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银行倒闭存款怎么办

银行倒闭存款怎么办 一、银行倒闭存款怎么办
《存款保险条例》第五条:存款保险实行限额偿付,最高偿付限额为人民币50万元。中国人民银行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可以根据经济发展、存款结构变化、金融风险状况等因素调整最高偿付限额,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执行。
同一存款人在同一家投保机构所有被保险存款账户的存款本金和利息合并计算的资金数额在最高偿付限额以内的,实行全额偿付;超出最高偿付限额的部分,依法从投保机构清算财产中受偿。
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偿付存款人的被保险存款后,即在偿付金额范围内取得该存款人对投保机构相同清偿顺序的债权。
社会保险基金、住房公积金存款的偿付办法由中国人民银行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另行制定,报国务院批准。
自2015年年5月1日开始,存款保险制度就已经正式执行,这意味着,国家不再为储户在商业银行的存款兜底,允许银行破产倒闭,一旦有银行破产,储户的存款将由存款保险机构赔偿,但赔偿有一定限额。储户在单个银行的存款,最大赔付额度是50万元,超过这一限额的存款部分,将得不到赔偿,但可以从投保机构清算财产中受偿。
二、《存款保险条例》实施后我们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1、 要有“银行也会破产”的风险意识
虽然存款制度的实施意味着银行也可能破产,但是银行也不是那么容易就破产的,比如国有大行工农中建交,这五大行破产的风险就很低,因为这些大型银行体量巨大,一旦出现一点问题,影响也会是巨大的,这些银行是“大到不能倒”。相反,一些中小型银行或者金融机构,抗风险能力弱,如果经营不善,就有破产的可能性。
当然,有了存款保险制度,也不是说银行就会倒闭破产。如果一个银行眼看要破产了,那国家相关部门就会监管,会防止这种情况的发生。就算小银行经营不善,还有可能被大银行接管、收购,不是立即就走到破产这一步,因此真用到存款保险的可能性非常低。
也就是说,存款保险制度的出台,一方面告诉您你的存款是基本安全的,另一方面告诉您,银行也可能破产,要有风险意识。以后,对待银行存款也要货比三家。当然,也不要看哪家银行利息高就存哪家,要明白风险和收益并存,相比之下,更要考察银行的运营状况是否优良。另外,连银行都可能破产,其他东西就更不用说了,所以,以后买其他理财产品,比如P2P、基金等就更要谨慎,要明白在金融的世界里,没有100%的安全。
2、 50万以上的存款分别存入不同银行
存款保险条例说了,一家银行一个账户,每个账户最多赔付50万,那么如果分散到几家银行,风险就会小很多。比如有100万的存款,可以分别存入两家银行,这样即便两家银行都出事的话,也可以获得100万的赔偿。当然,不是说越分散越好,比如,如果有500万存款分别存到10家不同的银行,这么做不但麻烦实际也没有必要。
3、 理财产品不赔付
在这里,想要特别提醒您的一点是,存款是可以赔付的,但是银行理财产品是不可以赔付的,包括银行代售保险公司的保险、基金公司的基金等,这些产品虽然是银行卖给你的,但是银行不负责赔偿。特别要提醒的是,你买的余额宝在这家银行协议存款,都不能算是存款,因为余额宝是货币基金,不适于存款保险制度。另外,银行理财不存在保本保息这一说,所以哪怕是银行柜员这么说,你也不能信。
4、 分散投资,多样化理财
投资理财中,最明智的做法就是分散投资,因为能最大程度的降低风险。假如说我有100块钱,拿出60块钱存到银行里,获取固定利率收益,20块钱买一些理财产品、基金之类的,还有20块钱弄点儿高风险产品,买股票什么的。万一高风险产品挣了就挣了,亏也就亏20块。综上所述,就是得多元化投资,多元化理财,不能把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
“银行倒闭存款怎么办”,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发现,随着《存款保险条例》的出台,今后五十万元以内的存款,银行倒闭后存款保险金会全额赔付,而超过五十万元以上的部分,就只能根据破产银行的清算财产按比例赔偿。那么,为了保障资金安全,超过五十万元以上部分的资金我们可以采取分开存放、投资的办法来分散风险。
相关内容: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情况是怎样的 ?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情况是怎样的 ? 1、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合法有效的债权:这是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前提和基础。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时,债权人的债权已经有效成立,且不具有无效或可撤销的因素。另一方面,债权必须在债务人的处分行为发生之前就已经有效存在。 2、债务人实施了一定处分财产的行为 :债务人处分财产行为是撤销权产生的主要条件,没有此条件也就没有行使撤销权的必要。根据《合同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债务人处分...


·合同附随义务法律条款的依据是什么?
     一、合同附随义务法律条款的依据是什么? 合同附随义务法律条款的依据是《合同法》第60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从这一条可以看出,附随义务至少具有三个方面的内容,即通知义务、协助义务与保密义务。 二、具体情况 1、通知义务。通知义务又称告知义务,是指债务人负有对有关债权人利益的事...


