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案件二审对财产不做处理是为什么? 一、离婚案件二审对财产不做处理是为什么? 一般是因为证据不清,会对财产部分重新调查判决。 二审结束后是向高院申诉,但是申诉成功机率很低,如果你仅仅是对财产分配感觉不太合理,建议你还是不要走申诉程序了,意义不大,如果你有财产没有查清或认定错误的不服,可以走申诉程序,或者看是否符合可另行起诉的情况,比申诉要容易。 二、离婚财产分割申请再审的条件 1、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
·国家赔偿天数计算规则是什么 生活中如果因为国家机关的错误导致我们自身权益受到损失的话,我们就可以申请要求国家赔偿我们的权益损失,不过当前对于国家赔偿很多人还没有这样的概念,不知道国家赔偿具体的运作模式,不知道是按照什么规定进行的,这样的话处理起来就非常困难,那对于我们来说国家赔偿天数计算的规则是什么呢? 一、赔偿的时间计算规则 我国《国家赔偿法》对国家赔偿的起赔时间有明确规定: 第三十七条赔偿费用列入各级财政预算。 赔偿请...
·一、再婚对方孩子抚养的义务吗? 一、再婚对方孩子抚养的义务吗?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因此,再婚夫妇的另一方是应当共同抚养孩子。 事实上,带孩子再婚后,对方就自然而然地成为了孩子的继父或继母,而孩子则成为对方的继子女,因而,对方自然需要共同抚养孩子。可见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的关系与亲生父母子女关系相同,继父母对继子女...
·离婚时婚前财产的分割方式是怎样的 夫妻在离婚的时候涉及到对财产的分割问题,而这其中就有可能会分割婚前财产、婚后财产等等。针对不同情况的财产,实际的分割方式是不一样的。那您知道离婚时婚前财产的分割方式是怎样的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1、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从法定 我国《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
·养父母与养子女能不能结婚 一、养父母与养子女能不能结婚 养父母子女关系是通过收养的法律行为在收养人与被收养之间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收养是指自然人依照法律规定,领养他人的子女为自己的子女,在本无自然血亲关系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间形成拟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的民事法律行为。 父母和养子女之间本无血缘关系,由于收养关系的成立,法律上确认其与自然血亲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因而它是一种拟制血亲,又叫准血亲。 我国现行婚姻法规定,...
·家庭暴力对家人的危害有哪些? 家庭暴力对家人的危害有哪些? 我国的法律对于弱势群体的保护体现在未成年人保护法以及各种妇女权益 保护法等法律上。对于家庭暴力,法律在不断完善,不过现实生活中,家庭暴力的行为仍然广泛存在,它给社会以及施暴者的家人都带来了很严重的后果 ,具有极大的危害性。那家庭暴力对家人的危害有哪些?一起通过下文了解一下吧。 一、家庭暴力对家人的危害有哪些? 1、侵害了受害者的人格尊严和身心健康,甚至威胁生命。...
·一、离婚后可以重新要求分割财产吗,有什么条件? 一、离婚后可以重新要求分割财产吗,有什么条件?离婚后可以重新要求分割财产。需要满足的条件是:1.协议离婚后,一方发现另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行为或伪造债务侵占财产,要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或处理债务。2.协议离婚后,一方对离婚协议中对财产的分割约定返悔,要求变更或撤销原财产分割协议;3.离婚协议中漏分夫妻共同财产;4.登记离婚后,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中对财产的分割约定。二、离婚后怎么重新分...
·离婚后不让探视应该怎么办? 都说一日夫妻百日恩,可在当今的社会,夫妻双方离婚后,别说夫妻之间,更有甚者会连孩子的探视权都不给对方。就是说不让孩子的父亲或者母亲对孩子进行探望。其实这样做是不对的,而且我国的《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中对于探视权是有相关的规定的。那么,离婚后不让探视应该怎么办呢。我们将为您来解答这个问题。离婚后不让探视应该怎么办?一、什么是探视权?探视权,即指父母对自己子女的探望权,就是父母在离婚或...
·一、四川广安社会抚养费是多少? 一、四川广安社会抚养费是多少?1、对2018年6月1日以后夫妻超过法律法规规定数量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子女,对双方当事人分别按计征基数的3倍征收社会抚养费,即男方为城镇居民的计征社会抚养费92682元、男方为农村居民的计征社会抚养费39825元,女方为城镇居民的计征社会抚养费92682元、女方为农村居民的计征社会抚养费39825元。2、对2018年6月1日以后未履行婚姻登记手续生育的,按照双方当事...
·年夫妻离婚子女抚养费的标准 年夫妻离婚子女抚养费的标准 我国《婚姻法》第30条规定:“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双方达不成协议或协议无效需由人民法院判决时,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应注意以下几点: 抚育费负担数额。不直接抚养一方的给付标准,有固定收入的应为月总收入的2...
·关于抚养费 关于抚养费 1.夫妻双方离婚,孩子由一方抚养,不抚养孩子的一方应当给付离婚孩子抚养费;2.抚养费包括孩子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二、宁波离婚抚养费标准、离婚孩子抚养费具体标准: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20%-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孩子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 50%;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
·离婚长期带孩子一方可要求补偿吗? 一、离婚长期带孩子一方可要求补偿吗? 离婚只有给孩子抚养费,大人没有的,可以要求把给孩孑的抚养费提高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Copyright Reserverd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