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疫情银行信用卡延期还款的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疫情银行信用卡延期还款的时间是怎么规定的?具体时间并未统一,各家银行的规定有所不同,应当协商进行认定处理《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对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金融机构要在信贷政策上予以适当倾斜,灵活调整住房按揭、信用卡等个人信贷还款安排,合理延后还款期限。感染新型肺炎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可展期一年,继续享受财政贴息支持。对感染新型肺炎或受疫情影响受损的出险理赔客户,金融机构要优先处理,适当扩展责任范围,应赔尽赔。二、因疫情未能及时还款进入征信吗?《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明确要合理调整逾期信用记录报送,对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和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因疫情影响未能及时还款的,经接入机构认定,相关逾期贷款可以不作逾期记录报送,已经报送的予以调整。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人和企业,可依调整后的还款安排,报送信用记录。这意味着,上述人员在疫情期间因不便还款发生逾期的,不纳入征信失信记录。三、因疫情影响,企业能延迟发放工资吗?因此次疫情,假期延长和复工延迟属于企业无法预见的客观情况,延迟复工的企业可以在复工后的最近工作日发放工资。同时,企业应注意告知员工延迟发放事宜。(1)用人单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无法按时支付工资;(2)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暂时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时间的最长限制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根据各地情况确定。其他情况下拖欠工资均属无故拖欠。”因此企业因疫情原因导致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的,在履行相应的程序后,可以延期支付工资。相关的政策在具体落实的过程当中其实也是因人而异的,因为有一部分持卡人并不是在疫情期间还不起信用卡了,当事人之前的信用卡还款记录就多次逾期的话,那么银行在审查确定延迟还款期限的时候就会严谨一些,可能都不会同意当事人提出来的延期请求。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相关内容:

·欠钱不还电话停机找不到人怎么办?
    欠钱不还电话停机找不到人怎么办?欠钱不还电话停机找不到人的情况下,可以起诉到法院进行处理,债务人下落不明的,法院可以公告送达法律文书、缺席判决。如果是连带责任担保人,可以将其列为被告,要求其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是一般责任担保人,在债务人不履行生效判决的情况下,可以起诉担保人,要求其承担担保责任。一般情况下,被执行人及家属必须居住的房屋,法院可以查封,但不会拍卖。二、借条的主要内容是什么?1、借款...


·挪用公款 能保留公职吗
    挪用公款一般不能保留公职。如果当事人是公务员,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经批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被判处刑罚的,人事部门会给予开除处分,公职不能保留。同时,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也是给予开除处分。《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


·新婚姻法配偶去世后财产债务如何处理?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婚姻法》将废止。 在正常情况下,按照《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在夫妻双方办理离婚手续后,即代表婚姻关系的终结,但在特殊情况下,如果夫妻双方中有一方死亡,也标志着婚姻关系的结束,对于夫妻离婚的情况,双方共同财产需要进行分割,那么,对于一方死亡的情况,《民法典》配偶去世后财产债务如何处理呢? 一、配偶去世后的遗产继承问题 1、应该先看死者是否有遗...


·打借条不写本人名字可以吗
    打借条不写本人名字可以吗?不可以,借条中必须写借款人和出借人本人的名字,借条要具备的基本要素,如下:写借条时,应要求借款人在借条上载明出借人、借款人、借款金额、借款用途、还款时间(要明确到年月日)、是否支付利息等基本要素。借款时,出借人务必问明借款人的借款用途,如果明知借款人将借款用于非法活动,比如走私、诈骗、赌博、买卖毒品或者贩卖人口等等,就应当断然拒绝。否则,如此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借款将...


·夫妻之间婚内债务离婚要怎么承担
    夫妻之间婚内债务离婚要怎么承担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需要进行分割,共同债务也是需要进行分割的,那么婚内债务的承担要分为两种情况:1、如果为个人婚前债务。对一方婚前已经形成的债务,原则上认定为夫妻中一方的;人能够证明所欠债务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上述两种情况的证明责任由主张权利的债权人承担。2、如果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一、关于我国醉驾罚款多少钱?
    一、关于我国醉驾罚款多少钱醉酒驾驶机动车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不处罚金。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吊销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且10年之内不能考取驾驶证,并且永不能驾驶机动车。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吊销驾驶证,永...


·关于追缴非法集资脏款的法律法规解释是怎样的
    非法集资打破了社会上原有的一些平衡,使得很多经济链受到了影响,而在很多人看来,这样可以赚更多的钱,其实这是不受法律保护的。随着这种不好的社会风气的扩散,国家相关部门出台了相应的政策来进行打击。那么关于追缴非法集资脏款的法律法规是怎样的呢。 关于追缴非法集资脏款的法律法规的相关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0年11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


·怎么确定借款的诉讼时效
    怎么确定借款的诉讼时效 一、怎么确定借款的诉讼时效 从诉讼时效的角度看,如果借据上注明了还款日期,那么诉讼时效就从还款日期的次日起计算两年。如果没有注明还款日期,则表明该合同系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合同,民法通则和合同法对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合同如何履行均有规定。 《合同法》第206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


·非法集资款退赔时间是怎样进行规定的?
    您都知道的是非法集资,他必然会涉及到一个受害者的资金问题。对于受害者的资金肯定是需要退还的。但是很多人都不知道退还的具体规定。比如说非法集资款退赔时间是怎样进行规定的?那么,接下来本站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一、非法集资多长时间退赔?在老板控制而且没有花费掉的情况下,通过公检法和法院的处理。只需认定是非法集资这个事实就可以退款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非法集...


·夫妻共同债务责任分配规则是什么?
    夫妻共同债务责任分配规则是什么?夫妻共同债务责任分配规则是由双方自主的协商决定,《婚姻法司法解释(二〉》中有如下规定: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第二十五条:“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巳经对夫...


·月缴基数多少可以公积金贷款
    一般以上一年度本人工资收入为缴费基数。(1)职工工资收入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以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为缴费基数;(2)职工工资收入低于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60%的,以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3)职工工资在300%—60%之间的,按实申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夫妻债务的区分是怎样的
    夫妻债务的区分是怎样的依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用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无论是个人签订的,还是共同签订的,都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相关法律规定:《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职务。第二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同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