安部《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损害赔偿项目和计算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第二条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是指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权利人的人身损害赔偿、财产损失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由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义务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权利人”(简称“赔偿权利人”),是指在交通事故中直接受到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当事人和依法由其承担扶养义务的被扶养人以及依法应当得到相关赔偿的死者近亲属。
本《办法》所称“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义务人”(简称“赔偿义务人”),是指在交通事故中依法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交通事故责任人、保险公司和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机动车一方。
第四条 当事人应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按照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当事人责任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予以确定。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承担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的损害赔偿责任;机动车未参加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该机动车方按照本车应当投保的最低保险责任限额范围的金额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超过责任限额范围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按照《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事故认定书》认定的各方当事人的责任,按比例分别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损害赔偿责任。减轻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的比例按下列规定执行:
1、非机动车、行人负事故全部责任的,减轻80%-90%的损害赔偿责任;
2、非机动车、行人负事故主要责任的,减轻60%-70%的损害赔偿责任;
3、非机动车、行人负事故同等责任的,减轻40%-50%的损害赔偿责任;
4、非机动车、行人负事故次要责任的,减轻20%-30%的损害赔偿责任。
(三)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非机动车之间、非机动车与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按照《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事故认定书》认定的各方当事人的责任,按比例分别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交通意外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按照公平、合理、自愿的原则进行损害赔偿调解。
第二章 损害赔偿项目和计算办法
第五条 当事人受到人身损害的,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当事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当事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金。
赔偿义务人还应当赔偿赔偿权利人亲属因处理交通事故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它合理费用。该费用按人数不超过三人,时间不超过五天计算。前述费用计算的标准,参照本《办法》有关条款进行。
第六条 受到人身损害的当事人或者死者的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可以以精神抚慰金的形式,根据该起交通事故对受到人身损害的当事人或者死者近亲属的加害程度、赔偿义务人的给付能力和当地生活水平酌情给付。
(一)当事人死亡其近亲属提出精神损害赔偿的,精神抚慰金按总数50000元(含本数,以下类同)以下的金额酌情给付。死者近亲属多人提出精神损害赔偿的,给付精神抚慰金的金额由死者近亲属自行协商分配。
(二)当事人身体因伤致残提出精神损害赔偿的,精神抚慰金按总数30000元以下的金额酌情给付,并依据相应伤残等级,按每个级差10%递减计算。
(三)当事人身体受到损伤虽未致残,但达到轻微伤、轻伤、重伤损害程度提出精神损害赔偿的,精神抚慰金按总数500元以上至10000元以下的金额酌情给付。
第七条 医疗费 按照医疗机构对当事人创伤治疗所必需的费用计算,凭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支付。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根据医疗机构诊断证明或者鉴 (评)定机构出具的鉴(评)定结论,按照必需的费用给付。
当事人身体受到损害,原则上应在县级以上(包括县级)的医疗机构进行诊治。但因抢救的需要,受伤当事人可以到最近的医疗机构(包括县级以下各种医疗机构)救治。
当事人受伤经治疗伤情平稳,但仍需继续进行康复、对症等治疗的,经县级或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证明,可以在县级以下的医疗机构或者门诊治疗,其治疗费用由赔偿义务人承担。
当事人在伤后住院治疗期间需要外购药品的,必须由该医疗机构出具相应的证明,并与伤情治疗的需要相符。
赔偿义务人对当事人治疗费用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第八条 误工费 根据当事人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当事人误工时间,根据其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治证明确定。当事人因伤致残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最终评定伤残的前一日。伤残评定时机,按照国家标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18667-2002)的有关规定确定。
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当事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状况的,参照自治区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第九条 护理费 根据护理人员收入状况,当事人所需护理依赖程度、护理人员的人数以及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其劳务报酬参照自治区上一年度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的平均工资标准和当事人所需的护理依赖程度计算。
护理依赖程度,根据《内蒙古自治区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者护理依赖程度确定标准》(以下简称《护理依赖程度确定标准》,该标准另发)确定。护理依赖程度分为完全护理依赖,大部分护理依赖和部分护理依赖。当事人需要完全护理依赖的,其护理费参照自治区上一年度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的平均工资标准,按照100%的比例计算;需要大部分护理依赖的,其护理费按照完全护理依赖金额80%的比例计算;需要部分护理依赖的,其护理费按照完全护理依赖金额50%的比例计算
护理人员的人数,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评)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的人数。
护理期限,当事人在住院治疗期间需要护理人员(陪护人员)的,应当有医疗机构的证明,所需护理人员的期限,按照医疗机构医嘱的时间计算。其护理费按照完全护理依赖的标准给付。
当事人出院后生活不能完全自理仍需护理依赖的,必须由该医疗机构出具医嘱证明或者诊断书确定护理时间和护理人数,护理费按照部分护理依赖的标准给付。时间超过三个月仍需护理依赖的,应申请鉴(评)定机构对当事人是否需要护理依赖进行确定。
当事人因伤致残不能恢复日常生活自理能力需要长期护理依赖的,应由鉴(评)定机构依据《护理依赖程度确定标准》,确定当事人是否需要护理依赖及护理依赖程度。护理依赖的期限按照伤残赔偿金给付的年限计算。
