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新刑法讲证据的相关知识是什么

证据在刑事诉讼案件中占有较大的比重,以及在各类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都有重要作用,新刑法在证据调整中做了完善。那么新刑法讲证据主要在证明标准,以及非法证据排除制度等方面做出了说明和补充。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为您解答。
一、确定了证明标准
修正前的刑诉法在确定了对被告人作出有罪判决时应符合“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标准,但对于什么样的情况下才属于“证据确实、充分”,并无详细的规定,甚至相关司法解释中也未提及。而新刑诉法的效力等级是法律,并适用于所有刑事案件。 新刑诉法第53条第2款确定了“证据确实、充分”的标准。“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从文义上理解就是,对案件进行定罪和量刑的每一节事实均有充分的证据予以证明,这是对证据“量”方面的要求;“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强调了定案证据的“程序”合法性,既包括证据取得程序的合法性,也包括证据审查、质证程序的合法性,该规定与新刑诉法“非法证据排除制度”等相呼应,是对证据“质”方面的要求;“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是这三项细化标准中最重要的一项,“排除合理怀疑标准”是英美法系法官在审判实践中逐步形成的,意指“只要公诉方的证明没有达到‘排除合理怀疑’的程度,或者说裁判者对被告人有罪的证明还存在合理的怀疑,就应该在认定案件事实时做出有利于被告的推定或解释,就应该判决被告人无罪”。“排除合理怀疑”也是无罪推定原则在证据制度中的体现。
二、完善了非法证据排除制度
新刑诉法将“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上升到法律的效力等级,更有利于维新刑诉法以五条八款的篇幅详细地对该规则作出了规定,对该规则具体内容总结如下:
1、明确规定了排除非法证据的范围。以暴力或威胁的方式获得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均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物证、书证的收集必须符合法定程序,如不符合法定程序应予以补正或作出合理解释,否则亦不能作为证据使
2、将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运用提前到侦查和审查起诉阶段。该规则将在诉讼阶段发挥最重要的作用。
3、规定了非法证据的排除程序,包括启动、调查和处理三个方面。关于启动程序,按照新刑诉法第55条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对于侦查机关以非法方法收集的证据,均可提出控告、举报。调查权在公诉机关和人民法院。
4、确立了非法证据排除中的证明责任在公诉机关。
5、确定了审判阶段排除非法证据的具体标准。新刑诉法第58条对非法证据的排除给了定锤之音,确认或不能排除存在非法方法收集证据的,对有关证据应当予以排除。
在以上的介绍中,相信您已经对新刑法讲证据有了认识,新刑法下的证据证明要确实充分,非法证据排除制度中要注意的是实物证据以不排除为原则、以排除为例外是符合我国的国情的制度。完善了证人制度,总之,新刑法下的证据是案件裁判的根据,证据的取证、质证与认证是诉讼的核心环节。
相关内容:

·民事案件发现刑事犯罪应当怎么处理?
    民事案件发现刑事犯罪应当怎么处理?民事案件发现刑事犯罪 ,如果民事案件在受理过程中发现另有案情,涉嫌刑事犯罪,依据人民法院关于涉嫌犯罪的规定,法院应当将涉嫌线索,材料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审理完刑事案件以后,法院再受理民事案件,如果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发现不属于民事案件,应当驳回诉讼,移交公安机关处理。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民事案件审理中,法院发现案...


·敲诈勒索罪数额认定标准是什么?
    敲诈勒索的事情常常发生,但不是所有敲诈勒索的行为都会构成犯罪的。在司法实践中,只有敲诈勒索数额较大的行为才构成犯罪。那在现实生活中,我们该如何对敲诈勒索罪的数额进行认定呢,具体的认定标准又是怎样的?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敲诈勒索罪数额认定标准是什么 敲诈勒索罪数额认定标准如下: 1、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2千元至5千元为起点; 2、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以3...


·我国刑法不断修正绑架罪最新的规定是什么
    我国刑法不断修正绑架罪最新的规定是什么 一、我国刑法不断修正绑架罪最新的规定是什么?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


·醉驾什么是刑事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
    醉驾什么是刑事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


·审问犯罪集团发现新的犯罪应该怎么办
     一、审问犯罪集团发现新的犯罪应该怎么办 检察院在审查起诉阶段发现有新的犯罪事实,在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情况下,可以直接起诉,或者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属于检察院管辖范围内的自行侦查。 相关规定:《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 ...


·抢夺罪数额较大标准是多少?
    抢夺罪数额较大是量刑的一个情节,我国司法解释对抢夺罪数额较大的范围有明确的规定,当然还有数额巨大也是有相关规定的,那么抢夺罪数额较大标准是多少?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抢夺罪数额较大标准是多少?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规定:“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如下: (一)抢夺...


·因民事纠纷打巴掌算故意伤害罪吗
    因民事纠纷打巴掌算故意伤害罪吗?打巴掌一般不构成故意伤害罪,对人体伤害经鉴定在轻伤以上程度的构成犯罪(包括轻伤);轻微伤不构成犯罪。《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


·刑诉法询问被害人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在刑事案件当中,被害人所处的位置是比较重要的。有时候执法机关为了能够搞清楚刑事案件的来龙去脉,方便于案情的侦办,在办案期间肯定要对被害人进行询问。其实在一定程度上,根据被害人提供的一些线索,是有利于案情的侦办的。下面我们就给您介绍一下,刑诉法询问被害人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一、刑诉法询问被害人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询问证人、被害人(刑诉法122-125条) (一)地点 1、侦查人员询问证人,可...


·什么是危险驾驶罪,危险驾驶罪被起诉怎么办?
    自从醉驾入刑以来,多地都曾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查处醉驾行为。这些被查处的人,一般都会以危险驾驶罪被提起公诉。那么,什么是危险驾驶罪,危险驾驶罪都有哪几种情形,危险驾驶罪被起诉怎么办?今天,我们就和您聊聊危险驾驶罪的相关法律规定。 一、危险驾驶罪的概念 危险驾驶罪是指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定额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


·成立贩毒能不能判缓刑?
    贩毒能不能判缓刑贩毒罪是否缓刑要看其犯罪的情节。1、缓刑适用的对象必须是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被判处超过3年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由于他们的罪行较重,社会危害性较大,不适宜放在社会上执行,所以不能适用缓刑。2、适用缓刑的犯罪分子必须是犯罪情节比较轻微,悔罪表现比较好,放在社会上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3、根据我国的规定,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能适用缓刑。因此,贩卖毒品罪如果...


·刑诉法司法解释179条是什么?
    我国刑事诉讼过程中很多规定在法律中并没有直接的明文规定,这就需要通过颁布司法解释的方式对之进行补充,行使诉讼司法解释就这样产生了。由于司法解释具体条文十分复杂,因此就有很多人询问其中的条款应当如何理解,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刑诉法司法解释179条的相关知识。 一、刑诉法司法解释179条 刑诉法司法解释第一百七十九条 审判委员会的决定,合议庭、独任审判员应当执行;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建议院长提...


·毒品运输型犯罪既未遂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一、 毒品运输型犯罪既未遂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运输毒品罪的既遂与否,应以毒品是否起运为准,而不是以毒品是否运达目的地来判断。也就是说,凡是毒品已经起运,进入运输途中的,就是既遂;由于行为人意志意外的原因尚未起运的,则是未遂或预备。犯罪的既未遂是以行为是否符合刑法分则规定的基本犯罪构成为标准的,如果符合,就是既遂;否则,就可能是其他犯罪形态。运输毒品罪犯罪构成的主观要件是,明知运输的是毒品,而希望...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