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拆迁房屋能立遗嘱吗? 对于拆迁房屋能立遗嘱吗?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拆迁安置房是被继承人合法房产的,被继承人是可以通过订立遗嘱的方式处理拆迁安置房的。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一)公民的收入;(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七)公民...
·国家赔偿房屋标准的规定是什么? 一、国家赔偿房屋标准的规定是什么?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规定,计算被拆迁房屋的补偿金额和所调换房屋的价格,结清产权调换的差价。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的计算公式: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1)房屋补偿费(房...
·房屋买卖合同解除权的适用情形 房屋买卖合同解除权的适用情形 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在房屋买卖合同中约定,当一定的情形出现时,房屋买卖合同解除。只要该约定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行性规定,不具有欺诈胁迫或者显示公平的情形,那么,在约定的条件具备时,合同解除。如延期交房约定,付款约定,房产证办理约定等等。约定解除条件具备时,权利人应当及时行使权力。根据法律规定,开发商迟延交付房屋,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交房的,购房人有权解除合同...
·在农村房屋拆迁中,村委会可以代替村民签字吗? 一、在农村房屋拆迁中,村委会可以代替村民签字吗? 1、村委会接受征收方的委托,并有书面的委托书,经过合法的征收程序并无其他违法性事由的情况下签订的补偿协议有效,如果发生协议履行纠纷,可以追究委托方即征收方的违约责任。 2、村委会没有接受委托,并且在没有任何征地审批的情况下,自行组织协议征地、协议拆迁,与村民签订补偿协议。这是违反《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的,村委会根本没有这样的职权,所签协议从性质...
·一、因为防控疫情房租怎么协调? 一、因为防控疫情房租怎么协调?(一)对于租赁房屋的用途为用于生产经营,已有明确行政管控政策导致无法实现使用目的,则应当免除租金此种情况是指因政府及有关部门为防治新型冠状病毒疫情而采取行政措施直接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行的情况。如根据政府的要求关停的网吧、KTV、酒吧、电影院、大卖场、餐饮场所、农贸市场等。又如因政府政策延长假期造成无法开工的工厂导致工厂未能用于生产经营的。由于此时出租人因行政管控而无法...
·房屋出租还可以抵押么? 房屋出租还可以抵押么房屋出租是房屋所有权人将房屋使用权转让给房屋承租人的法律行为,房屋租赁期间,房屋的使用权由承租人享有;房屋抵押是在房屋所有权上设置的他项权利,当抵押人无法向抵押权人偿还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实现抵押权,即通过法院拍卖、变卖房屋并就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法律并不禁止用已经出租的房屋进行抵押担保,所以,已经出租的房屋是可以进行抵押的,那么抵押是否会对原租赁关系造成影响呢?根据物权...
·执行有抵押权的房产贷款谁还 房产抵押被强制执行的,原房主不需要继续还贷款,房子和原房主不再有任何关系,一般房产的拍卖所得优先偿还房贷的债券。对于抵押贷款,依照银行法,合同法,民法通则等法律规定,债务人到期无法偿还银行贷款,银行有权通过法院拍卖抵押物并依法优先受偿,不足的部分,银行有权继续向贷款的单位或个人追偿。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所有的其他人享有抵押权、质押权或留置权的财产,可以采取查封、扣押措施。财产拍卖、变卖后所得价款,应...
·湖北荆州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的依据是什么 荆州在我国一直就是比较优秀的旅游开发城市,这跟荆州悠久的历史文化是有着非常重要的关系的,这段时间来,湖北荆州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也正式出台了相关的文件,其中在荆州的一类区域的范围之内,像是白水村征收耕地的补偿几乎是达到了4万元一亩的,当然其他村落的拆迁补偿,荆州政府也统一有文件的。一、湖北荆州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的依据是什么?一类区片区片范围:立新村同心村;关沮镇合心村、白水村、清河村、西湖渔场。...
·如果租房合同到期后房东是可以强制收房的 如果租房合同到期后房东是可以强制收房的,那么当在租房合同快要到期后也是需要双方提前进行协商的,如果到期后租客拒绝搬走房东也是可以采取强制措施的,如果租客在到期后要继续租住房屋,也是需要提前与房屋户主进行协商并进行续签手续的,必要时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合同到期房东强制收房可以吗? 房东的做法合法。合同的有效期截止自然终止,这是法定的。不需要特别提醒。 常理租客如果想要续租,应该提前与房东打...
·离异的孩子能继承父母房产吗? 离异的孩子能继承父母房产吗?离异的孩子能继承父母房产,孩子的继承权并不因为父母婚姻关系的解除而丧失。所谓继承权主体,也就是享有继承权、能行使继承权的主体。继承权主体可以通过法律的直接规定明确,或者是合法有效的遗嘱指定,也可以通过被继承人与他人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指定。具体为以下三类:1、法定继承人。即指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
·离婚房子过户给孩子吗,怎么办理? 夫妻双方之间离婚,因为生活的琐碎,或者是结婚之后,性格在对方面前完整的展现出来,所以有很多不和的事情,导致双方的感情破裂,从而通过离婚的方式解决感情的问题,离婚在法律形式上是两个人要分开的。那么离婚房子过户给孩子吗,怎么办理? 一、离婚夫妻共有房产怎么办理过户给孩子 1、离婚后房产过户给孩子公证首先需要办理离婚房产析产,离婚房产析产是离婚房产过户免征契税的重要证明,如果不是因为离婚而分得的房产...
·在我国现在买房子可以贷款吗? 在我国现在买房子可以贷款吗? 1、年龄在18-60岁的自然人(港澳台及外籍亦可)。 2、具有稳定职业、稳定收入,按期偿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借款人的实际年龄加贷款申请期限不应超过70岁。 4、有合法有效的购买、建造、大修住房的合同、协议以及贷款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5、有所购住房全部价款30%以上的自筹资金(对购买自住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 自筹资金比例为20%),...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Copyright Reserverd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