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刑法中刑事责任年龄划分是怎么规定的

刑法中刑事责任年龄划分是怎么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的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根据刑法第17条第2款关于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只对8种犯罪负刑事责任的规定,完全可以得出未满14周岁的人实施刑法所禁止的任何危害行为都不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结论。二、未成年犯罪判刑原则是怎样的?1、从宽处理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第三款:“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规定,对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必须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也就是说,不满十八岁是一个法定从宽处罚的情节。至于是从轻还是减轻以及从轻的幅度,则根据具体案件确定。根据这一原则,对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原则上不应判处法定最高刑,在具体量刑时一般应将未成年人中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低龄犯罪者与已满16周岁不满 18周岁的高龄犯罪者区别开来,在同一年龄段内的犯罪,在决定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时,一般也要体现不同行为人年龄上的差别。只有这样,才能完整地体现和实现我国刑法对未成年人犯罪从轻、减轻处罚的从宽原则。2、不适用死刑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49条:“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和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的规定,未成年人不论犯何罪均不应判处死刑。这是刚性要求,不允许有任何例外。所谓犯罪的时候是指实施犯罪行为的时候。如果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即使审判的时候已满18周岁也应适用本条规定。我国刑法之所以规定对不满18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主要原因在于:死刑是一种最严厉的刑罚,它关系到犯罪人的生死存亡。不满18周岁的人由于未成年,还处在生理与心理发育过程中,认识能力和控制能力都还比较弱,因此,尚未达到罪行极其严重、不堪改造的程度,故不宜适用死刑。3、教育、感化和挽救的原则我国未成人保护法第38条规定:“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四十四条也明确地规定:“ 对犯罪的未成年人追究刑事责任,实行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这就从法律上明确了司法机关在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时所应遵循的基本原则。教育、感化、挽救原则要求司法人员在办理未成人案件中要正确处理惩罚和教育的关系。要将教育工作放在突出的位置,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司法人员对未成人要坚持攻心为主,象父母对孩子、教师对学生一样,针对其个人特点,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使之认识到自已行为的危害性。这一原则要求司法人员在处理未成人案件中既要注意查清事实,又要及时对未成人进行教育和感化。教育、感化在诉讼的各个阶段都要受到重视,要正确处理查清事实与教育、感化的关系。查清事实是正确教育的基础,事实不清,就无法以理服人,难以针对性的开展教育。但也不能专注于事实本身而忽视教育和感化。教育和感化是处理未成年人案件的重要原则。对未成年人的教育和感化要注意挖掘犯罪发生的深层次根源,剖析未成人犯罪的根本动因,对症下药,深入进行心理教育,使其真正认罪伏法,并能正确对待将要面临的刑事处罚和履行。贯彻教育、感化和挽救原则并不意味着对未成年人只重教育而忽视惩罚。未成年人犯罪同样对社会造成了危害,对其依法予以处罚是正当的,也是必要的。忽视惩罚或不当的处罚难以使其认识到自己行为的严重后果,对教育、感化方针的贯彻是不利的。但这种处罚要遵循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方针,可罚可不罚的尽量不处罚。相较于过去的法律制度,国家现在已经进一步调整了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责任能力划分标准,因为有越来越多的未成年人犯罪手段甚至要比成年人都恶劣的多。关键是这些孩子的家长,在孩子都已经犯罪了的情况下,仍然没有反思自己对孩子的教育。



相关内容:

·罪犯打架打死人怎么赔钱?
    罪犯打架打死人怎么赔钱?1、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当中的赔偿标准没有固定的参考值。根据各地、当事人的情况不同,其赔偿数额也是不一样的,除赔偿抢救期间医疗费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如有死者生前抚养的被抚养人)、死亡赔偿金、护理费、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2、失手打死他人,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或者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要依法追究刑...


