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三种夫妻约定财产类型具体是哪些

三种夫妻约定财产类型具体是哪些?一般包括共同制、限定共同制、分别所有制,当事人可以选择。新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①一方的婚前财产;②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金等费用;③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④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⑤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限定共同财产制,也称部分共同财产制,是指夫妻双方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一定范围内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之外的部分归各自所有的夫妻财产制度。在这种制度下,共有财产的范围完全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二、夫妻法定共有财产的范围有哪些?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三、怎么处理离婚夫妻的共同财产?(一)如果夫妻双方选择的是协议离婚的方式,那么在对其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的处理问题上,应该由双方共同协商处理。夫妻的共同财产是夫妻共同所有的,双方都对其有平等的享用、占有、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因此协议离婚的夫妻,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双方应在共同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进行,而不能由一方擅自决定共同财产的具体分割。(二)如果夫妻双方就共同财产的分割协商不成的,应该由人民法院根据夫妻共同财产的具体情况,以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三)无论夫妻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在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上,还应遵循“男女平等”的原则,公平、公正地分割男女双方的夫妻共同财产,不能因一方挣得少就少分甚至不分。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无论是丈夫还是妻子,无论挣多挣少,都应当尊重、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平等地分割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妇女权益保障法》第47条规定,妇女对依照法律规定的夫妻共同财产享有与其配偶平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不受双方收入状况的影响。夫妻之间可以选择的财产约定类型一共就是以上这三种,但具体如何约定就不受法律制度的约束了,有些夫妻可能约定的结婚以后双方各自的婚前财产也列入夫妻共同财产中,这样的约定,并没有侵犯到其他任何人的合法权益,所以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相关内容:

·未经共有人同意,私自签署拆迁协议有效吗?
    1. 中国经济的迅猛发展,拆迁行为随之愈演愈烈,而拆迁方和被拆迁人所签订的拆迁协议在这个过程中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因为没有双方协议的达成,没有双方意思表示的一致,没有就拆迁所引起的法律后果进行协商,就谈不上合法的拆迁,同样也得不到法律的保护。 本案涉及一九九七年底清华大学以及北京大学对蓝旗营地区的拆迁,由于拆迁单位与房屋继承人之一签订的拆迁协议未征得其他当事人的同意,而引起了纠纷。 2. ...


·夫妻财产预定应当采用什么形式来进行处理?
    夫妻财产预定应当采用什么形式来进行处理? 一、夫妻财产预定应当采用什么形式来进行处理? 夫妻财产的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这一规定的主要目的避免口头约定可能产生的争议。但是不能据此认为口头约定一定不发生效力,如果当事人对口头约定没有异议,该约定应该 有效.这样才符合民事活动中的意思自治原则。 公证形式具有确定性,其法律效力也要高于一般的书面约定,采用公证形式能更好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但是...


·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理解与适用内容是什么?
    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理解与适用内容是什么? 随着我国社会的不断发展法律的不断普及,人们对于婚姻的观念也在逐渐改变,婚姻恋爱变得更加的自由化,但是在这样的环境下,我国的离婚率在逐渐的上升,也就意味着离婚的问题纠纷也会越来越多,那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理解与适用内容是什么?下面就对此问题进行详细的介绍。 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理解与适用内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已...


·证明分居的证据
        现实生活中我们常常听说夫妻分居,可是口头上的说法在法庭上不容易被法官所采纳,为了能够证明分居的事实,我们应该注意搜集一下证据。
    
    
    能证明夫妻分居的常见证据:
&...


·一、夫妻共同财产在别人名下怎么办?
    一、夫妻共同财产在别人名下怎么办?夫妻共同财产在别人名下的,应当先追回财产,再进行公平平等的分割。离婚不仅解除了夫妻间的身份关系,也终止了夫妻间的财产关系。因此,夫妻在离婚时,往往伴随着夫妻财产分割问题。夫妻离婚时,夫妻财产的分割主要是指对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在夫妻财产的分割中,确定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以及如何分割夫妻财产是其中的关键问题。确定夫妻财产的范围,应分清夫妻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


·探望权的法律规定
    1、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该条款规定了的以下内容: (1)探望权的主体:是指已离婚的父或母与其子女,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予以配合。 (2)探望权的行使:是享有探望权的主体执行人民法院已生效的离...


·起诉离婚律师查什么手续、证件?
    当男女双方婚姻走到尽头的时候,很多人会选择离婚。而在我国,离婚有两种方式: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 不管选择哪一种的离婚方式,双方都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要求进行。那么起诉离婚律师查什么手续和证件?将由我们为您进行解答。 第一阶段:首先向法院申请离婚诉讼,收集有关资料,法院立案。 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婚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起诉一方当事人就是原告,被诉的一方当事人就...


·诉讼离婚一方不到场还能离婚吗?
    夫妻在实在不想和对方继续在一起生活时,可以选择离婚,比如协议离婚或者通过其他途径,当诉讼离婚时,一般情况下都要双方在场,如果有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到场时,且在多时的等待之后依旧没能到场的话,又怎么办呢?以下就是关于诉讼离婚一方不到场还能离婚吗的解答。?一、诉讼离婚一方不到场还能离婚吗?可以。在离婚过程中一方不同意离婚并且拒绝出庭法院,可以进行缺席判决。缺席判决是指在一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中途退庭...


·一、离婚后分割财产的管辖法院是什么?
    一、离婚后分割财产的管辖法院是什么?因离婚后财产纠纷提起的诉讼,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条的原则规定,应当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基于双方曾经的婚姻关系产生的离婚后财产分割事宜,有些人可能会困惑,特别是涉及到离婚后不动产的分割问题时。需要注意的是,无论是在离婚时一并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还是离婚后单独要求分割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其...


·协议离婚孩子抚养权私自变更可以吗?
    协议离婚孩子抚养权私自变更可以吗?夫妻离婚时,对子女抚养问题已经通过双方协议予以处理,或者由法院判决予确定。但是,离婚以后,夫妻一方提出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当根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处理。离婚时,无论由父母双方协议确定,还是由法院调解、判决确定子女随父方或者母方共同生活,其后父母双方又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只要协议不违反《婚姻法》和《民...


·一、结婚前没有公证财产离婚算共同财产吗?
    一、结婚前没有公证财产离婚算共同财产吗?如果婚前财产没有公证离婚的,仍然是属于一方个人所有,不会参与到离婚分割婚前财产是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管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是有形财产还是无形财产,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护。二、在认定婚前财产时应注意如下方面:1、判断是否属于婚前财产的关键在于财产权的取得时间系在结婚之前。如果财产权的取得系在婚前,但婚后才实际占有该...


·离婚孩子抚养费是一次性给吗
    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我国法律上的抚养费,是指当这些人不能充分履行或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支付给未成年人的费用。现实生活中,子女抚养费在给付问题上一般是从约定的。那么,离婚孩子抚养费是一次性给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 一、离婚孩子抚养费是一次性给吗 在抚养费的数目确定后,涉及到一个如何履行的问题。在司法实践中,往往采用以下三种方式:...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