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购房合同违约金最高比例是否有明确规定

购房合同违约金最高比例是否有明确规定?购房合同违约金最高比例是有规定的,违约金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具体的数额标准则没有做出统一规定。由于商品房买卖合同大多属于格式格式,对于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约定相对比较明确,一旦出现约定不明的情况,我们也可以根据《商品房买卖解释》的有关规定确定有关损失的计算方法。《商品房买卖解释》第17条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商品房买卖解释》第18条第2款规定: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原因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记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二、可以解除购房合同的情形包括哪些?(一)购房合同无效。如果开发商的销售行为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如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就销售房屋,则购房合同无效,购房人无权退房。(二)购房合同被依法撤销。对于购房人因重大误解,或者显失公平而订立的合同,或者开发商存在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等手段使购房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购房人有权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变更或者撤销,但购房人需要举证证明。(三)套型与设计图纸不一致。购房人所购房屋的套型如与设计图纸不一致或者相关尺寸超出约定的误差范围的,购房人有权退房。(四)面积误差。凡实际测量的与合同约定的建筑面积或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购房人有权退房。(五)规划设计变更。开发商擅更规划设计,或者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商品房的结构型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变化,以及出现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影响商品房质量或者使用功能情形的,开发商未能在变更确立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购房人的,购房人有权退房。(六)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主体结构指的是承重墙、梁、柱等,经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核验,确属主体结构不合格的,购房人有权退房。但一般的门窗、墙壁等方面存在的质量问题,除非双方有明确约定,否则,购房人无权据此退房。除了上述法定退房情况外,购房人还可以通过在购房合同,或其附件,或补充协议等书面形式中约定可以退房的其他情况。由此可见,购房合同当中的违约金标准是结合购买这套房子的价款来确定的,但是我们看到现实生活当中,在买房的这件事情上,业主主动违约的情况很少见,实际上都是开发商交的房子的质量有问题,或者干脆就是五证不全,这些做法都极大损害了普通民众的权益。



相关内容:

·限购房政策有哪些?哪些城市有限购政策?
    为了遏制房价的飙升,也为了可以让一般的工薪阶层拥有买房的能力,不少城市都出台了限购房政策,以限制购买的形式来影响本城市的房价,遏制房价的过快增长。那么限购房政策有哪些?哪些城市有限购政策?下面,就让来详细的介绍一下吧! 一、限购房政策有哪些? 截至目前供21个城市出台限购政策,分别为:北京、天津、苏州、郑州、济南、无锡、合肥、武汉、南京、南宁、广州、深圳、佛山、厦门、东莞、珠海、福州、惠州、上海、...


·一、海口房产纠纷调解律师的收费标准是什么?
    一、海口房产纠纷调解律师的收费标准是什么? 涉及财产关系的,按争议标的额费率实行分段累 计收费: 标的额      费率 10万元以下的部分  (含10万元) 6% 10-50万元的部分   (含50万元) 5% 50-100万元的部分  (含100万元) 4% 100-500万元的部分  (含500万元)   3% 500-1000万元的部分 (含1000万元) ...


·确认房主真实身份目前
    确认房主真实身份目前,北京二手房市场存在一些中介公司,假借业主名义与购房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事后收到钱款,一走了之,购房人只落得“钱房两空”。所以,链家建议购房人签订合同时,须仔细辨认房主身份证与房屋产权证的真实性、一致性。若购房人忽略验证,则真正的产权人主张该合同无效时,对购房人将十分不利。二、付款方式、时间,缺一不可有的《房屋买卖合同》只简单说明双方约定的房款数额,所交易房屋的地理位置等基...


