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在我国夫妻财产约定可以撤销吗?

在我国夫妻财产约定可以撤销吗?

一、在我国夫妻财产约定可以撤销吗?

1、第五十四条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2、第五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1)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2)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

3、夫妻或拟结为夫妻的当事人,订立财产约定要产生法律效力,必须具备一般民事法律行为成立的有效要件。

(1)当事人双方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订立夫妻财产约定的当事人必须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由于我国法定婚龄大大高于成年年龄,且《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禁止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为未成年人订立婚约,所以当事人无论是婚前订立夫妻财产约定或者婚后订立夫妻财产约定,都不会涉及未成年问题。当事人在订立夫妻财产契约时依法当然是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同时,当事人一方的男性不得早于22周岁、女性不得早于20周岁。

(2)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意思表示真实是指当事人在意志自由并能确认自己意思表示法律效果的前提下,内心意志与外部表现相一致的状态。意思表示真实的情形下订立的夫妻财产约定,才能对当事人产生法律效力,如果当事人的内心意志与外部表现不适应,则意思表示不真实。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等行为不正当地干涉了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严重破坏了意思自治原则,极大地损害了当事人的利益,因此,这些行为导致的意思表示于法于理有悖,不能产生法律上夫妻财产约定的效力。

二、夫妻约定财产的特征

第一,约定夫妻共同财产具有广泛性。约定夫妻共同财产即可以是婚前的个人财产,也可以是婚后所得的财产。在财产的种类上也没有任何限制。除了《 婚姻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所涉及到的财产种类外,还包括一切可以取得收益的财产和财产权利;

第二,约定夫妻共同财产没有明确的时间界定。也就是说,夫妻双方约定鼓起共同财产的时间可以在婚前,也可以在婚后,也可以对已经约定的财产根据夫妻双方的一件重新约定,没有严格的时间规定;

第三,约定形式的多样性。即约定为各自所有、共同所有、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等形式;

第四,契约优先性。在这里,对夫妻财产的约定,国家法律也采取的是契约优先的原则。即有契约依契约,无契约依法定。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夫或妻的个人财产首先取决于夫妻双方的意思表示;第五,约定财产受法律保护。《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即如果财产一旦约定是夫妻共同所有,就具有法律效力,不能随意更改。

现在婚姻法也是与时俱进,在不断完善和补充的过程中。针对夫妻共同财产这一块就有很详细的要求,首先对夫妻约定财产的认可就是非常重要的一点,夫妻约定财产的主要特征有其广泛性、没有确定的时间界定、约定形式的多样性,还有最后一点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契约优先性。


相关内容:

·退役军人离婚财产分配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退役军人离婚财产分配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军人由于履行特殊义务,他们除日常工资外,还包括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复员费、转业费等。军人离婚时这些财产如何分配,必须先分清哪些财产属夫妻共同财产,哪些属个人财产。个人财产各自所有,共同财产一般平均分配。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额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由夫妻平均分配。“...


·离婚时男方不问女方要抚养费是否可以?
    一、离婚时男方不问女方要抚养费是否可以? 可以,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因子女...


·离婚协议书到哪里公证
    关于离婚协议书到哪里公证的问题就是比较难的。大部分普通人分不清楚,此时是应该找哪个部门,这就耽误了办理公证的时间。针对这个问题,我们今天就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解答。 一、离婚协议书到哪里公证 当事人办理离婚公证,应到其住所地的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提出申请。 二、离婚协议书公证需要哪些材料? 1、当事人双方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结婚证2、子女的户籍证明。3、离婚协议草稿4、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


·为境外窃取国家秘密罪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为境外窃取国家秘密罪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一、 为境外窃取国家秘密罪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为境外窃取国家秘密罪的处罚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一百一十一条 【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


·离婚诉讼被告回复应该注意些什么?
    离婚诉讼被告回复应该注意些什么? 在辩论阶段,听对方陈述时一定要聚神会神,不要为对方不中听的言辞气晕了头脑。对方说的不对的要点,要拿笔记住,然后继续向下听。在反驳时,要有条理地围绕自己的主张反驳。很多当事人在答辩时,往往按对方说错的地方,一条一条纠正,作为辩论提纲,其实这是不妥的,要有自己的思路,不要顺着对方安排的路走,以防陷入对方的陷阱。 二、起诉离婚开庭被告陈述技巧是怎样的? (一) 补足应...


