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犯罪未遂的特征是怎样的

犯罪未遂的特征是怎样的

一、犯罪未遂的特征是怎样的

1、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是指行为人开始实施刑法分则规定的作为某种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

实行行为的着手:是指犯罪分子已经开始实施刑法分则所规定的某种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在这种情况下,着手是实行行为的起点。应该从主客观统一的意义上把握着手:主观上,行为人实行犯罪的意志已经通过客观的实行行为开始表现出来;客观上,行为人已经开始直接实施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着手的主观和客观的统一,反映了着手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程度,为认定着手实行犯罪提供了一般标准。

着手实行犯罪的共同特征:

①着手实行犯罪的行为已经同直接客体发生了接触,或者说已经逼近了直接客体。如拿刀对准被害人。

②着手实行犯罪的行为是可以直接造成犯罪的结果的行为。如举枪瞄准被害人。

③着手实行犯罪的行为是刑法分则所规定的具体犯罪客体的行为。

2、犯罪没有得逞,指犯罪的直接故意内容没有完全实现,没有完成某一犯罪的全部构成要件。

结果犯,刑法分则明确规定以一定的物质性的犯罪结果作为其犯罪构成的客体要件的结果犯,应当以法定的犯罪结果是否发生,作为犯罪是否得逞的标志。如故意杀人罪。

行为犯,刑法分则明确规定以完成一定的行为作为其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犯,以法定的犯罪行为是否完成,作为犯罪是否得逞的标志。如强奸罪。

危险犯,刑法分则明确规定以造成某种危害结果的危险状态作为其犯罪构成要件的客观要件的危险犯,以是否造成了某种危险状态,作为犯罪是否得逞的标志。如破坏交通工具罪。

3、犯罪未得逞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是指行为人没有预料到或不能控制的主客观原因。 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应当具备质和量两个方面的特征:

(1)从质上说,只有那些违背犯罪分子本意的原因才能成为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

(2)从量上说,那些违背犯罪分子本意的原因必须达到足以阻碍犯罪分子继续实行犯罪的程度。因此,有些犯罪分子遇到一些轻微的阻碍因素,例如在抢劫罪中遇到熟人,在强奸罪中由于被害人请求等,犯罪分子就中止了犯罪,应该认为是自动中止。

犯罪分子意志以外原因的种类包括:①犯罪分子自身方面的原因,如能力不足、主观认识错误;②犯罪分子以外的原因。主要有:被害人的反抗;第三者的出现;自然力的破坏;物质阻碍,如撬不开门;时间、地点的不利影响等。

综上所述,犯罪未遂的三个特征是一个有机整体,已经着手实行犯罪是犯罪未遂的前提条件;犯罪未得逞是犯罪未遂的形态条件;犯罪未得逞是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是犯罪未遂的主观条件。在这三个条件中,前两个侧重于揭示犯罪未遂的客观特征,第三个侧重于揭示犯罪未遂的主观特征,这三个条件以主观和客观的统一揭示犯罪未遂的本质。

二、犯罪未遂的类型有两种:

一是实行终了的未遂与未实行终了的未遂;

二是能犯未遂与不能犯未遂(其中,不能犯未遂又可分为工具不能犯未遂与对象不能犯未遂)。

前者以犯罪实施行为是否实行终了为标准,后者以行为的实行能否实际构成犯罪既遂为标准。

犯罪未遂只存在于实行阶段,而这刚好就成为了区分犯罪未遂与犯罪预备的关键所在,看行为人是否已经着手实行犯罪。在对未遂犯进行处罚的时候,按照处罚原则一般是从宽对犯罪分子作出处罚。根据不同的犯罪情节,有些时候是从轻处罚,而有些时候则是可以减轻处罚。


相关内容:

·组织卖淫罪的构成条件是什么?
    组织卖淫罪的构成条件是什么?组织卖淫罪的构成条件是符合刑法当中的构成要件,具体的4个要件是如下所述。1、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组织多人进行卖淫的行为。所谓“组织”,是指以招募、雇佣、强迫、引诱、容留等手段,有计划、有组织地使他人从事出卖色相的活动。通常表现为两种形式。其一,设置卖淫场所或变相的卖淫场所从事卖淫活动。如以开办旅馆、娱乐城为名,而实际上以此作为卖淫的场所。其二,虽没有固定的卖淫场所,但通...


·最新赌博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最新赌博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1、一般处罚: 《刑法》第三百零三条,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2、从重处罚: 实施赌博犯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的规定从重处罚: (1)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 (2)组织国家工作人员赴境外赌博的; (3)组织未成年人参与赌博,或者开设赌场吸引未成年人参与赌博的。 二、...


