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谁能为劳动者申报工伤认定?

劳动者在工作期间受伤后,单方认为劳动者的受伤情形属于工伤是无效的,需要申报工伤认定,由相关的机构认定为工伤才行,这也是劳动者维权的保障。那么,劳动者受伤后,谁能为劳动者申报工伤认定呢?对于申报工伤认定的主体来说,应该如何申报工伤认定?对此,本文将一一为您展开详细的描述。
一、谁能为劳动者申报工伤认定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法定主体包括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
用人单位是工伤保险义务的承担者,因而,职工因工作受到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后,其所在单位应当首先履行工伤认定申请义务。
申请工伤认定是工伤职工的基本权利,但由于种种原因,工伤职工本人可能无力申请工伤认定,为了更充分地保障工伤职工行使权利,法律规定了配偶、父母、成年子女等也有权申请工伤认定。
工会作为维护职工权益的专门性群众组织,当职工遭受事故伤害或者职业病时,如果职工的权益没有或者不能得到保障,工会组织应承担起为职工申报工伤的职责。
二、应该如何申报工伤认定
(一)用人单位未按上述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二)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应当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劳动 保障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四)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
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申报工伤认定要及时,不要错过了相应的时效而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此外,在申报工伤认定时,最重要的莫过于对相关材料的提供,来证明工伤的事实。否则,如果材料不足,将很难被认定为工伤。实践中,如果您不确定谁能为劳动者申报工伤认定,
相关内容:

·劳动争议仲裁前置可区分开的吗
    劳动争议仲裁前置可区分开的吗? 一、如何正确理解劳动争议仲裁前置可区分开 1、《劳动法》第79条和《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规定了劳动争议仲裁前置程序,对于这一规定的理解有些人可能认为所有的当事人都必须仲裁程序,如果在诉讼阶段发现有些当事人没有经过仲裁程序,即在诉讼阶段追加被诉单位,那么就应当对没有仲裁程序的当事人的有关实质性权利义务不予考虑不予裁判。对于这种理解,笔者认为不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和立法...


·建筑工地施工高空坠物建筑方有责任吗?
    建筑工地施工高空坠物建筑方有责任吗? 人们的生活离不开衣食住行。而衣食住行中,住是人们最重要的需求之一。因此我国的建筑市场一直处在不断增长状态。然而由于建筑的长期以及建筑中无法避免的一些事故情况,经常会出现一些责任纠纷。那么,今天我们为您介绍的就是建筑工地施工高空坠物建筑方有责任吗? 一、理论主张 理论上认为,整个建筑物的所有人或管理人有对自身周边环境的安全义务,这一点与人们有共同维护社会善良...


·律师劳动争议案件处理方式有哪些?
    律师劳动争议案件处理方式有哪些?职工在工作期间,因为劳动报酬,解除劳动关系补偿金等,有时候会和单位发生劳动纠纷。在处理劳动争议过程中,职工往往处于弱势地位,为了更好的维权,职工应当聘请律师协助处理,为此支付一笔律师费。那么律师劳动争议案件处理方式有哪些?下面我们一起听听我们的说法。 一、律师劳动争议案件处理方式有哪些? 1、仲裁程序仲裁程序是劳动纠纷的一方当事人将纠纷提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处理...


·劳动合同终止后的后果是什么?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入职后,单位应该同其签署一份劳动合同,在里面写清劳动合同期限,一般都是三年。等劳动合同到期后,双方会协商是否续签,如果不再续签的话,劳动合同终止,双方解除劳动关系。那么,劳动合同终止后的后果是什么?下面我们跟随我们了解下吧。 一、劳动合同终止后的后果是什么? 当事人约定的合同终止的条件出现,劳动合同也告终止,这种情况既适用于有固定期限和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就是没有规定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就是没有规定劳动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签订合同之后,如果没有法律规定的特定情形,劳动合同一直都会有效。现实生活中,会出现劳动者已经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了,但用人单位却不与他签订该合同。那用人单位不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何保障自己的权益?我们将在下文中回答这个问题。 一、用人单位不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何保障自己的权益 如果劳动者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用人...


·国庆中秋同一天6倍工资吗?
    不是,十一和中秋节同一天的,当天加班工资还是按照三倍给付,与正常节假日加班工资发放一致。我国《劳动法》规定,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规定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我国《劳动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


·无效劳动合同认定的情形有哪些
    无效劳动合同情形具体如下: 1、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如约定试用期超过6个月,不购买社会保险等。 2、采用胁迫、乘人之危的手段,以损害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强迫对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如合同期满后强迫续订劳动合同。 3、采用欺诈的手段,故意隐瞒事实,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如虚假承诺优厚的工作条件。 4、订立程序形式不合法的劳动合同。如双方当事人未经协商,或者未经批...


·根据劳动法规定辞退员工怎么补偿标准?
    根据劳动法规定辞退员工怎么补偿标准? 一、根据劳动法规定辞退员工怎么补偿标准? 根据劳动法规定辞退员工的补偿标准是按照每工作满一年的时间支付劳动者一个月的平时工资。如果单位没有正当合法理由单方辞退,需要按上面标准支付双倍的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八条用人单位依据本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四...


·单位能否在试用期解雇员工
    单位拥有解雇员工的权利,但在具体行使这种权利的时候,受到了一定的限制。如,必须要满足法律规定的情形,那么单位才能解雇。除此之外,单位能否在试用期解雇员工呢?这也是一个比较重要的问题,下面就让网的我们为你介绍吧。 一、单位能否在试用期解雇员工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


·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有补偿吗?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到期后,按照有关的法律解释,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劳动关系并没有解除,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续签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不同意,那么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有补偿吗?接下来的我们会为您介绍。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因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员工入职不签合同是违法吗?
    对于准备或即将实习的大学生来说,现在社会的就业或实习实在是太难找了。因此,难得找到工作,管他是什么类型什么专业,能去工作就没其他要求了,所以有些企业想为省钱而不与入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最后,却害人又害己。今天,我们要跟您讨论的便是员工入职不签合同是违法吗? 一、员工入职不签合同是违法吗? 是违法的,按照法律条约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这是法定义务,如果不签订劳动合同对单位来说是违法的行...


·半年听力受损不算工伤吗?
    半年听力受损不算工伤吗?根据我国2011年1月1日实行的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工伤一般包括因工伤亡事故和职业病,以下情形应当被认定为工伤:1、如果在工作过程中遇到事故伤害,应当马上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同时,及时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职工如果对劳动保障部门工伤认定结论不服(如不认定为工伤),还可以在收到工伤认定书60日内提起行政复...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