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劳动者要如何办工伤鉴定?

劳动者要如何办工伤鉴定?工伤鉴定流程有三个步骤,分别是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和工伤职工应享有的待遇及救济途径。工伤认定申请既可由用人单位提出,也可由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提出。申请人不同,申请的先后顺序也不同。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三十日内提出,遇有特殊情况,经劳动保障部门同意,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上述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才可以提出。但是提出时间从事故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不得超过一年。二、劳动能力工伤认定完毕,经治疗终结或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工伤职工还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一级最重,十级最轻。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部分不能自理,大部分不能自理和完全不能自理。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人可以是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申请人之间不分先后顺序。受理机构是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时应当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工伤医疗的有关材料。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作出。对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15日内向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申请,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一年后,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还可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三、工伤职工应享有的待遇及救济途径工伤职工应享有的待遇是每个职工特别关心的问题。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职工应享有工伤医疗待遇,停工留薪待遇,造成残疾的,应享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生活护理费、残疾辅助器具费等。以上伤残待遇并不是每个工伤职工都全部享有,即使应当享有也不能一概而论,根据伤残程度不同,享有的标准和获得的补偿数额也不同。造成死亡的,应享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鉴定费、交通费、营养费,根据具体实际情况由用人单位承担。工伤纠纷的解决途径主要有和解、调解、仲裁和诉讼。不管采用哪种方式解决,都不应盲目去做,如自己不明白,可以咨询或聘请专业律师,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工伤报销需要提供工伤医疗终结书、费用支付申报表(一式三份)、医院发票、医院费用清单、工伤认定表、事故调查报告、劳动能力鉴定表,到相应单位申请工伤报销。那么在发生了工伤情形后也是需要劳动者及时的通知用人单位,同时也是需要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工伤鉴定的,然后根据工伤鉴定等级确定赔偿项目和赔偿项目的,如果双方对工伤鉴定的等级发僧了分歧或者是争议时也是通过劳动仲裁或者是诉讼的方式来解决的。



相关内容: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规程规定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规程规定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流程 ? 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三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登记机构应当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 工作流程为: 第一步:准备前期资料。收集整理承包合同、土地台帐、登记簿、农户信息等资料,形成农户承包地登记基本信息表;处理国土...


·工伤鉴定九级伤残找哪个部门?
    我们知道在工作的时候可能会出现意外安全事故,给工作者带来一定的身体伤害,将会给受害者带来一定经济损失以及身体健康损失,这种工作中受伤的情况属于工伤,在经过认定之后可以得到一定的赔付,但是有时候还需要进行上伤残鉴定来进行确定伤情的情况,那工伤鉴定九级伤残找哪个部门?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工伤鉴定九级伤残找哪个部门? 所谓的工伤,是由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交通事故、人身伤害,由司法鉴定中心鉴...


·遇到公司劳动合同欺诈时怎么办
    遇到公司劳动合同欺诈时怎么办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存在劳动合同欺诈,任意一方可以反馈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认定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二、劳动合同的作用劳动合同是建立劳动关系的基本形式。以劳动合同作为建立劳动关系的基本形势是世界各国的普遍做法。这是由于劳动过程是非常复杂的也是千变万化的,...


·企业工龄买断钱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
    企业工龄买断钱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解释(二)》中有关军人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的规定处理。(法客帝国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前款所称年平均值,是指将发放到军人名下的...


·工伤伤残8级能赔多少钱?
    工伤伤残8级能赔多少钱?《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2、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


·劳动合同法年龄规定及其他法律规定
    劳动既是每个公民的权利,又是每个公民的义务。保护公民的劳动权,不仅包括劳动的内容,还包括劳动年龄的内容。限制公民劳动年龄也是一种保护。下面我们整理了《劳动合同法》年龄规定和其他相关法规的规定。一、劳动合同法年龄规定及其他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法》中有关年龄的规定,有: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


·工伤鉴定单位资格是否具备
    工伤鉴定的结果对受伤职工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它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关系到受伤职工的权益,而职工在受伤后通常不知道去哪进行鉴定,就认为可以在单位进行鉴定,那么工伤鉴定单位资格是否具备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一、工伤鉴定单位资格是否具备 用人单位不具备判定工伤资格。但是用人单位应当自从业人员发生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用人单位工商注册地的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


·劳动仲裁律师收费需要多少
    劳动仲裁律师收费需要多少引发劳动争议的原因是比较多的,对于员工来说,如果公司的所作所为已经严重侵犯了自己的利益的话,并且自己也和公司协商不好,就需要通过当地的劳动能力仲裁委员会维权。劳动能力仲裁委员会也是根据证据做决断的,所以,聘请律师肯定是必须的。因此,劳动仲裁律师收费需要多少这也是很重要的一个问题。 一、劳动仲裁律师收费需要多少? 1、一般是按照诉讼标的额的大小来计算。涉及财产类的收费,一般是...


·一、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提前几天?
    一、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提前几天?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提前3天通知单位,不需要单位的同意,3日后可以走人,而且不可能追究到新单位和劳动者的责任,这是依法辞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公司辞退员工的理由?
    公司辞退员工的理由有哪些诶 一、公司辞退员工的理由有哪些诶? (一)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 (一)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


·装修工程质量要求的参考依据是什么
    装修工程质量要求的参考依据是什么?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验收主要依据两本标准:《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73—91)和《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1—88)的第十章、第十一章。这两本标准为保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发挥了重要作用。2、关于建筑装饰装修,目前还有几种习惯性说法,如建筑装饰、建筑装修、建筑装潢等。从三个名词在正规文件中的使用情况来看,《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


·代为销售劳动关系是如何进行认定的?
    现在不少的企业都希望自己的公司里面有一些比较厉害的销售人员,但是销售人员在积累了一定的经验的时候常常会选择自立门户或者是去其他更好的企业,这个时候就可能会出现一些劳动纠纷,而解决这些纠纷最重要的事情就是对劳动关系进行认定,那么代为销售劳动关系是如何进行认定的?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 劳社部发[2005]1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近一个时...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