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民间借贷利率计算方法有哪些,是怎样的

民间借贷利率计算方法有哪些,是怎样的 一、什么是利率,利息是怎样计算的?
自然人之间、自然人与非金融机构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之间的借贷,属于民间借贷。按照《合同法》的规定,接待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贷款人将款出借给借款人的目的,一般情况下就是为了获取利息。从借款人的角度来看,利率是使用货币的单位成本,是借款人使用贷款人的货币而向贷款人支付的价格;从贷款人的角度来看,利率是贷款人借出货币所获得的报酬率。其实,利率就是利息与本钱的比值。如果用i表示利率、用I表示利息额、用P表示本金,则利率可用公式表示为:i=I/P。一个单位时间的利息等于本金乘以利率。比如:月息20‰,10000元每月的利息就是200元。计算公式:10000元×20‰=200元。一般来说,利率根据计量的期限标准不同,表示方法有年利率、月利率、日利率。按照行业规则,日利率用万民间借贷一般都是几分利,这里假设月息2分利,也就是月利率为2%
1、私人间(亲戚,朋友)的借贷,用单利计算利息。银行存款就是单利法
利息=本金×利率×期限
一年利息=10000×2%×12= 2400元
2、高利贷公司,用复利计算利息,也就是利滚利
复利计算利息,公式为:
F=P×(1+i)N(次方) F:复利终值
P:本金
i:利率
N:利率获取时间的整数倍
本利和=10000×(1+2%)^12= 12682.42元
一年利息=12682.42-10000= 2682.42元
二、计算方法都有哪些?
计算利息通常有两种方法,即积数计息法和逐笔计息法。积数计息法按实际天数每日累计借款余额,以累计积数乘以日利率计算利息。计息公式为:利息=累计计息积数×日利率,其中累计计息积数=每日余额合计数。积数计息法主要用于计算本金经常变化的存贷款利息,比如活期存款。逐笔计息法是用确定的本金和约定的利率,按计息公式逐笔计算利息。逐笔计息法一般用于计算本金相对比较固定的存贷款利息。比如定期存款。计息期为整年(月)的,计息公式为:利息=本金×年(月)利率×年(月)数。
计息期有整年(月)又有零头天数的,计息公式为:利息=本金×年(月)利率×年(月)数+本金×日利率×零头天数。还可以将计息期全部化为实际天数计算利息,即每年为天(闰年366天),每月为当月公历实际天数,计息公式为:利息=本金×日利率×实际天数。例如:某甲向某乙借款10000元,约定年息2角,期限二年,实际用款二年零35天,利息多少?“年息2角”是指一元钱每年的利息是2角钱。那么它的年利率是:0.2元/1元=20%,日利率是:20%/360,利息=10000×20%×2+10000×20%/360×35=4194.45元。
综上所述,在民间借贷利率计算的介绍中,需要注意的是民间借贷通常是数计息法和逐笔计息法来进行的,而且民间借贷的本金相对的也是确定的,利率也是提前约定好的,所以,民间借贷的利息通常都是采用逐笔计息法计算的
相关内容:

·面对好朋友欠钱不还该怎么办?
    面对好朋友欠钱不还该怎么办?1、和对方协商2、申请仲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仲裁统一实行或裁或审、一裁终局制度,同诉讼的两审终审制相比,仲裁更有利于当事人之间迅速解决纠纷。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向仲裁机构递交仲裁协议、申请书及副本。申请书要详细载明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等情况及事实理由。通过仲裁方式解决债务纠纷,具有较强的保密性,当事人之间大多没有激烈的对抗性。另外,申请仲裁的费用...


·只有转账记录没有借条可以要求对方还款吗
    只有转账记录没有借条可以要求对方还款吗?只有转账记录没有借条可以要求对方还款,只有转账记录我们是可以起诉的,但是只有一个记录是很难让你取得胜诉,你需要其他佐证才能有把握取得胜诉,如果双方之间不仅有转账记录,还包括双方的转款交流记录,则可以从聊天记录中阐明贷款关系的存在。毫无疑问,此时的微信转账记录是债务人偿还债务的有力证据。二、借钱给别人没有借条只有转账记录要如何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条,具有下列...