第十条 交通费 根据当事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据,并与就医时间、地点、人数、次数相符。
第十一条 住院伙食补助费 参照自治区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费的标准计算。
根据医疗机构意见,受伤当事人确有必要去外地治疗的,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其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伙食费和住宿费,合理部分应予赔偿,但不能超过自治区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和住宿费标准。
第十二条 营养费 当事人因身体受伤在住院或康复期间,医疗机构有明确意见应给予营养补助的,营养补助费参照自治区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费的标准计算。
第十三条 残疾赔偿金 根据当事人的伤残等级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自治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照五年计算。
当事人因伤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在残疾赔偿金总额的10%的幅度内作数额减少或增加的调整。
第十四条 残疾辅助器具费 当事人因伤残需要配置残疾辅助器具的,按照国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残疾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残疾辅助器具的赔偿期限,按照自治区人口平均寿命减去当事人实际年龄剩余的年限计算,最低按照5年计算。当事人年龄超过自治区人口平均寿命的,按照5年计算。
第十五条 丧葬费 按照自治区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第十六条 被扶养人生活费 城镇居民按照自治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标准计算;农牧区居民,按照自治区上一年度农牧区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当事人死亡或者伤残丧失劳动能力前,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当事人依法应当承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自治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牧区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第十七条 死亡赔偿金 按照自治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第十八条 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指省、自治区、直辖市、经济特区、计划单列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自治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标准计算。
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者农牧区(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高于自治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农牧区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的,被扶养人的生活费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标准计算。
第十九条 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按照其实际减少的价值、修复费用或者评估机构的评估结论计算。赔偿权利人或赔偿义务人对评估机构做出的评估结论有异议的,经审查异议成立,在告知各方当事人的前提下,办案机关可委托另一个评估机构进行重新评估。重新评估以一次为限。
第三章 损害赔偿给付方式
第二十条 赔偿义务人原则上应当一次性给付交通事故各项损害赔偿的费用。
第二十一条 赔偿义务人因各种原因请求以定期金方式给付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残疾辅助器具费的,应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予以确定。
但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以及各项已经发生的费用,应当一次性给付。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所称“自治区相同或者相近行业职工平均工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牧区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 “自治区职工平均工资”标准,均按照自治区统计部门公布的自治区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由自治区公安厅按年度以《内蒙古自治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下发。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从下发之日起施行。2004年5月1日以后发生的交通事故,尚未进行损害赔偿调解的,适用本《办法》的规定。
二、内蒙古自治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中对机动车事故具体规定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承担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的损害赔偿责任;机动车未参加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该机动车方按照本车应当投保的最低保险责任限额范围的金额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超过责任限额范围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1、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按照《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事故认定书》认定的各方当事人的责任,按比例分别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损害赔偿责任。减轻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的比例按下列规定执行:
(1)、非机动车、行人负事故全部责任的,减轻80%-90%的损害赔偿责任;
(2)、非机动车、行人负事故主要责任的,减轻60%-70%的损害赔偿责任;
(3)、非机动车、行人负事故同等责任的,减轻40%-50%的损害赔偿责任;
(4)、非机动车、行人负事故次要责任的,减轻20%-30%的损害赔偿责任。
3、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非机动车之间、非机动车与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按照《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事故认定书》认定的各方当事人的责任,按比例分别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交通意外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按照公平、合理、自愿的原则进行损害赔偿调解。
此外,内蒙古自治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中对赔偿项目和计算办法也有一系列相关规定,其实最重要的是,为了您与他人的出行安全,请您一定注意遵守交通规则,避免发生事故,因为生命只有一次,防范交通事故,为了家人和自己。
相关内容:
·如何确定交通事故中的被告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赔偿案件中
如何确定交通事故中的被告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赔偿案件中,原告可分为以下几类:第一类,因机动车交通事故受到人身损害遭受损失的人可作原告。首先,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侵害的对象划分。具体应包括:行人、乘车人、车辆驾驶人三种。行人。是指在道路上行走的人。乘车人。根据不同的情况具体应包括以下几种乘车人:1、有偿的同乘者。是指机动车交通事故中在遭受损害的一方的机动车内的支付交通费的或付出相当于交通费用的乘车人。2、...
·一、交通事故误工费是的计算公式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误工费是的计算公式是什么?
