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离婚财产委托书怎么写?

离婚财产委托书怎么写?

一、离婚财产委托书怎么写?

委托方:

地址:

电话:

受委托人:

工作单位:

职务:

地址:

电话:

委托事项:

委托方因与 离婚纠纷一案,现根据法律规定,委托 为委托方的代理人。代理期限为双方签订授权委托书之日起至执行 结束。

委托权限:

全权代理 (包括提出、承认、变更、放弃诉讼请求,提出或接受调解,代表委托人在调解协议、和解协议上签字,代为签署相关法律文件,代领款项等。)

委托方:

年 月 日

二、什么是离婚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是指当事人为把代理权授予委托代理入而制作的一种法律文书。它是委托人实施授权行为的标志,是产生代理权的直接根据。授权委托书分为两种:一种是民事代理授权委托书;另一种是诉讼代理授权委托书。

三、离婚案件授权委托书怎么写?

l、离婚授权委托书第一部分——委托人、受委托人基本信息

委托人和受托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职业、现住址。如果委托人是法人的,则应写明法人的全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等情况。

2. 离婚授权委托书第二部分——委托事项

委托的事项一定要写得明确、具体。应当注意的是,在民事代理中,代理人受托的事项必须是具有法律意义的,能够产生一定法律后果的民事行为。如果是应当由本人自己完成的行为,如具有人身性质的遗嘱、收养子女、婚姻登记等法律行为不能由律师代理。

3、离婚授权委托书第三部分——委托权限

婚案件授权委托书中的委托权限是代理人实施代理行为有效的依据,因此这部分内容一定要写明确。

(1)在民事代理中,委托人授予代理人代理权的范围有三种情况:

A、一次委托,即代理人只能就受托的某一项事务办理民事法律行为;

B、特别委托,即代理人受托在一定时期内连续反复办理同一类性质的民事法律行为;

C、总委托,即代理人受托在一定时期内办理有关某类事务或某一种标的物多种民事法律行为。

(2)在民事诉讼代理中,委托代理权分为两种:

A、一般委托,即委托代理人只能代当事人为一般的诉讼行为,如提出证据、进行辩论、申请财产保全等。

B、特别委托,即委托代理人受托进行某些重大诉讼行为,如有权代理当事人承认、变更、放弃诉讼请求;有权提起上诉或反诉;有权与对方当事人和解等。

理应注意的是,我国《民事诉讼法》第62条针对婚姻案件的特殊性质,对当事人委托代理人时授予的代理权限作了限制性的规定,即“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通常为一般委托。

针对于夫妻双方的财产纠纷,最好是进行私下协商处理。如果是委托他人来进行法律诉讼的话,首先要委托专业的律师才是最有效的方法,其次涉及到财产纠纷的案件,还需要根据财产的数目来进行收取相关的诉讼费用。所以双方进行协商是最好办法。


相关内容:

·一日夫妻百日恩在现代的婚姻关系当中好像这句话显得
    一日夫妻百日恩在现代的婚姻关系当中好像这句话显得有些太过于微不足道了,但是在男女早就平等的时代女方也没有必要觉得自己的老公提出起诉离婚了,就是一件多么见不得人的事情。关键是一定要知道生活中老公起诉离婚怎么应诉?毕竟将来在法庭立案以后自己提前做好了应诉的准备,才不至于参加庭审的时候一无所知。 生活中老公起诉离婚怎么应诉? 当事人应该了解有关离婚的相关法律内容,这样可以更好地应对离婚的危机。...


·法律是一个国家立足根本的基石之一,有了法律的约束、限制,国家
    法律是一个国家立足根本的基石之一,有了法律的约束、限制,国家才能有规矩和法度,才能为人们创造安宁和平的生活环境。而人们也要加强法律意识,了解法律知识,更好的充实自己。那么,今天,我们要和您一起探讨的就是民事诉讼一审驳回起诉终审判决如何处理? 一、民事诉讼一审驳回起诉终审判决怎么处理? 1、民事诉讼 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和全体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法审理和解决民事纠纷的活动,以及由这些活动所发生...


