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夫妻分开10年还能分财产吗?

夫妻分开10年还能分财产吗?夫妻分开10年不能分财产的,离婚已经有十年再要求分割财产的话是不可以的,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对于一般民事权利保护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权利人知道或应该知道受侵害之时开始两年内提出。夫妻一方对共同财产所享有的所有权受到侵犯,应当属于一般民事权利受到侵犯,对于诉讼时效问题,应当与一般民事权利采取的保护措施相同,即应该适用一般民事侵权之诉关于两年的诉讼时效的规定。为了督促在离婚时就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问题依法享有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之人能够及时行使自己的权利,《解释》将婚姻法第47条中当事人提起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之诉的权利行使的时效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即应当自发现之日起2年内提出,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超出规定期间后,当事人再向人民法院请求要求保护其权利的,人民法院依法不予保护。根据我国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及一方所得的财产,除双方另有约定、法律另有规定外,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共同的财产在离婚时需分割。除夫妻约定、《婚姻法》第18条及司法解释的特别规定外,婚姻法将夫妻的婚前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个人特有财产规定为个人所有。个人财产,规定范围后离婚时归一方所有,另一方不能要求分割个人财产。二、法院分割共同财产的原则:如当事人不能协商解决共同财产分割问题,为使得共同财产能够合情合理的分配,我国所确定的分割原则是: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女方、子女权益、照顾无过错方,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合情合理地解决分割问题。(1)男女平等原则。对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都有平等的所有权。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表现为双方均有对共同财产的使用、处分权利,在离婚时双方有平等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因为女方在实际生活中收入较低,就少分或者不分其共同财产。当然权利的平等并不意味着份额的平均。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同时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2)保护子女、女方权益原则。这就是说,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首先要将子女、特别是未成年子女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切实保障子女离婚后的生活与健康成长的物质需求。在离婚时,为保障下一代的健康成长,分割共同财产时需照顾子女利益,照顾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或者将共同财产分给子女一部分。(3)照顾无过错方原则。我国婚姻法对于判决离婚,实行破裂原则离婚立法,只要夫妻感情确以破裂,无论何种原因导致,均可以获准离婚。即使是因一方或者双方的过错造成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亦可获准离婚。但是,如离婚是一方有严重违反婚姻义务、破坏夫妻关系的行为,如通奸、姘居、重婚、家庭暴力、虐待和遗弃等,也包括其他违反婚姻义务、破坏夫妻关系的行为。一方的过错行为给另一方带来极大的身体、精神的伤害,也严重破坏夫妻感情。所以无论无过错方是主动要求离婚,还是被动承受离婚的后果,都应该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得到照顾,以弥补其所受到的身心伤害与痛苦,体现法律的公平与正义。需要说明的是:照顾并不是一种民事责任,其性质不同于离婚时损害赔偿。得到照顾的一方依然可以依据离婚时损害赔偿的规定要求获得赔偿。(4)有利于当事人的生产、生活原则。在我国,离婚人员在法律上面的所有的一切的关系全部的解除完毕,这也是为什么在离婚判决的时候要将财产分配的明明白白的,但是有些人员后知后觉,当初离婚财产分配不均,已经过了十年的时间再要去诉讼是不能实现的事项。



相关内容:

·离婚财产保全年限如何申请
    在婚姻生活中,夫妻双方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导致夫妻关系破裂。在申请离婚时,涉及各种问题,夫妻共有财产的分割是比较重要的一部分。我国婚姻法对于财产分割有着具体的规定。因为在进行财产分割时,可能会存在诸多困难,使其中一方不能得到较为公平的判决。这种情况下,我们是可以向法院申请离婚财产保全的。关于离婚财产保全年限如何申请的问题,我们将为您做出详细的介绍。 一、申请离婚财产保全的条件 在离婚案件中,一方...


·军人离婚的诉讼管辖
        一、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1条对军人离婚诉讼管辖作出了详细规定,将军人分为文职军人和非文职军人,并以此来区分军人离婚诉讼的地域管辖。可分为以下四种情况:
    
      1、夫妻双方都是军人的,其...


