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返还彩礼需要哪些证据在彩礼返还纠纷的案件中首先的

返还彩礼需要哪些证据在彩礼返还纠纷的案件中首先的一步就是要证明男女双方当时正处于谈婚论嫁的状态:(一)这种状态可借由双方的短信、微信等通讯工具的聊天记录反映出来,表明双方有谈婚论嫁的意向,注意,谈婚论嫁和谈情说爱是有区别的,单纯的情话表白也是不能反映双方谈婚论嫁状态。(二)如果短信、微信等聊天记录丢失无法恢复,那么还能依靠当时双方谈话时涉及婚嫁的录音,后期对方承认双方关系的录音亦能派上用场;(三)双方之间举行过订婚仪式;(四)双方曾一起拍过婚纱照。但在这里特别提醒一句,双方共同生活并不必然意味着双方处于谈婚论嫁的状态。二、处理彩礼纠纷需注意什么1、解决彩礼纠纷时,决定彩礼是否返还以当事人是否缔结婚姻关系为主要判断依据。给付彩礼后未缔结婚姻关系的,原则上应返还彩礼;如果已结婚的,原则上彩礼不予返还(一些特殊情形除外);按照习俗举办结婚仪式但没有领取结婚证书的,解除同居时彩礼原则上不予返还。2、结婚前给付彩礼的,必须以离婚为前提,才能考虑支持返还请求。如果给付彩礼之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给付人要求返还彩礼的,不予支持,因为此时夫妻尚作为一个共同体,遵循夫妻法定财产共有制。如果当事人在离婚诉讼时提出该项请求法院准许离婚的,可根据情况作出是否支持返还彩礼请求;判决不准离婚的不能支持当事人返还彩礼的请求。3、必须是当地确实存在婚前给付彩礼的习俗。一般来说彩礼问题大量存在于我国广大农村和经济相对不发达地区,人们迎亲嫁娶,多是按民风、习俗形成的惯例。如果当地没有此种风俗习惯存在,就谈不上给付彩礼的问题。对于不能认定为彩礼的、属于男女交往间给付的财物,要视具体情况及性质,由法院依法作出处理。4、要区别彩礼给付时当事人的主观意愿。一般来讲,彩礼的给付往往迫于当地行情及社会压力而不得不给,完全自愿给付且无任何附加条件的属于一般赠与行为,如果没有特殊规定,通常不予支持返还彩礼的请求。5、给付彩礼后办理了结婚登记,但双方并未在一起共同生活,对于要求返还彩礼的,应予以支持。双方登记结婚后,如果一直没有共同生活,也就没有夫妻之间相互扶助、共同生活的经历,实质意义上真正的共同生活还没有开始。结婚彩礼,一般是男方以缔结婚姻关系为目的而给付给女方的。但在法律上,并未强制要求,男女要结婚必须要先给付彩礼,因此很多时候当事人都是根据当地的结婚习俗来选择是否给付彩礼。而要是之后男方反悔,要求女方返还彩礼,那么需要看提出的理由,是否符合《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10条规定的情形。要是不符合,则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相关内容:

·诉讼离婚调解书效力是怎样的
    在离婚过程中,作出的不同法律文书其实都是具有不同的效力。其中对于夫妻之间签订的离婚协议书,在登记备案之后会生效,但此时也仅仅具有法律效力,但并不具有法律强制执行力。那要是诉讼离婚调解离婚作出调解书的话,此时诉讼离婚调解书效力是怎样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诉讼离婚调解书效力是怎样的 法院调解是指在人民法院审判组织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自愿平等协商,达成协议,经人民法院认可后,终结诉讼程...


