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监督竣工验收的内容包括哪些? 工程质量监督竣工验收的内容包括哪些? 任何工程在施工工程中,都是有监督单位在实施监督职责的,工程在验收之后,该监督主体需要按照规定,提交相关材料,那么,根据规定,工程质量监督竣工验收的内容包括哪些?在验收交付使用之后,若优于工程发生安全事故,那么,责任由谁承担呢? 工程质量监督竣工验收的内容: 1、建设依据 简要说明工程竣工验收报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或计划任务书和核准单位及批准文号,批...
·生产假冒伪劣产品企业员工有罪吗 生产假冒伪劣产品企业员工有罪吗 企业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的,企业的员工有没有罪要依据具体的情节而定,但一般情况下是无罪的,由企业的负责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员承担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十条 【单位负刑事责任的范围】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第三十一条 【单位犯罪的处罚原则】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
·最新工伤鉴定等级赔偿标准 最新工伤鉴定等级赔偿标准 1-10级工伤鉴定赔偿标准: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
·现代社会很多人进行工程的承包活动,工程承包过程中最重要的一个 现代社会很多人进行工程的承包活动,工程承包过程中最重要的一个环节包括质量的检测,为此,各个地方也制定了建设工程质量的管理条例加以规范。比如说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是什么?那么,接下来我们就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是什么这个问题以及与其相关的一些事项。 一、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明确建设工程质量责任,提高建设工程质量,维护建设工程各方及用户的...
·一、工伤职工退休后的待遇是怎样的? 一、工伤职工退休后的待遇是怎样的? 1、除了一至四级的工伤退休金低于伤残待遇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外,其它工伤退休仍按本人应得的退休金享受工伤待遇的。 2、《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
·没买保险能不能做工伤鉴定 没买保险能不能做工伤鉴定可以。为员工缴纳社保是单位的法定义务,单位不交保险的责任在单位,你可以申请工伤鉴定,赔偿责任由公司承担。也就是说,是否缴纳社保,与做工伤认定、工伤鉴定并不存在直接的关系。实践中,就算所在的用人单位没有按照国家规定给职工缴纳社保。在职工发生伤害事故之后,仍旧可以申请工伤认定或者做工伤鉴定。不过,工伤认定是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伤残等级鉴定)的先决条件,没有工伤认定的,劳动能力鉴定...
·私立学校教师劳动合同范文是怎么样的? 私立学校教师劳动合同范文是怎么样的? 一、私立学校教师劳动合同范文是怎么样的? 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 单位住所: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___ 乙方(劳动者)_______ 住址: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等法律规定,就甲方招用乙方一事,经协商一致达成本合同,...
·建筑工程质量允许偏差是否有规定 建筑工程质量允许偏差是否有规定 现在社会上其实建筑行业之间的竞争压力是非常大的。因为现在我国公民不仅要求工程的质量要有所保障,在确保质量的同时,也要追求工程质量的耐用性和美观性等各方面。就比如最基本工程质量,在进行检验的时候,就有着专门的评定标准。下面我们要为您介绍的是建筑工程质量允许偏差是否有规定? 一、建筑工程质量允许偏差是否有规定? 建筑工程的有很多分部,每个分部又有很多分项,每个分项...
·一、没签劳动合同前签三方协议是否可以? 一、没签劳动合同前签三方协议是否可以?可以1、关于实习,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2、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57条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形成或建立劳动关系后,试用、熟练、见习期间,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其所在的用...
·怎么申请劳动仲裁索要工资 用人单位不支付劳动者工资是一种侵犯劳动者权利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者可以或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了侵犯,可以在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的法定权利。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时,应当提交《劳动仲裁申请书》。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二)仲裁请求及其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劳动合同无效要支付工资么? 劳动合同被认定为无效的,肯定就不能对当事人的利益进行保护。因此有的劳动者就担心,劳动合同无效后,用人单位就不会再支付自己工资了。那么从法律规定来看,劳动合同无效要支付工资么?请从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劳动合同无效要支付工资么?如果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劳动报酬的数额,参考用人单位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如果双方约定的报酬高于用人单位同岗位劳动者工资水平的,除当事人恶意串通侵害社会公共利益的...
·临时工工资怎么入账?怎么计算? 一、临时工工资相关政策 2008年修订的《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对工资性支出做出了这样的规定:企业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应作为工资薪金,准予在税前扣除。这里提到“受雇员工”的劳动报酬也应作为工资薪金的一部分。“受雇员工”是指企业与员工之间存在雇佣关系。 “雇佣关系”则是指受雇人利用雇佣人提供的条件,在雇佣人的指导下,以自身的技能佣人提供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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