·一、起诉抚养费双方是否都要到庭?
    一、起诉抚养费双方是否都要到庭? 起诉抚养费双方并不一定需要都到庭的。虽然一般情况下在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之后开庭都需要双方当事人出庭的,但是并不会强制这样规定,如果说有一方出现的不能到的情况,可以委托他人来进行处理。如果被告经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法庭可以缺席判决。只要是有抚养关系的,法庭会根据实际情况判定抚养费的多少和给付方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


·什么情况下可以构成重婚罪
    什么情况下可以构成重婚罪 《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中对重婚罪的规定是,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属于重婚罪,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构成重婚罪的有以下几种情况: 1、与配偶登记结婚的情况下,再与他人登记结婚或准备登记结婚的; 2、与配偶登记结婚的情况下,再与他人存在事实婚姻关系的; 3、与配偶和他人均没有登记结婚的,但是与配偶和他人先后存在事实婚姻关系; 4、明...


·没结婚证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没结婚证离婚财产怎么分配按照法律规定,没有领取结婚证的夫妻不是合法的夫妻,自然也就谈不上离婚的问题。而这种关系一般认为属于同居关系,在双方解除同居关系的时候,按照规定对共有的财产也是可以做出分配的。在我国,婚姻关系的成立是以“登记”为法定要件的。未办理结婚登记在一起共同生活,系一种同居关系,不受婚姻法的保护,不享有基于配偶身份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也不适用婚姻法关于夫妻财产分割的相关规定。对于同居期...


·不能离婚的理由有哪些2023?
    不能离婚的理由有哪些2020?不能离婚的理由有: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考虑到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及中止妊娠后的身体和心理状况,从保护女性及子女利益的角度考虑,法律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在此期间,如果女方提出离婚的,不在此限。还有一种情况,就是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也不在此限。2...


·离婚诉讼中家庭暴力的认定
    1、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殴打、捆绑、残害、强制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家庭暴力应具备手段的残酷性、情节的恶劣性、后果的严重性、时间的连续性等法律特征。如果当事人仅一次因家务琐事打伤配偶面部,造成其软组织挫伤,构成轻微伤,从伤害手段、伤害后果及时间延续性方面判断,该行为尚不能构成家庭暴力。审判实践中,对家庭暴力的认定主要遵循以下原则:从频率和时间...


·离婚后生小孩补偿规定是什么?
     一、离婚后生小孩补偿规定是什么? 离婚后生小孩补偿规定是由双方当事人自主的协商,如因双方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法院根据子女权益和双方具体情况判决。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因双方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


·分居后把共同财产花掉,离婚需要赔偿对方吗
    离婚案件中,很多夫妻都是在分居后离婚的,在分居期间一方经常会把夫妻共同财产花掉,那么分居后把共同财产花掉,离婚需要赔偿对方吗?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分居后把共同财产花掉,离婚需要赔偿对方吗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双方都有处分的权利,首先要看把钱用在什么途径上,如果用于家庭生活,那么对方并没有权利要求您把钱还给他。其次,如果把钱用于自己身上,如果对方能够举出足...


·基层人民法院国家赔偿的规定
    国家机关难免在工作中造成失误,给公民带来人身安全和财产的损害,法律也根据这一情况制定了相关的赔偿法,当事人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当自身权益受到国家带来的损害时可以申请赔偿,那么基层人民法院国家赔偿的规定是怎样的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一、国家赔偿法院如何受理流程: (一)受理 1、赔偿请求人向公安机关提出赔偿请求的,由公安机关法制部门受理。 2、公安机关对赔偿请求人的申请经审查符合受理条...


·一、对方不给抚养费能上诉吗?
    一、对方不给抚养费能上诉吗? 对方不给抚养费能上诉。对方不付抚养费,是可以去法院起诉的。我国对抚养费的规定如下: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在离婚时,除生活费外,要充分考虑教育费和医疗费,在抚养费的标准(20~30%比例)范围内争取较高的比例。 二、双方约定每个月支付抚养费但没有,起诉可以一年支付吗? 对方不付抚养费...


·婚前财产遗嘱需要公证吗?
    婚前财产遗嘱需要公证吗? 一、婚前财产遗嘱需要公证吗? 婚前取得的财产是属于个人财产,被继承人是可以通过订立遗嘱的方式处置个人财产。《民法典》《民法典》规度定公民可以依照民法典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民法典》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从法律的规定上能够看出针对婚前财产立遗嘱应为有效,但遗嘱本身是否有效还问要符合《民法典》关于遗嘱生效条件的规定,例如立遗嘱人是否聚有行为能力、意思表示...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