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一、法定继承放弃继承的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一、法定继承放弃继承的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二、法定继承顺序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本身遗产继承的时间就发生在被继承人去世之后,如果法定继承人是因为一些特殊的原因没有来得及继承遗产,但其他人就直接忽视了给法定继承人的继承权利的情况下,像这种因为继承权而引发的纠纷一定要在两年之内及时提起诉讼。


相关内容:

·已经外嫁女儿有继承权吗
    已经外嫁女儿有继承权吗按照《继承法》关于“男女平等”的原则,不论儿子还是女儿,女儿也不论已婚、未婚,在继承父母遗产时,都享有平等的权利。《继承法》第10条规定:“女儿是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因此,出嫁的女儿有权继承父母的遗产。但实践中要注意以下问题:(1)确认已出嫁女儿对父母的遗产享有法定继承权,但在确定其应分得遗产的份额时,应考虑该女儿对父母所尽义务的多少。(2)女儿出嫁时,父母送给女儿的陪嫁...


·适用转继承要什么条件
    转继承虽然也是发生在法定继承当中的,但其与代位继承是有很多不同的,尤其是在适用的条件上面。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适用转继承要什么条件呢?而到底转继承与代位继承又有哪些区别?我们都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适用转继承要什么条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二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没有表示放弃继承权,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其继承遗产的权利转移给他的合法继承...


·继承权的丧失法律含义是什么?
    继承权的丧失法律含义是什么?继承权丧失的法律含议就是本来具有继承资格的人因犯有某些严重违反人伦道德的罪行,或有严重的不道德行为,而丧失作为继承人的资格,不再享有继承遗产的权利。丧失法定事由的情形有: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不论是既遂还是未遂都丧失继承权。(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继承人杀害...


·代位继承纠纷怎样举证
    实践中,有的继承人觉得该适用代位继承,而有的却不这样认为,各说各的,就导致发生了代位继承纠纷。而在实际解决这样纠纷的时候,光靠说是没用的,必须要进行实际的举证才可以。那到底代位继承纠纷该怎么举证呢?下文是具体介绍。 一、代位继承纠纷怎样举证 代位继承纠纷案件一般应具备如下证据: 1、代位继承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1)应提交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或公安机关、村委会、居委会等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


·遗产继承可以给别人吗?
    遗产继承可以给别人吗?可以。房产赠与是房产所有人的基本权利之一,由所有人决定并办理过户即可;房产继承是房产所有人死亡,由其合法继承人依法继承的过程,合法继承人首先是死者生前遗嘱确定的继承人,没有遗嘱的情况下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二、遗嘱继承的形式遗嘱继承,又称指定继承,是法定继承的对称。是指被继承人生前通过立遗嘱的形式确定其个人财产在其死亡后的继承人及分配的法...


·关于适用继承法的规定是怎样的?
    关于适用继承法的规定是怎样的? 一、关于适用继承法的规定是怎样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一)关于总则部分 1.继承从被继承人生理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时开始。 失踪人被宣告死亡的,以法院判决中确定的失踪人的死亡日期,为继承开始的时间。 2.相互有继承关系的几个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如不能确定死亡先后时间的,推定没有继承人的人先死亡。死亡人各自都...


·一、 死亡赔偿金怎么才算遗产?
    一、 死亡赔偿金怎么才算遗产?死亡赔偿金-宜认为是对死者近亲属的补偿,不应认定为遗产。死亡赔偿金是死者遭非正常死亡后才产生的,它不符合遗产的法律特征。应该说,死亡赔偿金是一种特殊的款项,它是填补死者近亲属因遭非正常死亡后家庭损失的弥补,不属于死者的遗产范围。从法理上分析,如果死者不死亡,则不可能产生死亡赔偿金;而死者一旦死亡,其民事主体资格就消亡,不再是权利主体,就不需要进行救济,其近亲属依据与死...


·根据法律规定的继承顺位的话
    根据法律规定的继承顺位的话,排在顺序中的第一位的是:当事人的配偶,孩子和父母;排在顺序中第二位的是:当事人的亲兄弟姐妹,爷爷奶奶和外公外婆。当事人去世后,先由第一顺位的继承人行使继承权,如果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的话,第二顺位继承人才可以行使继承权。如果一个家庭中,父母去世的话,那么他们的子女的继承权是不用多说的,属于法律规定的。在我国的法律法规中明确说明了,如果父母去世的时候留下了遗嘱,那么就需要按...


·父母的养老保险继承规定是什么?
    父母的养老保险继承规定是什么?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遗产包括公民的合法收入,公民的房屋和生活用品,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公民的图书、文物等其他收藏,法律允许公民拥有的生产资料,公民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利以及法律规定可以继承的其他合法财产等。养老保险是可以作为公民的遗产进行继承的。但分为两种情况:如果养老保险合同中指定受益人的,由受益人取得养老保险金。如果合同中没有指定受益人的,保险金可作为被保...


·继承人怎么证明遗嘱有效
    继承人怎么证明遗嘱有效 一、继承人怎么证明遗嘱有效? 可以到法院申请进行司法鉴定,司法鉴定一般是进行笔迹的比对,以确定是不是被继承人书写的。自书遗嘱生效的实质条件是: 1、立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年满18周岁且精神状态正常的人立的遗嘱才有效。无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即使其本人后来有了行为能力,仍属无效遗嘱。 2、遗嘱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受胁迫欺诈所立遗嘱以及被...


·遗嘱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怎么继承遗产
    要想自己立下的遗嘱可以被执行,那么就要保证该遗嘱内容是合法有效的,否则即使订立了遗嘱,最终无法得到法律的承认,自然也就不能得到执行。然而现实中会有这样一种情况,就是遗嘱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此时该如何来继承遗产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遗嘱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该怎么办遗嘱继承人是指被继承人在遗嘱中确定的继承人,该继承人先于被继承死亡的,遗嘱中确定的由其继承的那部分遗产将按法定继承...


·转继承还能发生代位继承吗
    转继承还能发生代位继承吗?转继承中没有代位继承,转继承不同于代位继承,两者的区别在于:(1)基础不同。代位继承是基于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事实而发生的,而转继承则是基于继承人后于被继承人死亡的事实而发生的。(2)继承人不同。代位继承只能是被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而转继承人可以是被继承的晚辈直系血亲,也可以是被继承人的其他法定继承人。(3)适用范围不同。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而转继承既可以...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