·确认无效婚姻的诉讼主体一般有谁?
    确认无效婚姻的诉讼主体一般有谁?无效婚姻请求权的主体除了无效婚姻的当事人外,还包括无效婚姻当事人的利害关系人,而利害关系人一般是指近亲属。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除了婚姻当事人以外,可以有条件地允许利害关系人提出申请。为了避免过多地干预当事人的私生活,对利害关系人的范围要加以限制,原则上应限定在当事人的近亲属范围内。利害关系人包括:1、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


·离婚后子女抚养权怎么争取
    离婚后子女抚养权怎么争取 双方都想要孩子的抚养权的,收集证据很重要。想要争取子女的抚养权,应尽量收集以下两方面的证据: 1、证明有能力抚养子女的证据 证明一方经济状况良好的,应提交工资单或其它合法收入的证明,或提交有关居住情况的证据,这些证据都有利于法庭判决认为你能给孩子更好的居住环境和成长环境; 2、证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证据 (1)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即使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如工资收入、...


·离婚财产分割抚养权分配有哪些规定?
    当夫妻双方感情破裂或因种种原因无法继续一起生活下去时,很多人选择了离婚。在这个快节奏的时代下,离婚率越来越高了,离婚时双方所要分割与承担的权利与义务也是需要分清楚的,那么,离婚财产分割抚养权的相关问题法律上又有哪些相关规定呢?下面就由我们带您了解下。 一、根据规定,对于离婚诉讼中子女抚养的问题,可以归纳如下: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的抚养问题。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都处在哺乳期,一般随母方生活。...


·没有登记结婚夫妻怎么离婚
    没有登记结婚夫妻怎么离婚(一)事实婚姻在1994年2月1日前,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的,但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属于事实婚姻。在离婚时有两种方式:1、如果选择协议离婚,需要先到婚姻登记机关补办结婚登记,而后在办理离婚登记。2、如果选择诉讼离婚,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按照正常的离婚诉讼程序办理。(二)同居关系在1994年2月1日以后,没领取结婚证的,两个人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夫妻关系,只能算是同居关系,不受婚...


·没有结婚证女方该抚养小孩吗?
    没有结婚证女方该抚养小孩吗?没有结婚证女方该抚养小孩的,对于孩子还未出生的情况,如果是已婚夫妻法院一般不会判决离婚,那么自然也就不存在抚养权的问题,但是如果是同居的男女朋友关系那么双方自己分开就行了,这就涉及到了今后孩子的抚养权。由于孩子是跟随女方出生且诉讼之前大多数也是跟随女方生活的,那么在以后的诉讼中判给女方的可能性是非常大的。二、子女不满两周岁分手的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判给母亲的可能性要大一些...


·协议离婚可以反悔吗 协议离婚后还能申请调解吗
    虽然说协议离婚是建立在双方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之上,但办理了相应手续之后,其实也是有可能出现一方反悔的情况。那从法律角度分析的话,一般夫妻协议离婚可以反悔吗?而在协议离婚后还能申请调解吗?针对这两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协议离婚可以反悔吗离婚协议中关于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据此,如果是通过,且已办完了,当事人任何一方不能返...


·结婚证丢了怎么办离婚
    结婚证丢了怎么办离婚 一、结婚证丢了怎么办离婚 1、直接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这种方法只能适用于夫妻双方有一方的结婚证丢失需要离婚的情况。夫妻二人可以直接去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用仍在的另一方的那本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 2、先去原婚姻登记机关开证明,再办理离婚登记 这种方法适用于夫妻二人的两本结婚证都丢失但需要离婚的情况。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结...


·一、濮阳清丰离婚抚养费多少钱?
    一、濮阳清丰离婚抚养费多少钱?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考虑以下三个方面: ①子女的实际需要; ② 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③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离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根据收入状况分为: ①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 这里的“月总收入”指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奖金等。可申...


·一、夫妻共同财产如何管理?
    一、夫妻共同财产如何管理? 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在双方协商达成一致之后交给任意一方来管理。 1、夫妻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资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4)知识产权的收益;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① 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② 男女双方实...


·非婚生子女如何证明父子关系?
    非婚生子女如何证明父子关系? 出生证明并非直接证据,尤其是在司法领域,这个根本不能成为证据,这个一般只是产妇入院时随便填的,医院也不会去验证。如果是新生儿上户口的话,刚生下来的婴儿户籍部门也不会求证,但是假如孩子年纪超过两岁,甚至有些地方是一岁的话,这个就没用了,必须通过血缘鉴定才能获得户籍和司法部门的承认,只有出生证明是不行的。 二、非婚生子女的权利 1、非婚生子女的法律地位 《民法典》...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