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医疗过失与医疗过错的判定标准是什么?

医疗过失与医疗过错的判定标准是什么近年来,医患矛盾已成为社会的热点问题,但在当今社会还是有很多人将医疗过失与医疗过错混淆,这种情况的发生既不利于解决医患矛盾也不利于维护法律的权威性。为了加强您对二者的区分,下面就由我们简单介绍一下关于医疗过失与医疗过错的概念及其判断标准。一、医疗过失与医疗过错的概念(一)医疗过失的概念医疗过失是指非医疗事故侵权行为或者医疗事故以外的其他原因而引起的医疗侵权。(二)医疗过错的概念医疗过错是指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违反业务上必要的注意义务从而引起患者生命或身体伤害的情形。二、医疗过失与医疗过错的判断标准(一)医疗过失的判断标准通说认为,医疗过失的判断标准分为具体标准和抽象标准。1、具体标准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规定的医师注意义务是判断医疗过失的具体标准。2、抽象标准医疗过失抽象标准即医疗水准,指经验水准或技术水准,是医疗界普遍实施的技术。在判断是否存在医疗过失及过失大小时,首先要以具体标准为依据,同时结合现行医疗水平、医疗机构的等级、医务人员是否尽到与其同等专业和级别的医务人员在同种情形下的注意义务、医疗行为是否存在时间和事项上的紧急因素等因素,综合判断。一般说来,经济、文化越发达的地区、等级越高的医疗机构、专业划分越细的专科医院,应承担越高的注意义务。(二)医疗过错的判断标准医疗过错,属于过错的一种。对过错的判断,在学理上有新旧过失理论之区分。旧过失理论,乃是将过失与故意相提并论,认为过失与故意同属应加责罚的行为人的主观恶意。故意为积极的恶意,过失为消极的恶意。若行为与结果间有相当因果关系,而行为人对于结果的发生,有预见的可能,并应预见而未预见或者说应注意而未注意的,即应负过失责任。新过失理论,则认为过失不仅指应加责罚的心理状态,还应就行为的客观状态是否适当加以斟酌判断。即除行为与结果之因果关系及预见可能性之外,尚须就行为在客观上有无过错,加以审认。具体医疗过错而言,判断医方有无过错,应就医方是否已尽客观上的注意义务为标准,亦即应就是否采取避免结果发生的适当措施而判断。基于新过失理论的合理性,该理论得到了广泛的确认。这就要求在讨论医疗过错的认定时,首先要对医疗行为所存在的特殊判断标准予以准确认识。这个标准就是“医疗水准”。即医师在进行医疗行为时,其学识、注意程度,技术以及态度均应符合具有一般医疗专业水准的医师在同一情况下所应遵循的标准。在依据医疗水准判断医方的过错时,必须注意区分医疗水准与医学水准。医学水准,也称学问水准,就是“在将来应予一般化之目标下,现在不断出现的基本研究水准。相比之下,医疗水准可谓”实践水准“,是”现在业已一般化、普遍化,在医疗上现在加以实施的目标。综上所述,医疗过失与医疗过错在概念上的区分主要是前者属于其他原因引起的医疗侵权,后者属于医务人员违反注意义务对患者造成伤害的情况;在判定标准上的区分是前者具有具体标准即法规规范和抽象标准即医疗水准,而后者属于过错的一种。
相关内容:

·试用期员工是否享有医疗期的内容有哪些
    法律规定试用期的最长期限为6个月,而在试用期内,也有可能发生员工受伤的情况,此时对于试用期的员工而言是否享有医疗期呢?针对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来告诉您试用期员工是否享有医疗期的相关内容。 一、试用期员工是否享有医疗期 医疗期是劳动合同履行中为劳动者规定的必要的治疗康复保障期间,因此,即使是处在试用期阶段的企业职工,也是有权享有医疗期及相关待遇。企业不得因为职工是在试用期中而剥夺职工应...


·医疗纠纷的处理程序是什么?
    医疗纠纷的处理程序是什么 医疗纠纷在每个地方每个医院都有可能发生,规范医疗纠纷的处理程序和制度是非常有必要的,当然医疗纠纷的处理程序是非常严格的。严格的制度也为医疗纠纷的处理指明了方向。医疗纠纷的处理必须引起您的足够重视,必须按照规定进行处理,严格的程序也是处理好医疗纠纷的保障,下面我们就给您说说具体的程序是什么。 一、医疗纠纷的处理程序是什么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解决医疗纠纷的方...


