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瞒犯罪所得检察院不批捕是合理的吗? 一、隐瞒犯罪所得检察院不批捕是合理的吗? 隐瞒犯罪所得检察院不批捕是不合理的。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检察机关在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况下,会对犯罪嫌疑人进行逮捕,所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行为符合条件的,就有可能被逮捕。并且将犯罪事实进行隐藏的就属于犯罪的行为,还会被从重处罚。 二、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九条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
·精神病患者承担刑事责任么 精神病患者承担刑事责任么不同情况下承担不同的刑事责任。我《国刑法》第十八条第一、二、三款明确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后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 强制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
·走私贵金属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走私贵金属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一、走私贵金属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1. 本罪与非罪行为的界限 应注意从以下方面进行把握: (1)主观上对伪劣产品是否存在明知。如不知是伪劣产品而予以生产、销售的,由于其主观上不具有犯罪的故意,不构成犯罪。 (2)与一般违法行为的界限。如果行为人生产、销售伪劣产品,销售金额未达到5万元以上的,属于一般违法行为,不以犯罪论处。但是需要注意的是,犯罪未遂的情况...
·我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将醉驾这种行为列入刑事犯罪行为以后,目前 我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将醉驾这种行为列入刑事犯罪行为以后,目前所取得的结果来看,很少有交通事故是因为醉驾而形成的,这就体现了醉驾入刑的重要意义。关于醉驾的规定其实法条是非常多的,包括醉驾的标准和醉驾的刑事责任。下面我们要为您介绍的是最高院关于醉驾的规定是什么? 一、最高院关于醉驾的规定是什么? 醉驾是指因饮酒而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个人意志,在这种状态下驾驶机动车的行为。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于20...
·公职人员拘役公职保留不? 公职人员拘役公职保留不?公职人员拘役公职不会保留,因为拘役都是我国《刑法》中的主刑之一。根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被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这意味着,不论行政机关的公务员实施的是故意犯罪,还是过失犯罪,只要被依法判处刑罚,不论是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等主刑,还是被单独判处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等附加刑,或者被判处有期徒刑宣告缓刑,...
·逃税罪判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逃税罪判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 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有第一款行为,...
·刑诉法规定的一审期限有多久 刑诉法规定的一审期限有多久《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
·故意伤害罪的加重处罚情节有哪些 故意伤害罪的加重处罚情节有哪些有两种加重情节: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
·侵犯知识产权罪公诉后会怎么处罚? 侵犯知识产权罪公诉后会怎么处罚? 一、侵犯知识产权罪公诉后会怎么处罚? 侵犯知识产权罪公诉后会被判处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 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二百一十四条 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处三...
·故意毁坏财物案刑事答辩状的内容有哪些? 故意毁坏财物案刑事答辩状的内容有哪些? 一、故意毁坏财物案刑事答辩状的内容有哪些? 由于很多刑事案件在当事人的对错是非上并不是黑白分明的,被害人为了自身的利益也可能捏造事实,夸大伤害后果,因此为公平起见,法律规定对于被害人提起自诉的案件,被告人也可以“针锋相对”地进行反驳,以表明自己没有犯罪或情节轻微,这在法律上便叫做刑事答辩。刑事答辩状是相对于刑事自诉状而言的刑事答辩文书。具体格式如下: ...
·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有哪些 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有哪些为防止现行犯、重大嫌疑分子或被告人逃避侦查、审判,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继续犯罪,自杀,或进行其他破坏活动,而采取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加以限制或剥夺的措施。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强制措施包括五种: (一)拘传。拘传是指司法机关对未被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强制其到指定地点接受讯问的强制措施。 (二)取保候审。刑事诉讼中的取...
·侵害财产罪属于自诉案件吗 侵害财产罪案件的类型很多,如故意损毁财物罪属于典型的公诉案件,如侵占罪则属于典型的自诉案件。侵犯财产罪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攫取公私财物,或者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的犯罪行为,具体单独的罪名符合刑事诉讼法关于自诉案件类型的,则可认定为自诉案件。《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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