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交通事故致死无法赔偿怎么办

交通事故致死无法赔偿怎么办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对方无力赔偿,受害方可通过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1、先交强险赔偿一部分,保险能走的走掉,三者险能走掉一部分,加上财产保全,还有政府交通保险基金也可垫付一些。

2、出了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无力赔偿,如果是承担事故主要责任的话,会按交通肇事罪处罚的。

3、犯交通肇事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根据法条及司法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4、根据[ 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5、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6、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特别恶劣 情节”,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六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 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六十万元以上的。

7、“因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交通肇事后,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车人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

8、在偷开机动车辆过程中发生交通肇事构成犯罪,又构成其他罪的,应当以交通肇事罪和其他罪实行数罪并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严格依法处理道路交通肇事案件的通知》具有下列情节之一的规定从重处罚:

(一)犯交通肇事罪,畏罪潜逃,或有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或隐瞒事故真相,嫁祸于人的;

(二)酒后驾车的;

(三)非司机驾驶机动车辆的;

(四)驾驶无牌照车辆的;

(五)明知机动车辆关键部件失灵仍然驾驶的;

(六)具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

综上所述,交通事故致死无法赔偿受害者是可以通过法院起诉的,对于主要责任方以各种方式都应当对受害方作出赔偿,而对于死亡赔偿的问题当中涉及到的方面也很多,主要是对死者家属及其家庭做出相应的补偿,根据情况当事人还应当接受刑事处罚。


相关内容:

·机动车被扣的时间是多久
    机动车被扣的时间是多久 一、机动车被扣的时间是多久 交通警察应当在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后24小时内,将被扣留机动车驾驶证交到所属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于在一个记分周期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扣留机动车驾驶证至考试合格之日。交警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多长时间? 交通警察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条第二款: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


·发生交通事故找谁赔
    交通事故不管是造成了人员的伤亡,还是给当事人财产造成了损失,此时需要根据实际的情况要求进行赔偿。但是,很多人并不清楚发生交通事故找谁赔。针对这个问题,我们马上就来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发生交通事故找谁赔 1、原则上由机动车的所有人承担赔偿责任。 2、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事...


·律师批捕阶段法律意见可以提交吗?
    一、律师批捕阶段法律意见可以提交吗?对犯罪嫌疑人审查逮捕阶段,律师可以提交不予批准逮捕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86条第2款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询问证人等诉讼参与人,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二、逮捕是什么(一)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一百三十九条之规定,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应满足下列三个条件:...


·遇到请代驾撞车了怎么办
    遇到请代驾撞车了怎么办 由于市场的需求,汽车代驾这一行业迅速的兴起,这是由于酒后驾车不仅违反交通规则,容易被扣分,并且,由此可能会造成严重的交通事故。一般来说请代驾司机是一个很好的选择。但是,天有不测风云如果我遇到请代驾撞车了怎么办?接下来,我们针对这个问题为您进行答疑解惑,一起来看一下吧。 一、代驾 汽车代驾,顾名思义,就是由专业人士代替车主来驾驶车辆。在一些车主不方便甚至不能自己驾驶车辆的...


·要支付拖车费
    要支付拖车费,一般认为属于必要施救费,保险公司予以报销,但必须有发票。交通事故导致车俩无法移动,需要拖车施救的,在合理的范围内,凭借拖车费用发票,可以到保险公司报销费用。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3条规定,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


·发生了车祸赔误工费吗?
    发生了车祸赔误工费吗? 一、发生了车祸赔误工费吗? 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


·公司债券上市每天交易时间
    公司债券上市每天交易时间 随着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越来越热衷于投资,购买公司债券就是一项很好的投资方式,购买公司债券就需要知道债券每天的交易时间,那么公司债券上市每天交易时间是多少呢?下面就由为您详细讲解债券交易的相关问题。 公司债券上市每天交易时间 与股票买卖一样,投资者可以在上交所竞价系统买卖公司债券。交易时间:每周一至周五,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1...


·交强险 商业车险的区别
    交强险 商业车险的区别是什么?车辆交强险的全称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车辆商业险就是给私人汽车加上一份保障。车辆商业险详细内容:第三者责任险、盗抢险、车上人员责任险、车辆损失险、车身划痕损失险、自燃损失险、不计免赔险。 车辆交强险和商业险的区别是什...


·一、淄博市交通事故误工费的计算公式是什么?
    一、淄博市交通事故误工费的计算公式是什么?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元/月)×误工时间(1)有固定收入人员的误工费赔偿金额=正常情况下劳动工作收入-事故受伤后的劳动收入(2)无固定收入,但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人员的误工费赔偿金=最近三年收入总和÷3年÷12个月×误工时间(3)无固定收入,且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状况的人员的误工费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相近行业上-年度职工的平...


·一、无伤亡交通事故赔偿纠纷的审理时间是多久?
    一、无伤亡交通事故赔偿纠纷的审理时间是多久? 一审审限一般6个月。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一审民事案件的审限为6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法院批准;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审限为3个月,不能延长,若3个月内不能审结,转为普通程序继续审理。 人民法院判决书宣判、裁定书宣告或者调解书送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结案...


·2023年车船税征收标准是怎样的?
    2023年车船税征收标准是怎样的? 一、车船税征收标准 车船税按不同的排气量缴纳不等的税额,具体规定如下: 1、1.0升(含)以下 60元至360元; 2、1.0升以上至1.6升(含)300元至540元; 3、1.6升以上至2.0升(含)360元至660元; 4、2.0升以上至2.5升(含)660元至1200元; 5、2.5升以上至3.0升(含)1200元至2400元; 6、3.0...


·开发商交付义务是怎样的
    根据相关法律中的规定,开发商在购房者交付了全部房款之后,需要先实际向购房者转移房屋的占有,其实也就是进行房屋交付。对应也有相应的交付义务,那究竟开发商交付义务是怎样的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开发商在商品房交付过程中的义务: 义务一: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购房人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