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离婚协议的补偿金有参考依据吗

离婚协议的补偿金有参考依据吗

一、离婚协议的补偿金有参考依据吗?

离婚协议的补偿金没有明确的参考依据,婚姻法对于离婚精神损害赔偿赔多少没有明确的数额标准。

具体离婚赔偿金赔多少要具体情况,并结合地区的经济水平具体分析。一般性精神损害赔偿标准为1000元—3000元;严重精神损害,赔偿标准为3000元—5000元;侵害人侵害行为特别恶劣、受害人的伤害程度特别严重或社会影响特别大的,可根据实际需要,可能会比上述赔偿要高一些。

一般,离婚精神赔金额要能够足以抚慰受害人遭受的心灵上的创伤和精神上的痛苦,同时,要考虑加害人的经济负担能力。

二、协议离婚程序

协议离婚必须办理离婚登记。离婚登记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必经程序。他是由婚姻登记机关依照行政程序办理的,其步骤如下:

(1)申请

当事人协议离婚时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否则,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我国办理离婚登记的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当事人申请离婚,应当持有下列证件和证明:

①户口证明;

②居民身份证;

③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④离婚协议书;

⑤结婚证。

此外,还应当交付办理离婚证及存档所需的单人免冠照片(根据不同地区的要求提供),并按照婚姻登记机关的要求填写《离婚申请书》。

(2)审查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的工作人员在接受当事人离婚申请时,应把婚姻法及《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向当事人讲清,而双方当事人应如实回答婚姻登记管理人员的提问。工作人员应查明:

①离婚申请人是否是合法夫妻;

②离婚双方申请人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③离婚是否确实出于双方自愿;

④对子女问题的处理是否妥当;

⑤对财产问题的处理是否妥当,等等。

如登记机关发现离婚的当事人有违反婚姻法的行为,应给予批评教育或不准予登记。违反刑法的,要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为防止轻率离婚和假离婚,工作人员应对感情尚未完全破裂的当事人进行思想教育和调解和好工作。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应当进行认真审查,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应当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虽然这是法律为防止登记工作久拖不决而提出的时间要求,但客观上也给申请离婚的当事人冷静的进行考虑,在审查期内,如果双方当事人对重归于好取得共识,应准许当事人撤回离婚申请。

(3)登记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经过审查后,对符合婚姻法和《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离婚申请,予以登记并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对不符合婚姻法和《离婚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登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登记申请不予登记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

离婚时如果自愿给对方支付赔偿金,要支付几万、十几万甚至几百万元,这都看个人的意愿了,因为即使是法官判定离婚损害赔偿金的,其实最终确定的赔偿标准也基本上都是由法官根据当时的情况自己确定的。可诉讼离婚的,一定要满足法定条件才能索要赔偿。


相关内容:

·继子女抚养关系户口的法律关系是什么
    继子女抚养关系户口的法律关系是什么 没有子女的会认领孩子,离婚的以后有的孩子就成了自己的继子女,继子女抚养关系户口成了夫妻当事人双方最为关心的问题。只有建立了合法的抚养关系,无论是孩子还是继父母都有了合法的权利去教育和抚养孩子了,因此,确定抚养关系和户口对于您来说是非常重要的,接下来,我们就给您说说具体的内容。 一、继子女抚养关系户口的法律关系 1、生母与继父离婚后,生母的子女与继父是何法律...


·离婚协议公证找哪个单位进行公证?
    公证就是公证机构对有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离婚协议公证是非常有必要的,那么离婚协议公证找那个单位呢?办理离婚协议公证应该注意什么呢?我们来为您解答。 协议离婚是婚姻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异并对离婚法律后果达成协议,经有关部门认可而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方式。离婚协议公证是公证机关依法证明夫妻双方为解除婚姻关系而就子女抚养、财产处理等事项签定协议行为的真实性、合...