·国家赔偿分为刑事赔偿和其他什么赔偿?
    国家赔偿分为刑事赔偿和其他什么赔偿?一、国家赔偿分为 国家赔偿一般包括行政赔偿、刑事赔偿和司法赔偿 1、行政赔偿是指行政主体违法实施行政行为,侵犯相对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害时由国家承担的一种赔偿责任。 2、刑事赔偿是指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当事人人身权、财产权造成损害而给予的赔偿。 3、司法赔偿是指人民法院在民事诉讼、行政诉讼过程中,违法...


·一、军婚离婚财产法院怎么判?
    一、军婚离婚财产法院怎么判?军婚受到法律的特殊保护,军人离婚时,财产的分配问题,法律也有专门的规定。军人离婚同样要区分出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个人财产归一方个人所有,共同财产在离婚时才作分割。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作分割。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


·在我国起诉离婚一个人去?
    起诉离婚的话,绝大多数情况下都是由夫妻当中的其中一方提出的。如果是起诉离婚的话,肯定不像协议离婚那样,夫妻双方可以随着自己的意愿进行处理。诉讼离婚这当中的所有程序都是要遵守民事诉讼法的,包括法院在审判的时候也要遵循此法。下面我们要为您介绍的是在我国起诉离婚一个人去? 一、在我国起诉离婚一个人去? 双方都必须到庭 离婚案件中原被告不出庭的后果如下: 1、如果原告本人不出庭,法院将作为撤诉处理...


·离婚对于当事人来说有时是一种解放
    离婚对于当事人来说有时是一种解放,那么,老公游手好闲起诉离婚的具体流程有哪些,对于这类问题的的解决只要当事人依据有关法律程序进行就可以完成离婚的流程的办理,虽说这些流程本身就较为麻烦但是对于利益维护是法律规定的必须。 离婚诉讼,是指婚姻关系当事人一方向法院提出与另一方解除婚姻关系的诉讼。中国婚姻法第25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时,可由有关部D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


·婚前财产协议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很多夫妻为了避免婚后由于财产问题产生纠纷而影响感情,往往会签订一个婚前财产协议,明确彼此名下财产的归属问题。那你知道,签订婚前财产协议时应注意什么吗?这个问题,我们下文为你做了解答,供您阅读。1、意思表述要明确意思明确是任何一种协议都要求的,对于婚前财产协议的要求也是一样。而且,婚前财产协议,基于其签订当事人身份的特殊性,有了明确的意思,日后不致因协议的理解发生争执而产生不必要的矛盾隔阂。其意思的...


·一、对方十八年不付抚养费还可以起诉么?
    一、对方十八年不付抚养费还可以起诉么? 1、如果是分期给付抚养费的,那么其17周岁至18周岁的抚养费可以追索;17周岁之前的,可以要求不直接抚养一方给付相关费用,但如果对方拒绝的,法律不干涉;对方愿意给付的,法律也不禁止。 2、如果约定一次性给付,或约定不明,或未约定的,且对方一直未给付的,那么,可以要求对方全额给付。 3、如果被抚养人已经超过20周岁了,即超过了2年的诉讼时效,无论如...


·没结婚小孩抚养费应该怎么支付
    因为没有与对方结婚,在这样的情况下生下的孩子,很多人都不愿意去管,也就是不想履行自己的抚养义务,这显然是不行的。即使作为非婚生子女,其合法权益也是受到了保护。那么此时男女分手的话,没结婚小孩抚养费该怎么给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 一、没结婚小孩抚养费该怎么给 夫妻一方负担抚养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