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信用卡诈骗罪的特征是什么

信用卡诈骗罪的特征是什么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同时侵犯了国家对金融活动的管理秩序和公私财产的所有权。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伪造、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分子人信用卡,或者利用信用卡政府间透支,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行为的具体形式:(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的行为。即用依照真信用卡而非法制造的假信用卡购买商品,提取现金或者接受使用信用卡进行支付结算的各种服务,进行诈骗财物的行为。(2)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行为。即使用因法定的原因而失去效用的信用卡,包括超过有效使用期限、持卡人在信用卡有效期限中途停止使用并交回发卡机构,因挂失而生效的信用卡等,进行诈骗财物的行为。(3)冒用分人信用卡的行为。即非持卡人以持卡人的名义使用持卡人的信用卡而骗取财物的行为。(4)使用信用卡进行恶意透支的行为。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司法实践中应注意恶意透支与痒意透支的区别,恶意透支是为了将透支款非法占有,根本就不想偿还或者也无力偿还,表现为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透支或者在大量透支后潜逃、隐瞒身份,以逃避还款责任;而痒意透支是为了先用后还,届时还本付息,故前者为犯罪行为,后者为合法行为。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自然人和单位均可构成本罪主体。4、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由故意构成,并且必须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这类案件一般以恶意透支信用卡为主,对这类信用卡的使用构成违法情况的。在银行的催收和通知的情况下,依然拒不清偿这类信用卡金额。当事人应积极的对这类信用卡的金额进行偿还,有利于这类案件的审理和判决情况。



相关内容:

·如何认定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如何认定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一)具有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财产情况、违反人民法院限制高消费及有关消费令等拒不执行行为,经采取罚款或者拘留等强制措施后仍拒不执行的;(二)伪造、毁灭有关被执行人履行能力的重要证据,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他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妨碍人民法院查明被执行人财产情况,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三)拒不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票证或者拒不迁出房屋、退出...


·不能够成为单位犯罪的主体的有哪些
    不能够成为单位犯罪的主体的有哪些一般认为,合伙企业和个人独资企业一样,不能成为单位犯罪的主体。按照最高院《关于审理单位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有关问题解释》的规定,“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既包括国有、集体所有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也包括依法设立的合资经营、合作经营企业和具有法人资格的独资、私营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但是我也查到,也有司法判例认定合伙企业也可以作为单位犯罪主体。其裁判的主要理由有这...


·犯罪预备的含义怎么理解?
    犯罪预备的含义怎么理解?犯罪预备就是民事主体为了落实犯罪行为而实施的,制造犯罪条件的意思是为了实行犯罪而制造必要条件的行为。属于犯罪预备行为。在中国刑法中,是指除准备犯罪工具以外的其他为犯罪制造条件的行为,主要包括:(1)锻炼犯罪技术。(2)进行犯罪前的调査。(3)排除实行犯罪的障碍。(4)合谋共同犯罪等。这种行为具有社会危害性。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犯罪条件是...


·受贿罪指的什么意思?与敲诈勒索罪的区别有哪些
    由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手里有一定的职务,因此请托办事的人往往就比较多,而这个时候也就会涉及到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送礼,从法律角度来看这样的行为属于行贿,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拿钱办事之后则属于受贿。那法律中规定的受贿罪指的什么意思呢?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吧。一、受贿罪指的什么意思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利用职务上的...


·刑事自诉案件有哪些类型
    刑事自诉案件有哪些类型?1、 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侮辱诽谤案、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虐待案、侵占案);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故意伤害案、非法侵入住宅案、重婚案、遗弃案、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侵犯知识产权案和属于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对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3、 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的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


·通州区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的判罚标准是什么?
    一、 通州区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的判罚标准是什么? 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条 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


·侵害名誉权有刑事案件吗
    侵害名誉权有刑事案件吗?侵害名誉权有刑事案件吗? 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第一千零二十四条??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这一规定是我们判断一个人的行为是否构成对他人名誉权的侵害的法律依据。根据这一规定,构成对他人名誉权的侵权须具备下列四个条件: (1)行为人实施了...


·私闯民宅聚众斗殴轻微伤怎么量刑?
    私闯民宅聚众斗殴轻微伤怎么量刑? 一、私闯民宅聚众斗殴轻微伤怎么量刑? 私闯民宅聚众斗殴轻微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公安机关立案后,受害者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 二、聚众斗殴可以取保候审吗 取保候审需要符合条件: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


·行政拘留前陈述申辩的期限是多久?
    行政拘留前陈述申辩的期限是多久?1、《行政处罚法》规定: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但对于陈述、申辩权利的期限,《行政处罚法》未作明确规定。2、适用简易程序的行政处罚,执法人员应当场听取相对人的陈述、申辩。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适用简易程序的行政处罚因...


·被行政拘留有办法不去吗?
    被行政拘留有办法不去吗?被行政拘留应当立即接受,拒不执行涉及到犯罪行为。根据《治安度处罚法》第二十一条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问应当给予行政答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内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三)七十周岁以上的;(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不可以不执行,被处罚的人容及其亲属找到保证...


·一般刑事案件不批捕的条件有哪些?
    一、一般刑事案件不批捕的条件有哪些? 人民检察院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的类型及公安机关依法应相应采取的措施。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常见于以下三种情形: 1、被拘留的人不涉嫌犯罪或者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 2、涉嫌犯罪且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可能判处徒刑以下刑罚,或者没有逮捕必要的; 3、涉嫌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规定犯罪未遂是什么意思
    犯罪未遂是什么意思犯罪未遂,是指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但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犯罪行为未得逞的状态。其特征是:1、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是指行为人开始实施刑法分则规定的作为某种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2、犯罪没有得逞,指犯罪的直接故意内容没有完全实现,没有完成某一犯罪的全部构成要件。对于结果犯,行为人仅仅实现了其实施犯罪的故意,没有实现其犯罪的目的或犯罪结果的故意。对于实行犯,其实施犯罪...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