·抚养费纠纷的当事人是否可以不出庭
    现实中产生的抚养费纠纷其实主要就是围绕抚养费数额和一方不给付抚养费展开的,此时要是起诉到法院的话,则当事人就需要出庭来处理相关的纠纷。那此时抚养费纠纷的当事人是否可以不出庭呢?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做详细解答。 一、抚养费纠纷的当事人是否可以不出庭 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抚养费纠纷涉及到个人人身关系,因此这类案件属于是被告必须到庭的案件,开庭审判时被告应当参加庭审,不能委托...


·离婚一方要补偿需符合什么条件
    离婚一方要补偿需符合什么条件离婚经济补偿是对夫妻一方在婚姻生活中的付出所给予的经济补偿。离婚经济补偿应满足什么条件呢?(1)婚后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适用家务补偿的一个前提条件就是夫妻对婚后财产进行了约定。这种约定只能是对婚后财产的约定。针对此种情况,如果离婚时按 照约定分割财产,则对那些对家庭事务付出较多的一方有失公平。如果双方约定只是针对婚前财产,或者约定婚后财产为共同所有,则不适用该条规定。因...


·离婚诉讼原告应该如何举证
    离婚诉讼中,作为起诉的一方,也就是原告,按照法律中的规定,此时需要首先承担一个举证责任,不然的最后法官作出的判决结果就有可能对其不利。那具体而言,离婚诉讼原告应该如何举证才好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 一、离婚诉讼原告应该如何举证 离婚诉讼的原告在向人民法院呈交离婚诉状应提交其提起离婚诉讼理由成立的证据,即原告负有举证责任,这一规定是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谁主张,...


·一、知道丈夫结婚第三者重婚罪吗?
    一、知道丈夫结婚第三者重婚罪吗 知道丈夫结婚第三者也不一定会构成重婚罪,根据司法实践经验,重婚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互相串通作弊领取结婚证的。 (2)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没有登记确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为先法律婚后...


·稿费可以算作夫妻共同财产吗?
    稿费可以算作夫妻共同财产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稿酬属于知识产权的范畴。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3)...


·一、登记结婚了离婚彩礼可以要求退回吗?
    一、登记结婚了离婚彩礼可以要求退回吗? 登记结婚离婚后满足法定条件的就可以要求女方退回彩礼,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二、彩礼返还纠纷的诉讼流程是什么? ...


·控告老公重婚罪会怎样判刑
    一、控告老公重婚罪会怎样判刑?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结合司法实践来看,属于重婚的行为,具体就有:1、有配偶者与他人再次登记结婚的;2、有配偶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二、丈夫涉嫌重婚法院会判决离婚吗?我国现行《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感情确已破裂”作为准予...


·哺乳期可以离婚的情形有哪些?
    哺乳期可以离婚的情形有哪些? 哺乳期可以离婚的情形有哪些? 1、自愿离婚情况下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协议离婚由双方协商并就子女及财产分割达成协议,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发给离婚证书。这种方式比较自由,不受时间期限的约束。 2、诉讼离婚情况下 ...


·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如何计算父母离婚时
    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如何计算父母离婚时,离婚孩子的抚养费标准需要考虑什么因素呢?一般而言主要从三个方面综合进行考虑:一是子女的实际需要;二是结合抚养地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三是父母双方的给付能力(收入及财产情况)。对于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的确定,双方可以根据上述三个原则进行协商,不能协商一致的,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的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的规定...


·依据刑诉法怀孕妇女能受到哪些保护?
    法律对每一个人都是公平公正的,无论是谁触犯了法律,都应该受到法律的惩罚。但是本着人道主义,对于怀孕妇女这类特殊法律主体,应当给予她们人性关怀和保护。那么,在对怀孕妇女进行法律裁判的同时,依据刑诉法怀孕妇女能受到哪些保护?下面我们听听我们的看法。一、依据刑诉法怀孕妇女能受到哪些保护?涉嫌刑事犯罪时,由于身份特殊,刑事法对其给予了特殊关照。其中,有关孕妇的规定较为明确,但关于哺乳期妇女,刑事法上并未采...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