·夫妻之间赌债算是共同债务吗
    夫妻之间赌债算是共同债务吗赌债是指夫妻一方因赌博所欠的债务。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赌债是否是夫妻共同的债务呢?答案显然是否定的,理由如下:一方赌博所借的债务,由于该债务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和家庭生活,属于一方个人不合理的开支,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因而应由举债人个人自行承担,配偶另一方不承担偿还责任。应当指出的是,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违法的债务不受法律保护。赌博,为我国法律所明令禁止,赌债属于非法债...


·欠抚养费真的没有财产怎么办
    欠抚养费真的没有财产怎么办欠抚养费真的没有财产的,属无力承担抚养费的情况,处理方式是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如果具有劳动能力的,原则上应支付子女抚养费,不能因暂时无收入而免除其义务,应至少保障子女的最低生活水平。如果经过对方同意,也可以减少抚养费或者不支付抚养费。子女抚育费的数额,考虑以下三个方面:①子女的实际需要;②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③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二、抚养费的支付情况1、抚养费的标准...


·网贷借款凭证在网贷中的作用?
    网贷借款凭证在网贷中的作用随着投资人对P2P网贷平台透明度要求的越发提升,一部分在信息披露上成绩不错的P2P平台成为了广大投资人眼中的香馍馍。首先就要说到造成国内P2P平台跑路的一个重要因素,那就是平台的自融行为。所谓自融就是平台通过伪造标的项目在线上吸收投资人的资金,但实际上资金是拿来给自己的企业输血或者挪作他用,资金根本没有流向所谓的借款人。而这种自融行为的风险是特别容易造成资金链断裂的,也正...


·欠款协议和欠条一样吗
    不一样的,欠条和协议书的性质是不一样的。它们形成的原因不同,欠款协议主要是因借贷而产生;欠条则可能是因为买卖、租赁、利息等原因产生。而且他们的诉讼时效也不同。协议书的诉讼时效为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诉讼时效从还款期限届满的次日起计算满3年。欠条的诉讼时效为约定还款期限的欠条:诉讼时效从还款期限届满的次日起计算满3年。《民事诉讼法》第108条的规定,应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


·贷款案件的审理时间一般是多久
    贷款案件的审理时间一般是多久?一审审限一般6个月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一审民事案件的审限为6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法院批准;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审限为3个月,不能延长,若3个月内不能审结,转为普通程序继续审理。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


·夫妻非法债务离婚怎么处理?
    夫妻非法债务离婚怎么处理?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第三人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第三人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欠下的赌债、毒债,都是在实施违法犯罪过程中产生的,依法不受法律保护,而构成犯罪的应及时将犯罪线索移送侦查机关。夫妻一方因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需要,向他人借款,他人明知或应...


·债权债务同一人的情形有哪些?
    债权债务同一人的情形有哪些?  (一)债权债务同归一人的情形有哪些   1、合同承受 也就是一方当事人把自己合同的全部权利、义务,经对方当事人同意后,移转给第三人。合同承受,必须符合以下要件   (1)必须有合法有效的合同存在,这是合同承受的根本前提;   (2)所承受的合同为双务有偿合同,在单务合同中,当事人或者仅承担义务,或者仅享有权利,单务合同的移转不是债权债务的概括移转;   (3)原合同...


·有借条有还款协议一定胜诉吗?
    有借条有还款协议一定胜诉吗? 一、有借条有还款协议一定胜诉吗? 有借条有还款协议不一定会胜诉,借条和还款协议之所以是有力的证据,主要是因为能直观有效的证明对方确实有借钱未还这一事实,但是如果借条和还款协议写得不规范,让对方有空可钻,失去了证明力,就不一定能胜诉了。 二、欠钱不还需要的证据有哪些? 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规定了当事人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


·个人借款会存在哪些陷阱
    个人借款会存在哪些陷阱 一、个人借款会存在哪些陷阱 第一,借据、收据不规范 借贷双方提交的借据、收据往往写的不规范,导致文义含糊、不确切,成为双方争议的焦点。例如: 1、借贷双方名字书写不规范 按照规定,本人姓名应以身份证、户口簿上登记的名字为准,但在生活中,许多人常常在借据上或收据上书写别名,或以同音的别字来替代。当发生纠纷诉至法庭时,借款人以借据上的签名与本人身份证上不一致而不承认借款的...


·合伙债务应该怎样清偿,清偿合伙债务注意什么
    合伙债务应该怎样清偿,清偿合伙债务注意什么债务与收益相对,一个企业在经营运营的过程中,既会产生收益,也会有债务的产生。而由于合伙企业与一般的企业不同,其债务清偿方式上也会有所不同。具体来讲,对于合伙债务应该怎样清偿呢?对于合伙人来说,清偿合伙债务要注意什么问题?本文将就上述问题一一为您展开介绍。一、合伙债务应该怎样清偿合伙企业财产优先用于清偿合伙债务,个人财产优先用于清偿个人债务。合伙企业的债务,...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