·一、房屋买卖合同解除的法定理由有哪些?
    一、房屋买卖合同解除的法定理由有哪些 (一)开发商隐瞒房屋真实情况构成欺诈的 1.开发商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 2. 开发商提供虚假的预售许可证明; 3. 开发商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4. 开发商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出卖给第三人; 5. 开发商故意隐瞒所售房屋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满足上述五点其中的一点,买房人就有权解除合同,并且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离婚房产赠与子女如何过户费?
    离婚房产赠与子女如何过户费?离婚率不断走高是当代中国的一个不断凸显的社会问题,而且离婚之后所涉及的问题更多更复杂,尤其是关于夫妻双方财产分割的问题,当他们拥有子女时,一般会选择将其共同财产的一部份留给孩子,主要包括房产,那么离婚房产赠与子女如何过户费呢?父母将房产无偿赠与未成年子女的应按如下手续办理:1、到公证处办理房产所有人“赠与公证书”和受赠人“接受赠与公证书”或双方共同办理的“赠与合同公证书...


·四川房屋拆迁安置补偿纠纷处理和维权
    四川房屋拆迁安置补偿纠纷处理和维权 四川房屋拆迁安置补偿纠纷处理 (1)和解。和解是指当事人因合同发生纠纷时可以再行协商,在尊重双方利益的基础上,就争议的事项达成一致,从而解决纠纷的方式。和解是当事人自由选择的在自愿原则下解决台同纠纷的方式,而不是合同纠纷解决的必经程序。当事人也可以不经协商和解而直接选择其他解决纠纷的途径。 (2)调解。凋解是指在第三人的主持下,通过运用说服教育等方法来解决当事...


·一、婚前购房婚后离婚财产分割时可以分割房产吗?
    一、婚前购房婚后离婚财产分割时可以分割房产吗? 如果婚后加上了配偶的名字,财产分割时就可以分割房产,属于夫妻共同房产的情形: 1、婚姻期间夫妻双方共同购买的公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私有房屋。 2、夫妻一方在婚前承租、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 3、婚前以男女双方的积蓄共同购买的公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等房屋。 4、由一方在婚前购买或自建,婚后又以共同财产组织重建的的房屋;仅有部分改...


·在借名买房的背后,实际出资人会与登记购房人签订相应的房屋买卖
    在借名买房的背后,实际出资人会与登记购房人签订相应的房屋买卖合同,以保证自己能够取得所购买的房屋,该合同的有效性对实际出资人是否能够取得房屋或者最大化的保护自身的利益至关重要。那么此时借名买房的合同效力是怎样的呢?接下来,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借名买房的合同效力是怎样的 1、借名购房一般的商品房,该买卖合同应当认定为有效合同。意思自治是我国民法典的一项基本原则,任何人有权依据《民法典》有...


·商品房过户的程序
    商品房过户的程序 (一)确定开发商已经进行初始登记。开发商办理初始登记是自己办理房产证的必要前提条件。 (二)确定房屋面积,到开发商指定的房屋面积计量站申请并领取测绘表。或者带身份证直接到开发商处领取,也可以向登记部门申请对房屋面积进行测绘。 (三)提交相关文件,填写《登记申请表》。需提交的材料包括购房合同、房屋结算单、大房产证复印件等。填写好的申请表需要请开发商审核并盖章。 (四)缴纳公...


·购房合同违约金最高比例是否有明确规定
    购房合同违约金最高比例是否有明确规定?购房合同违约金最高比例是有规定的,违约金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具体的数额标准则没有做出统一规定。由于商品房买卖合同大多属于格式格式,对于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约定相对比较明确,一旦出现约定不明的情况,我们也可以根据《商品房买卖解释》的有关规定确定有关损失的计算方法。《商品房买卖解释》第17条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


·二房东有权起诉租客吗?
    二房东有权起诉租客吗?二房东是有权利起诉租客的,房屋租赁起诉的流程是:1、告向法院起诉,应递交起诉状和有关的证据材料,并按照被告人数递交起诉状副本和证据副本,并且把准备好的材料提交上去。2、立案庭负责立案的法官接到当事人递交的诉状后,进行认真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当即将有关信息输入微机,待庭长审批后,立即向原告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交纳诉讼费用通知。3、经审查决定立案的,当即进行排期。民...


·离婚房产如何分割,司法解释是如何规定的
    离婚房产如何分割,司法解释是如何规定的 离婚房产如何分割司法解释是如何规定的 (一)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六条,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此时,如果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哪怕是结婚很多年,只要是房产未过...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