·欠钱不还起诉人没在家怎么办?
    欠钱不还起诉人没在家怎么办?欠钱不还起诉人没在家法院依旧会受理此案件,法院可以公告送达,法院判决后可以执行他的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


·向亲戚朋友们借钱的借条应该怎么写?
    向亲戚朋友们借钱的借条应该怎么写? 一、向亲戚朋友们借钱的借条应该怎么写? 借条 借款人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借人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担保人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于__...


·朋友贷款留了我电话我会受牵连吗
    朋友贷款留了我电话我会受牵连吗?一、朋友贷款留了我电话我会受牵连吗?若不是担保人,只是留了电话而已,那是没有责任的。只是如果朋友后期还款产生逾期拖欠,催收部门会打电话了解情况。除了担保贷款,在担保人那一栏签字确认,需要承担还款责任外,别人贷款留电话,是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也不需要承担还款责任,如果贷款公司进行电话骚扰、恐吓、威胁,那么可以寻求警方帮助。二、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担保的区别是什么?一般保...


·小卖店食品过期要罚款吗
    食品经营者经营的食品虽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但若同时符合以下三项条件的,可以免予处罚。一是履行了进货查验等义务;二是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三是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可以对符合上述条件的食品经营者免于处罚,但应当依法没收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因不合格食品造成消费者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食品经营者仍应依法承担损害赔偿责任。《食品安全法》第136条...


·网贷没还还可以贷款吗,贷款逾期有哪些
    网贷没还还可以贷款吗,贷款逾期有哪些误区? 一、网贷没还还可以贷款吗 虽然网贷没还后果严重,但普遍人认为,只要产生一次贷款,那么以后就再也无法贷到款了。其实,贷款没还虽然会产生不好的影响,但并不是只有一次,自己从此以后就会被打入冷宫。通常银行会有一定的宽容度,即我们常说的“连三累六”,只要不超过连续三次没还或是累计六次没还,一般来说,这次贷款虽然没还,但是银行仍然会受理你另一个的贷款申请。 二...


·违法发放贷款罪规定怎么判刑?
    违法发放贷款罪规定怎么判刑?违法发放贷款罪是指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


·追讨欠款有几种方式 追债的方式有哪些
    追讨欠款有几种方式 追债的方式有哪些在欠款发生后,如果欠款人不主动还款,甚至是以各种理由拖延还款日期,或者是直接拒绝还钱,那么债权人就要想办法追讨欠款了。对于债权人来说,追讨欠款有几种方式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解决欠款纠纷的方式有多种多样,如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诉讼只是其中方式之一,在此想重点提示一下对“诉讼”的正确认识:对债权人来说,如果协商调解无法索要欠款,就会想到起诉,但...


·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是多久?
    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是多久? ?一、债权人申报债权的要求 一般规定,可申报的债权要满足以下几点要求: (1)须为合法有效的债权。 (2)须为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请求权。 (3)须为以债务人财产为受偿基础的请求权。 (4)须为以财产给付为内容的请求权。 (5)须为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成立的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 以下债权不得申报: (1)存在合同法或者其他法律规定的无效原因的债权; (...


·公积金贷款后余额是可以提取的,要符合相应的条件:
    公积金贷款后余额是可以提取的,要符合相应的条件: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可以提取公积金;2、离休、退休的可以提取公积金;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可以提取公积金;4、出境定居的可以提取公积金;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可以提取公积金;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可以提取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


·丈夫欠债 妻子连带责任有哪些情况,双方债务怎么认定?
    丈夫欠债 妻子连带责任有哪些情况,双方债务怎么认定?很多夫妻可能是由于过于的信任对方,所以放心对方在外面做的任何事情,这就会出现丈夫在外面负债累累,而妻子却一点都不知情的情况,不少人认为,丈夫欠的钱那么妻子是一定要负起相应的连带责任的,那么丈夫欠债 妻子连带责任有哪些情况,双方债务怎么认定?一、丈夫欠债妻子连带责任的情况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