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我国专利法对专利权归属情形的规定?

我国专利法对专利权归属情形的规定?

一、我国专利法对专利权归属情形的规定?

专利权的归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及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归下列人员所有:

(一)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归单位所有;

(二)非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归个人所有;

(三)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其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依其合同约定决定;

(四)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各方在协议中约定的以外,其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人属于完成或者共同完成的单位或者个人;

(五)单位或者个人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委托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委托书中有约定的外,其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归完成或者共同完成的单位或者个人所有;

(六)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如果有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同时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应在收到,专利行政部门的通知后自行协商确定申请人。

总之;专利权的归属与专利申请权的归属基本是一致的。在,国家,职务发明的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均归雇主所有;在,国家,职务发明的专利申请权归发明人所在单位所有。世界各国,就非职务发明的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均归发明人所有。

二、对专利权人的限制专利权实质上是一种具有排他性的独占权。

各国专利法都从本国利益和社会利益出发,对专利权人的权利作出一些限制性的规定,以防止专利权人滥用其专利权。我国《专利法》对此也作出了一些限制性的规定。主要有两种;(一)不视为侵权的实施专利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63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

1.专利权人制造、进口或者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进口的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售出后,使用、许诺销售或者销售该产品的;

2.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有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的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

3.临时通过中国领陆、领水、领空的外国运输工具,依照其所属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共同参加的国际公约,或者依照互惠原则,为运输工具自身需要而在其装置和设备中使用有关专利技术的;

4.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有关专利的。

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或者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能证明其产品合法来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强制许可或指令许可实施专利的行为1.依法强制许可实施有关专利的;强制许可是指不经专利权人自愿同意,直接由专利局依照专利法的规定允许第三者实施有关专利的一项强制措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51、52、53条对强制许可作出了具体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54条并规定了取得强制许可的单位或个人应当给予专利权人支付合理的使用费。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14条的规定:“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发明专利,对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具有重大意义的,有关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报经,批准,可以决定在批准的范围内推广应用,允许指定的单位实施,由实施单位按照国家规定向专利权人支付使用费。

中国集体所有制单位和个人的发明专利,对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具有重大意义,需要推广应用的,参照前款规定办理。“可见;国家对此作出了指令许可或计划许可,但只适用于中国专利权人。

综上所述,我国专利法对专利权归属的情形做了具体的说明,因为在专利法中创造分为职务创造和非职务创造,同时也包含了是否在创造中对本单位的物质条件进行了创造,单位或者个体,多个单位或者多个个体的创造等等方面都做了具体的规定。


相关内容:

·发明专利申请的条件有哪些
    发明专利申请的条件有哪些 (一)新颖性 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申请专利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满足新颖性的标准,必须不同于现有技术,同时还不得出现抵触申请。 1、现有技术。现有技术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技术。技术公开的...


·商标侵权的处罚主体有哪些?
    商标侵权的处罚主体有哪些?商标侵权的处罚主体一般是工商部门,如果情节比较严重就会有检察院介入进行调查后由法院通过判决来处罚,但是一般都是由县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涉外案或大案由地级或省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处理。二、如何预防商标侵权第一,企业要把商标权保护列为品牌战略,尽快审查商标注册手续是否完备,商标是否到了续展期。在企业发展到一定的规模后,需要尽快申请国际注册。第二,注意积累企业商标的基础资料,...


·专利诉讼代理人如何选择
    专利诉讼代理人如何选择诉讼代理人可以代表一方当事人参与诉讼活动、实施相应的诉讼行为,法律没有规定诉讼代理人必须是律师,但实践操作中,当事人为了能够获得有利判决,往往最后都是选择律师作为自己的诉讼代理人。而针对不同的诉讼,代理人的选择不同。那么专利诉讼代理人该如何选择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律师是否熟知专利诉讼案件程序 笔者曾接触过一起案件,该案委托人起先委托的是另一同行,因委托人与其建...


·我国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多少年
    我国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多少年专利保护期限是指专利被授予权利后,得到专利保护的时间期限。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专利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1、发明专利权的保护期限:授权的发明专利,申请日起20年2、实...


·商标转让流程及费用是怎样的
    商标转让流程及费用是怎样的 一、商标转让流程是怎样的 转让注册商标所应履行的法定手续。在中国,转让人和受让人就转让注册商标事宜达成协议后,应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其具体流程是: (1)填写《转让注册商标申请书》。申请书采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规定的书式,写明转让商标的号码、名称,转让人名称、地址,受让人名称、地址、营业执照号,并另盖双方印章。 (2)附送有关书件。在提交转让申请书时,应同时交送原注...


·商标评估原则和方法是什么?
    商标评估原则和方法是什么? 一、评估原则 真实性原则。遵循实事求是,尊重科学。以实际材料为基础,以确凿的事实为依据,以科学的态度为指针,实事求是得出评估结果。 科学性原则。发挥评估专业人员的专业特长,对各类资产的现状及价值取值按照评估目的发表自己的专业判断。 公平性原则。坚持公平,公正的立场,不受委托人及相关当事人的意图及利益因素的影响,独立出具评估报告。 一致性原则。即注册商标评估提供的信息与...


·商标使用在先被人抢注可以要回吗?
    商标使用在先被人抢注可以要回吗不可以要回来。商标被他人抢注,还能继续使用吗依据《商标法》、《商标法》(13年修改版)相关规定,在商标申请注册前已经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未注册商标(包括驰名商标)被不正当抢注的,可以获得法律保护,具体体现在:1、对不正当抢注商标申请提出异议。此处的不正当抢注应当是指:在知晓该在先使用人商标已经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情况下,为获取该商标的专用权,恶意注册,而非偶然注册相同或近似商...


·专利权侵权的法定赔偿标准是什么
    专利侵权的赔偿标准有相关的法律依据:第一,《民法通则》对专利权侵权的规定。根据《民法通则》第95条规定公民、法人依法取得的专利权受法律保护。对于侵害知识产权的民事责任,在118条规定了,公民、法人的著作权(版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发明权和其他科技成果权受到剽窃、篡改、假冒等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偿损失。从赔偿损失的责任形式看,《民法通则》对知识产权侵权赔偿仅限于“赔偿损...


·有效职务发明专利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有效职务发明专利的法律规定是什么?有效职务发明专利的法律规定是根据我国《专利法》第6条规定:“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专利权人。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


·财产类型的著作权有没有保护期?
    财产类型的著作权有没有保护期?财产类型的著作权有保护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21条规定,发表权的保护期与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利的保护期相同,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的50年。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是有限制的,根据著作权主体和作品性质不同,其保护期限有所区别:(一)作品的作者为公民,其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作者有生之年加死亡后50年。作者死亡后,其保护期以作者死亡后次年的1月1日开始计算,第50年的1...


·专利权无效理由都有哪些
    专利权无效理由都有哪些(1)不属于专利法保护的客体;(2)向外国申请专利,未经保密审查;(3)不符合专利法新颖性、创造性、或实用性的固定;(4)外观设计与在先权利相冲突或者不符合新设计的要求;(5)权利要求书未以说明书为依据;(6)依赖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人应当在专利申请文件中说明该遗传资源的直接来源和原始来源;(7)提交的外观设计照片不清楚;(8)修改超出范围、依法不授予专利权的法定情形...


·认定商标侵权的注意细节有哪些
    认定商标侵权的注意细节有哪些?根据《商标法》的规定,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的行为。2、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行为。这种行为在理论上也称为"反向假冒 "行为。3、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行为。结合《商标法》规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