·犯罪既遂未遂中止准备的定义是什么?
    犯罪既遂未遂中止准备的定义是什么? 一、犯罪既遂未遂中止准备的定义是什么? 1、犯罪预备是指准备犯罪,犯罪未遂是犯罪行为未得逞,犯罪中止是自动放弃犯罪或有效防止犯罪、犯罪既遂是除了以上行为,已经完成了犯罪。 2、根据《刑法》第二十二条 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3、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


·寻衅滋事罪中的凶器如何认定?
    凶器,指的是凶杀与伤害案件中形成损伤的致伤物。凶器是凶杀与伤害案件中的重要物证,对认定罪犯能起重要的证据作用。常见的凶器有斧头、锤子、菜刀、棍棒、砖石和匕 首等。凶器,按字面上的理解就是行凶的器具,从法律上说,凶器的概念要因时、因地的不同而不同,比如,你蓄 谋杀人,那么为了杀人而准备的工具,不论是什么都是凶 器,即使是从地上随手捡起的石头也是凶器。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的...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既遂一般要怎么判刑?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既遂一般要怎么判刑?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既遂的判刑,是根据《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


·怎么样才会构成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
    怎么样才会构成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 一、怎么样才会构成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 满足以下要件就会构成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管理秩序和社会风尚。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同其他有关淫秽物品犯罪一样,都不同程度地侵害了社会的管理秩序,腐蚀人们的心灵。毒化了社会良好的道德风尚,但本罪以其音像结合的特性,使淫秽内容的传播更加直观更具兴奋性,因而社会危害性也...


·毒品犯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都知道走私是犯法,而要是有走私毒品的行为,那就是罪加一等了。那么只要走私了,走私毒品的话,其判刑的标准根据走私毒品的量来判定罪行的重不重。毒品的走私随着人们的脑袋的开发,有着贩卖毒品,水面运输毒品,并且可以制作毒品的,那么有着其中一种情况的,会被判其十五年的坐牢,严重的无期徒刑和死刑,并且在这条件外还要没收财产。(一)毒品的走私,量为超过一千克的,毒性比较大的超过五十克的。(二)是毒品走私,毒品贩...


·虐待罪刑法条文及司法解释是怎么规定的?
    虐待罪刑法条文及司法解释是怎么规定的? 一、虐待罪刑法条文及司法解释是怎么规定的? 虐待罪刑法条文及司法解释的规定主要是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以打骂、捆绑、冻饿、限制自由、凌辱人格、不给治病或者强迫作过度劳动等方法,从肉体上和精神上进行摧残迫害,情节恶劣的行为,将会被处以至少两年自由限制的刑罚。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条 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


·容留吸毒只有言词证据能被定罪嘛?
    容留吸毒只有言词证据能被定罪嘛?轻微的毒品在医疗上能起到镇痛、舒缓神经等作用,但是使用过程中万一超过了剂量,就很容易上瘾而且不容易戒除。我国,对毒品实行管制制度,贩毒、吸毒、收容他人吸毒等行为都是违法的。那么,如果容留吸毒只有言词证据能够被定罪嘛?为您分析一下。 容留吸毒只有言词证据能够被定罪吗: 所谓容留他人吸毒罪,是指为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提供场所的行为。容留他人吸毒,是指给吸毒者提供吸毒的...


·招摇撞骗罪与诈骗罪的概念是否一样?
    招摇撞骗罪与诈骗罪的概念是否一样? 一、招摇撞骗罪与诈骗罪的概念是否一样? 招摇撞骗罪与诈骗罪的概念是不一样的,招摇撞骗罪的概念是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财务诈骗,而诈骗罪是利用各种的手段进行诈骗, 1、客观要件不同。前者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后者客观方面含两个基本条件,行为人具有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行为及行为人必须有招摇撞骗的行为。 2、手段不同。前者的手段...


·现在非法盗墓可以判死刑?
    现在非法盗墓可以判死刑?不会的;根据刑法第328条第1款之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1)盗掘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2)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集团的首要分子;(3)多次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4)...


·什么是有期徒刑以上刑罚
    一、什么是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指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指任何故意且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犯罪。后罪的刑期,根据后罪应当的判决,从重处罚。有期徒刑的期限各国规定不一。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量刑幅度有期徒刑的幅度,大致可分为三种:1、长期有期徒刑,指对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大的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2、中期...


·刑法中的知识产权犯罪的罪名有哪些?
    刑法中的知识产权犯罪的罪名有哪些?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罪,是指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或者非法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或获取的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六条规定,指违反国家专利法规,假冒他人专利,情节严重的行为。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