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工资约定不清楚如何处理

对于劳动者来讲工资向来都是很重要的内容,为单位提供劳动,无非也是为了想要从单位获取工资报酬。但有的时候可能会发现之前双方就工资约定不清楚,那么这种情况下该怎么办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工资约定不清楚如何处理
在订立劳动合同时,约定劳动报酬一定要明确、具体,包括明确劳动报酬的法律后果等相关内容。实践中一些用人单位在订立劳动合同时,对劳动报酬处理模糊,或者口头约定,因此常常引发劳动争议。
工资应在劳动合同中明确,但并不一定表现为具体的金额,也可以表现为明确的计算方式,如计件工资时写明计件定额和计件单价。提成工资应写明提成基数与比例等。
劳动报酬规定为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同时《劳动法》第18条进一步规定了工资约定不明时的处理程序。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可按照以下程序进行:首先双方重新协商工资标准,适用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如果,前两步无法解决问题,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应当同工同酬。用人单位如果认为同工不同酬,应当负举证责任。
但是劳动者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利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对所主张的事实进行举证。也就是说要注意收集相应的证据,如工资条和相关的手续。以免因举证不力而承担法律后果。
二、双倍工资从什么时候起算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双倍工资”这一对用人单位的惩罚性规定,自2009年入法以来,在广大劳动者之中得到了很好的普及,同时也一定程度地解决了劳动合同签订率低的问题。
然而,“双倍工资”在实践中也逐渐产生了诸多争论,诸如双倍工资的时效界定问题、企业高管主张双倍工资能否得到支持的问题……
目前,在中小企业的用工过程中,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现象并不少见。对于劳动者而言,如果在公司长年工作而未签订劳动合同,再索要双倍工资还能得到法律的支持吗?
双倍工资是惩罚性的民事赔偿金,适用于一般仲裁时效,时效为一年。
若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就工资约定不清楚的话,那么不仅有可能损害当事人的利益,也是有很大可能产生法律纠纷的。因此,建议在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双方就工资问题协商清楚,避免日后产生纠纷。
相关内容:

·西安十级工伤认定标准是什么?
    西安市民上班过程中遭遇安全事故,发生受伤的话,要尽快的进行工伤认定。通常情况下,这个工作会由单位来做。只有经过工伤认定这个环节,才能明确职工的伤残情况。目前伤残等级分为十级,从一级到十级严重程度依次下降。那么西安十级工伤认定标准是什么?下面请看我们总结的这篇文章。 一、西安十级工伤认定标准是什么? 十级工伤: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具体表现为:1、日常活动能...


·工程质量验收流程有哪些
    工程质量验收流程有哪些? 如今遍地高楼此起彼伏,建筑工地也是随处可见,相信有不少人对这一方面有兴趣或者正在从事其中。建筑工程涉及方面很多,从开工到施工完成都有方方面面的规定。今天,我们就为您讲解一下工程质量验收流程有哪些。 工程质量验收流程有哪些? 一、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实行监理的工程,工程竣工报告须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 ? 二、建设...


·一、什么是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什么是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生活是否完全不能自理,可以参考《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


·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计算标准经济补偿的计算标准为:
    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计算标准经济补偿的计算标准为: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关于经济补偿的计算标准延续了我国以往的做法。根据劳动法第二十八条的授权,1994年12月3日,劳动部颁布了《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规定了计算经济补偿时,每满一年发给相当...


·1、用人单位非法解除劳动关系
    1、用人单位非法解除劳动关系,要支付赔偿金,不需要支付代通知金。代通知金是在特定条件下用人单位提出立即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下支付的。 2、《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


·一、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法律地位有什么区别?
    一、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法律地位有什么区别? 1、主体不同。就业协议的主体是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其中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的主体作用不言而喻,学校作为一个主体,其作用是维护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良好秩序,保障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并兼有证明学生毕业信息的真实性。而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在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下依法签订的,只有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两个主体。 2、依据不同。就业协议依据的是教育部...


·退休年龄辞退员工要补偿吗
    退休年龄辞退员工要补偿吗辞退超过退休年龄的劳动者实际上并不属于辞退,因为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那么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它是属于一个自动解除劳动合同,叫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终止,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是依法享受基本养老待遇而终止了劳动合同,都不符合给予经济补偿的条件。因此,用人单位是没有法律责任,也是不会给予经...


·一般情况下,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都会在公司或者
    一般情况下,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都会在公司或者用人单位工作较长的时间,如果在非常的情况下裁人的话,是个艰难的决定,同时牵扯到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解除赔偿的问题,但是有很多人对此都不是很了解,接下来将为你详细介绍相关情况,希望对你能有所帮助。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两种情形:一、协商解除补偿标准:参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


·员工被鉴定上工伤什么待遇?
    员工被鉴定上工伤什么待遇?(一)在医疗期间享受如下待遇:1、工伤职工符合规定治疗工伤或职业病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等医疗费用全额报销。2、工伤职工需要住院治疗的,由单位按照省内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三分之二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批准转外地治疗的,所需交通住宿费用由单位按照职工因工出差标准报销。3、工伤职工在医疗期内停发工资,改为由单位按月发给工伤津贴,标准相当于工伤职工受伤前的本人工资。(二...


·用黑色水笔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和《工伤申报证据清单》;
    用黑色水笔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和《工伤申报证据清单》; 二、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如:工资卡明细单、工资条、胸卡、考勤卡等复印件,原件需同时带好); 三、受伤者身份证复印件; 四、首次门诊病历及拍片报告复印件或出院记录复印件,死亡的还需提供医学死亡证明、死者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 五、属于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交通事故伤害的,需提交由用人单位开...


·一、单位不发加班费仲裁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可以?
    一、单位不发加班费仲裁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可以? 可以,对于公司不给加班费的情形,属于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情形,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另外,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工伤认定上诉案多长时间结案?
    当劳动者在工作的时候由于工作的原因遭受到工伤需要进行工伤认定,只有在工伤认定后得到的鉴定结果才能与用人单位协商工伤赔偿的事宜,但有的时候会因为某些原因导致工伤认定中止,那么工伤认定上诉案多长时间结案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一、工伤认定上诉案多长时间结案 第一条根据《北京市企业劳动者工伤保险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所有企业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