·组合家庭一方去世财产分配方式是什么?
    组合家庭一方去世财产分配方式是什么?一方去世的,其个人财产作为遗产开始继承,如果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由第一顺位继承人平均继承遗产,第一顺位继承人包括被继承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夫妻共同财产中一半的份额是被继承人的个人财产,另一半属于其配偶的个人财产,如果双方生前有关于夫妻财产的分割约定,按照约定确认被继承人的个人财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


·离婚未判决财产怎么办?
    离婚未判决财产怎么办?1、双方可协议处理;2、协议不成时可起诉。夫妻间的共同财产关系以婚姻关系的存在为基础,婚姻关系解除时,要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了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即:"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二、夫妻离婚财产如何分割?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


·婚姻存续期间
    婚姻存续期间,财产属于夫妻双方共有;但是一点婚姻关系破裂,原来的共有财产需要夫妻双方协商沟通后,进行分割。分割是建立在双发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强迫对方接受不公平的财产分割。那么,离婚房屋析产单独所有的规定都有哪些? 什么是离婚析产? 离婚析产是指夫妻离婚时,对财产进行分割,分割仅限于婚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婚前个人财产不能用于分割。通过离婚析产的方式分割房屋产权是夫妻双方...


·财务独立的夫妻双方离婚时财产平等分割吗
    财务独立的夫妻双方离婚时财产平等分割吗?如果没有特殊约定就是平等分割的,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


·精神病人能签离婚协议吗
    在实际生活中,夫妻中的一方是精神病人的情况并不少见,如果想和精神病人离婚,能签离婚协议吗?由于精神病人不属于完全民事行为人,因此不能签离婚协议,也就不能协议离婚,那要如何才能离婚呢?一般来说是诉讼离婚。接下来,我们为你详细告诉你精神病人能签离婚协议吗。 一、精神病人能签离婚协议吗 精神病人根据这个精神病人的病情状况来定: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


·一、离婚时夫妻个人财产怎么办?
    一、离婚时夫妻个人财产怎么办? 个人财产属于个人,归个人所拥有。离婚时婚前个人财产按照归各自所有的原则处理。一方的婚前财产是指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判断是否属于婚前财产的关键在于财产权的取得时间系在结婚之前。如果财产权的取得系在婚前,但婚后才实际占有该项财产,其性质属于婚前个人财产。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


·起诉离婚理由有哪些,诉讼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
    在夫妻双方感情破裂之后,协议离婚是最简单,也是最节省时间的离婚方式,但是根据司法实践,我们可以看出,由于双方就离婚财产的分配、债务的承担以及孩子的抚养权等问题无法协商达成一致等,需要起诉离婚的情形是比较常见的。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起诉离婚理由有哪些? 1、起诉离婚的理由有哪些?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


·离婚后的暴力行为属于家庭暴力吗?
    什么是家庭暴力?离婚后遭遇前任施暴是否属于家庭暴力?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实施的身体、精神等方面的侵害。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具有家庭寄养关系的人员之间的暴力行为,视为家庭暴力。已经离婚的夫妻,按照现有法律规定,产生施暴行为已不属于家暴范畴,只是由情感纠纷引发的暴力行为。而是否被认定为家暴,则直接关系到受害者能否申请“人身安全保护裁定”的公权救济,以及在后续诉讼中...


·一、妻子侵犯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一、妻子侵犯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后果是什么?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处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89条规定“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共同的权利,承担共同的义务。在共同共有关系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认定无效,但第三人善意、有偿取得该财产的,应当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其他共有人的损失,由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人赔偿。”我国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


·怀孕期间离婚女方提出什么经济补偿?
    怀孕期间离婚女方提出什么经济补偿? 一、怀孕期间离婚女方提出什么经济补偿 提出精神损害的经济补偿。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离婚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因此如果存在上述情况的时候,导致夫妻双方无法继续维...


·变更抚养权需要哪些证据证明?
    变更抚养权需要哪些证据证明? 一、变更抚养权需要哪些证据证明 抚养条件是否发生不利于被抚养人的重大变化是判断抚养关系是否需要变更的重要标准。 因此要求变更抚养权可以通过收集以下证据证明: 1、如对方收入降低无法维持子女生活,可以到对方的工作单位,请求工作单位出具相关的证明材料以证明其收入及工作变动情况,如对方属于国家公职人员,一般其工资是可以查询确定的; 2、如因对方拖欠他人的债务,可向...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