·诉讼医疗纠纷材料应该准备哪些呢?
    1、病历资料复印件,提供给律师的材料为复印件,原件(加盖公章视同原件)由患者;及其家属保留,在开庭时带上;2、身份证明;3、收入证明复印件(单位开出的工资收入证明、前三个月的收入证明、加盖单位公章);4、医疗费复印件(为实际经济损失,保险赔付的部分不是实际的经济损失);5、误工费证明复印件(单位开出的误工时间、收入损失情况的证明);6、护理费证明复印件(如果是亲属护理的,写清楚起至时间、工资收入水...


·济宁医患调解委员会
    济宁医患调解委员会 一、医患调解委员会的调解步骤 当医疗纠纷发生后,医疗机构及时拨打相关专线报案电话,由电话中心向当地医调委转报案;由医调委安排调解员及时赶赴现场,了解情况,将医患纠纷由医院内引导到医院外解决;根据需要组织评鉴会或合议会对纠纷进行定性、定责、定损、定赔;调解员按公平、公正、合理、合法的调解原则,根据评鉴结果进行调解,签署调解协议;赔处中心根据调解结果向保险公司出具赔款支付通知单,...


·医疗纠纷中原告对鉴定意见不服怎么办?
    医疗纠纷中原告对鉴定意见不服怎么办? 现在因为医疗纠纷引起的案件不断增多,如果发生医疗纠纷后,医院就会对当事人进行赔偿。双方无法对医疗纠纷的赔偿金额达成一致的话就会申请司法鉴定。司法鉴定的结果具有公正性,有一定的证据意义。如果医疗纠纷中原告对鉴定意见不服怎么办呢? 一、怎样提起医疗事故鉴定 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共同书面委托医疗机构所在地负责首次医疗事故技...


·遭遇医疗诈骗找哪个部门投诉
    遭遇医疗诈骗找哪个部门投诉 ?一、遭遇医疗诈骗找哪个部门投诉 遭遇医疗诈骗找以下部门投诉: 1、追究医疗机构的民事责任,请求调节或起诉; 2、追究医疗机构的刑事责任,找公安报案; 3、追究医疗机构的行政行为,向卫生行政部门投诉。 二、医疗诈骗属于医疗纠纷吗 1、医疗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未发生的人体损害事实或隐瞒人体损害的真实原因,骗取财务的行为。 2、医疗诈骗构成诈骗...


·发生医疗纠纷后怎么办?
    发生医疗纠纷后怎么办? 一、发生医疗纠纷后怎么办? 发生医疗争议,医患双方可以通过四种途径解决: 1、医患双方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自行协商处理,并制作协议书,达成一致协调解决; 2、双方可以共同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鉴定申请,委托医学会按照《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根据鉴定结论解决; 3、通过当地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第三方调解机构进行协调解决; 4、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


·医疗司法鉴定赔偿标准
    司法鉴定是现在诉讼中使用较多的一种手段,他通过专业的知识和技术为案件提供鉴定意见,是现在司法行为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在一些案件中,往往会涉及到医疗鉴定,来确定赔偿的标准,这次就带您来了解一下医疗司法鉴定赔偿标准吧。 医疗司法鉴定赔偿标准 1、人身损害赔偿所及的伤残等级,是参照工伤赔偿标准的。司法鉴定所认定的伤残等级分为10级,1级为最高,10为最低,每个等级差为10%,即1级为100%,10级...


·一级医疗事故处理程序是怎样的
    一级医疗事故处理程序是怎样的我国将医疗事故也进行了等级之上的划分,其实不管是属于第几级别的医疗事故,院方和患者都必须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依法处理医疗事故。只不过在医疗事故等级当中,一级医疗事故是属于情况最为严重的一种,在司法鉴定报告显示医疗事故的级别属于一级以后,接下来双方就需要知道,一级医疗事故处理程序是怎样的? 一、一级医疗事故处理程序是怎样的? (一)医疗纠纷发生,患者及家属向医疗单位...


·医疗事故赔偿比例是多少
    医疗事故赔偿比例是多少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36条规定,专家鉴定组应当综合分析医疗过失行为在导致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作用、患者原有疾病状况等因素,判定医疗过失行为的责任程度。 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分为: (1)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 (2)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 (3)次要责任,指医疗事故...


·医疗纠纷鉴定陈述书怎么写?
    医疗纠纷鉴定陈述书怎么写? 医疗纠纷案件持续引发热议,北京又创新推出了医疗纠纷案件鉴定程序,让更多市民放心,大大提高了医疗纠纷案件审理速度,那么作为医疗纠纷鉴定的结果,医疗纠纷鉴定陈述书怎么编写呢?下面就是医疗纠纷鉴定陈述书的相关内容。 一、撰写陈述书写作要点: 1、条理清楚; 2、既要重点突出、又要全面陈述,不要过多的纠缠于对损害结果没有实质影响的细枝末节,而是针对对损害结果具有实质影响...


·产妇医疗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产妇医疗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 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