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元/月)×误工时间
(1)有固定收入人员的误工费赔偿金额=正常情况下劳动工作收入-事故受伤后的劳动收入
(2)无固定收入,但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人员的误工费赔偿金=最近三年收入总和÷3年÷12个月×误工时间
(3)无固定收入,且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状况的人员的误工费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相近行业上-...
·民事被告辩护委托书什么时候交
一,民事被告辩护委托书什么时候交民事诉讼法解释第八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交的授权委托书,应当在开庭审理前送交人民法院。” 该条第二款为新增内容:“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双方当事人同时到庭并径行开庭审理的,可以当场口头委托诉讼代理人,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根据民事诉讼法解释的规定,除了适用简单程序审理且双方当事人同时到庭并径行开庭审理的案件,才可以当场口头委托诉讼代理人,其余案件的...
·一、买房子律师费是一定要交的吗?
一、买房子律师费是一定要交的吗?买房子律师费不是一定要交的。如果购房时不需要委托代理办理或者公证的,就不需要缴纳律师费。但是如果您对所购买房屋的开发商不够了解,对房屋不够放心,花钱请位律师全程把关,减少购房风险,省心省力省时,这种情况就需要支付律师费了。律师费一般为申请贷款额的3%,不足100元的,按100元收取;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收取律师费;但如果是组合贷款,商业贷款部分则按3‰收取。如果...
·用人单位能不能不给交社保?
很多劳动者在找工作的时候,其实都是比较看重社保的,在其他条件一样的情况下,如果这家单位有社保,自然也就更吸引人一些。但有些时候用人单位也会跟员工约定不交社保。那从法律角度分析的话,单位能不能不给交社保呢?下面就让本站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单位能不能不给交社保
社保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保计划由政府举办,强制某一群...
·买了二手车发现是事故车应该找什么部门
买了二手车发现是事故车应该找什么部门一般证据确凿的话可以通过法院起诉来维权,一般其他途径维权的可能性不大。你可以依据合同内容的约定要求对方退款或者采取其他方式维权,要求其赔偿。首先,你在购买二手车的时候,经销商有没有明确告知你车辆的真实情况,作为专业的汽车经销商,这是其不可推卸的法定义务和合同义务。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要求增加赔偿损失,金...
·什么地区会拍摩托车闯红灯
机动车区域能拍到,凡是有监控的地方都能拍到。《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为违法记分由3分提高到6分,罚款200元。摩托车也属于机动车行列,违章和私家车一样,会被扣6分,并处以200元的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机动车信号灯和非机动车信号灯表示:1、绿灯亮时,准许车辆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行人通行;2、黄灯亮时...
·交通伤残鉴定不合理怎么办?
交通伤残鉴定不合理怎么办?交通伤残鉴定不合理可以在拿到伤残认定书之后提出复议的请求,当事人认为检验、鉴定结果有问题的,可以在规定期限内申请重新检验、鉴定。具体规定见公安部令第70号《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四条之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检验、鉴定结果后二日内将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交当事人。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后三日内...
·提交材料
提交材料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二、工伤认定程序(从工伤发生之日起,一般骨折大约为3个月)
1.发生工伤后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
·男方输掉抚养权拒不交小孩怎么办
男女双方在离婚的时候,小孩的抚养权一直是争夺的焦点,特别是男方,他们更加想得到孩子的抚养权。而法院则一般会根据夫妻双方的实际情况来判决抚养权归谁。有的男方想要孩子,但又输了抚养权,这时他们就可能会不将孩子交给女方。那么,在如果男方输掉抚养权拒不交小孩的情况下,女方该怎么办呢?
一、输掉抚养权不交孩子怎么办
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法院将孩子判给离婚夫妻的一方抚养,而另一方拒不交出孩子的,可以有很多措...
·一般情况下违章停车罚款多少啊
违章停车在生活中经常发生,这类事件的发生都具有偶然性与突发性,因为自己停车时会对这类事件没有印象,一旦遇到交警开罚单自己才会反应过来,违章停车一般对于社会的交通有一定的影响,但是对于醉驾与交通事故,违章停车的处罚就减轻许多,那么,一般情况下违章停车罚款多少啊?
违章停车罚款多少啊
针对城区内的机动车违法占道停车的违法行为,不同于现在只罚款的处罚,交警将进行罚款加扣分的处罚,严管车辆乱停乱放。...
·交通事故理赔交强险会单独赔偿吗?
交通事故理赔交强险会单独赔偿吗?
哪些事故交强险会赔偿
被保险的机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无论事故中被保险车辆有没有责任,交强险在责任限额范围内都予以赔偿,并且没有免赔额和免赔率。
当有责任时,三方财产损失最高赔偿2000元,三方医疗费最高赔偿10000元,三方死亡伤残最高赔偿110000元。
当无责任时,三方财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