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疫情期间房贷信用卡的规定是什么?

疫情期间房贷信用卡的规定是什么?疫情期间房贷信用卡的规定是可以申请延迟还款,对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和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因疫情影响未能及时还款的,经接入机构认定,相关逾期贷款可以不作逾期记录报送,已经报送的予以调整。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人和企业,可依调整后的还款安排,报送信用记录。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银保监会、证会、外汇局等五部委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对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金融机构要在信贷政策上予以适当倾斜,灵活调整住房按揭、信用卡等个人信贷还款安排,合理延后还款期限。感染新型肺炎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可展期一年,继续享受财政贴息支持。对感染新型肺炎或受疫情影响受损的出险理赔客户,金融机构要优先处理,适当扩展责任范围,应赔尽赔。二、银行在疫情期间可否提前收贷受疫情影响,诸多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发生变化,帮助和支持企业渡过难关,维护社会就业稳定,是疫情防控在经济领域延伸的应有之意。2020年2月5日,浙江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发布《浙江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关于支持小微企业渡过难关的意见》,明确要求各金融机构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对因疫情面临还款困难的小微企业,予以展期、续贷、减免预期利息等帮扶,妥善安排还款方案,直到“一级响应”解除为止。故在疫情防控期间,金融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未届满,没有法定和约定的其他理由,金融机构起诉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不予支持;金融机构提前收回贷款或迟延交付贷款的,借款人可以请求金融机构继续履行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现实生活当中,如果在平时发生房贷或者信用卡逾期的情况的话,那么就会面临着金融机构进行逾期记录的申报,上交给相关的部门之后会存在着一定的黑名单,这个黑名单会影响到日后的贷款和一些信用方面的问题,但是疫情期间可以理解。



相关内容:

·现在购买二手房的人其实也是比较多的,毕竟二手房省事,遇到那种
    现在购买二手房的人其实也是比较多的,毕竟二手房省事,遇到那种装修还比较新的,购房者自己完全就不用在花时间去装修一番了,但从这点上来说二手房的价格也要比新商品房的价格要高一些。而购买二手房的时候也允许进行按揭贷款,那么此时二手房首付比例是多少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买二手房子首付多少? 二手房的贷款的首付多少貌似每个城市都有所不一样的,那么咱就以北京的二手房的贷款的首付多少为例子给您说...


·买房的流程具体是怎样的
    不管是出于什么原因想要买房,由于房地产行业的水比较深,同时房产涉及到的价款也很大,因此作为购房者应该先了解清楚其中的各个环节之后,再实际购房。那您知道通常买房的流程是怎样的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买房的流程具体是怎样的 准备: (一)买房目的:明确购房目的 实用购房流程 收集材料,明确需求 想买房子的第一步就是收集房源信息。一般来说,报纸、电视、网络是获得房源信息...


·房管局网签备案是什么意思
    房管局网签备案是什么意思房屋在房管局备案的意思是:一手商品房的房产商,到房管局把原登记在他名下的预售商品房,改登记为已售商品房,并把买房者的资料也在房管局存档,把这已售商品房改登记到买房者的名下。这就是房屋的房管局备案手续。二、房子备案后还有什么事?1、备案登记所依据的是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申请的主体是开发商;而民法典没有规定备案登记。根据民法典定的原则,备案登记不具有准物权的效力,应当认定其为行政...


·一、公司买房如何转到股东个人名下?
    一、公司买房如何转到股东个人名下? 1、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书和成员名单并盖章; 2、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盖章; 3、委托书并盖章; 4、法人证件复印件并盖章; 5、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并盖章); 6、银行开户证明; 7、纳税登记证复印件并盖章; 8、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并盖章; 9、税费,公司产权的住宅要交营业税未满五年是全额总价的5.6%.满五年是差额的5.6%。契税是总价的3%。...


·法律上住房合同违约金怎么算
     住房合同违约金怎么算 如果购房合同对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有约定则从约定。 对于购房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计算方法如下: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依据《合同法》第114条的规定:当事人可...


·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案例是什么?
    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案例是什么? 农村房屋拆迁补偿补偿规定 1、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   2、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   3、征收林地及其他平均每亩补偿13.8万元。   4、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平均每亩补偿13.6万元。   5、征收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平均每亩补...


·二手房过户需要资料有哪些
    我们都知道,买卖房屋是一定要进行过户的,尤其是购买二手房,过户显得尤其重要。但是你知道,如果二手房要准备过户,我们需要准备的资料有哪些吗?我们在下文为您做了整理,希望能够帮助到你。 一、二手房过户需要的资料有哪些 1、《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共有的房屋还须提交《房地产权共有(用)证》或《房屋共有权证》; 2、房地产买卖合同; 3、房屋交易核准证明; 4、土地使用证(使用权人是申...


·购房流程具体是怎样的
    购房流程具体是怎样的 1、签订认购书商品房正式销售工作开始后,一般会设立售楼处,购房人在认可本项目后,可到售楼处签订认购书,并缴纳订金。销售方应实事求是地向购房人介绍项目的进展情况,并将签约须知及有关的宣传资料和法律文件交给购房人。当签订完认购书后,销售方应给购房人《签约需知》,以使购房人清楚下一环节及签约有关细节。2、签订买卖契约购房人在签订认购书后,应在认购书中约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签订正式契...


·我们知道一般房屋其实都是有产权年限的,而这个产权年限都是指的
    我们知道一般房屋其实都是有产权年限的,而这个产权年限都是指的所占用土地的使用年限,对于房子本身来说,只要购买了那么就是一辈子归其所有的。现在也有人在投资商铺,那商铺产权一般是多少年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可以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商铺产权是多少年 1.根据中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商铺土地使用权出让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一)居住用地七十年;(二)工业用地五十年;(三...


·转租商铺要叫房东签合同吗?
    转租商铺要叫房东签合同吗? 一、转租商铺要叫房东签合同吗 承租人转租商铺时是不需要叫房东签订合同的,由承租人与次承租人签订合同,转租合同期限不得超过租赁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转租】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


·房屋租赁中介的责任有什么
    房屋租赁中介的责任有什么 房屋中介的法律责任包括以下三点: 1. 因中介机构职员的过错给承租人造成的损失 中介公司的职员因过错给承租人造成了损失,承租人可以找中介公司承担责任。中介公司作为雇主,不得以职员个人责任为由推脱,中介公司自然也不能声称已将该职员开除而推卸责任。 2. 因中介的过错给承租人造成的损失 如果中介机构是出于故意而提供了不实的信息,作出了违法的行为,给承租人造成了经济损...


·商品房买卖合同生效的条件有哪些?
    商品房买卖合同生效的条件有哪些?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成立的条件 合同成立,是指订约当事人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包括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即成立;但合同当事人如果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即可成立。 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成立,是指开发商与买受人之间就尚未建成或者已竣工房屋的出售达成一致的意见。一般商品房买卖合同均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