·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具体包括哪些
    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具体包括哪些 刑事案件在侦查的过程中,嫌疑人可能会有毁灭证据、逃避侦查的情况,这显然不利于案件真相的查明,因此要是发现嫌疑人、被告人有一些特殊行为的话,则可以对其采取强制措施。那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都有哪些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刑事诉讼强制措施指什么? 强制措施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依法对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


·治安拘留处罚的执行程序是怎样的
    治安拘留处罚的执行程序是怎样的 一、治安拘留处罚的执行程序是怎样的 1、公安机关作出治安拘留处罚决定并告知被拘留人后,被拘留人不申请复议的,应限其24小时内到指定的拘留所接受处罚,并将《执行拘留通知书》交付被拘留人。 2、被裁决拘留人或其家属能够找到担保人或者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要在申诉和诉讼期间,原裁决暂缓执行。裁决被撤销或者开始执行时,依照规定退还保证金。 二、执行程序中拘留应注意什么 ...


·销售不合格产品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是什么?
    销售不合格产品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是什么?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1、伪劣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的;2、伪劣产品尚未销售,货值金额十五万元以上的;3、伪劣产品销售金额不满五万元,但将已销售金额乘以三倍后,与尚未销售的伪劣产品货值金额合计十五万元以上的。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量刑标准是什么?生产者、销售者在产...


·我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将醉驾这种行为列入刑事犯罪行为以后,目前
    我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将醉驾这种行为列入刑事犯罪行为以后,目前所取得的结果来看,很少有交通事故是因为醉驾而形成的,这就体现了醉驾入刑的重要意义。关于醉驾的规定其实法条是非常多的,包括醉驾的标准和醉驾的刑事责任。下面我们要为您介绍的是最高院关于醉驾的规定是什么? 一、最高院关于醉驾的规定是什么? 醉驾是指因饮酒而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个人意志,在这种状态下驾驶机动车的行为。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于20...


·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超过法定出资期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虚假出资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并占其应缴出资数额百分之六十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并占其应缴出资数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抽逃出资数额在...


·未成年人犯罪之后是否要负刑事责任
    未成年人从事违反法律的行为,是各地常见的社会问题之一。大部份国家地区的法律对未成年人的犯罪行为有特别规定,但部份地区如香港则规定在未成年人的若触犯严重罪行(如谋杀等)将需以普通法律作规范,与成年人看齐。那在我国法律中,未成年人犯罪之后是否要负刑事责任?下文中本站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未成年人犯罪之后是否要负刑事责任 对于不满14周岁的人,不管实施何种危害社会的行为,都不负刑事责任。 我国...


·刑事申诉规定有哪些?
    当代社会,并不是人人都懂法,一不小心犯法了总是会涉及法院判决的刑事处罚或是民事处罚,在刑事诉讼的过程中,是可以由原审当事人或其他亲属提出申诉的,但是您了解刑事申诉规定有哪些吗?如果您不是很清楚,的我们很乐意为您解答。 一、哪些人可以提出申诉 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申诉,申诉人应是原审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近亲属。 二、提出申诉应在什么时间范围内 申诉最迟应在被告人刑罚执行完毕后...


·新刑事诉讼法证据标准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新刑事诉讼法证据标准主要包括了犯罪认定的标准和诉讼阶段中的不同要求,为了更加深入的解决案件,它相对于之前的刑事诉讼法,增加了许多新法,提高了公安机关的的办案难度,那新刑事诉讼法证据标准的具体内容是什么?我们进行了以下总结: (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的证明标准 我国刑事诉讼有罪的证明标准是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相关法条有《刑诉法》第195条、第172条和第160条。各种考试中,通常考的...


·非法贩卖个人信息几条入罪?
    非法贩卖个人信息几条入罪? 一、非法贩卖个人信息几条入罪? 贩卖个人信息超过50条属于“情节严重”,需要追求其法律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五条 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被他人用于犯罪的; (二)知...


·死刑犯拒不签字应当如何处理?
    死刑犯拒不签字应当如何处理?死刑犯拒不签字的处理方式是告知其中利害关系,要求死刑办签字,实在不签字有充足证据证明的情况之下也不需要进行特定处理。关押死刑犯的监狱的规定是如果将会被执行死刑的罪犯,那么他一般情况下是不在监狱来进行服刑的,都是在当地的公安局的看守所来进行一个暂时的关押,等待枪毙的具体的时间,所以死刑犯他和普通的犯罪分子是在一起关押的。根据法律规定,死刑犯一般不在监狱服刑,都是在公安局看...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