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破产申请书》应当载明哪些事项

《破产申请书》应当载明哪些事项根据企业破产法第8条第1款、第2 款规定,破产申请书应当载明以下事项:(1)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包括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名称(姓名)、地址(住址)、法定代表人或 者负责人的姓名、登记机关、委托代理人姓名及单位、 债务人的法人营业执照等。(2)申请目的。包括请求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 或者请求人民法院宣告债务人破产清算。债务人提出的,还包括提出和解申请。(3)申请的事实和理由。申请的事实和理由是指破产原因存在的事实和申请破产的法定理由。债务人提出申请的,应当说明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原因和事实。债权人提出申请的,应当说明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事实和理由。当事人提出申请的,应当提交有关证据,如能够证明债权清偿期已经届满,债权人已经提出清偿要求,债务人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或者停止支付是连续状态的证据,包括合同、借据等。(4)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载明的其他事项。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记载于破产申请书中的其他事项,应当限于申请人可以提交的内容,而不应当扩大到申请人无法提交或者难以提交的内容,具体内容由人民法院在具体破产申请中各案决定,但不能违反企业破产法的明文规定。二、破产申请的撤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九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申请人可以请求撤回申请。我国破产法采取的是受理开始主义,即法院收到破产申请之时,程序尚未开始;只有当法院对破产申请作出受理裁定时,程序才告开始。除清算责任人外,申请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是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利,其撤回申请也是行使权利。但是,申请人的撤回权是有时间限制的,即请求撤回申请只能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之前。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申请人请求撤回破产申请的,应予驳回。如同在普通民事诉讼中原告撤诉一样,由于破产事件已经进入司法权的控制范围,当事人处分自己的权利要受制于司法机关的决定。因此,人民法院对于申请人提出的撤回申请的请求,有权审查其处分权利的正当性,及考虑其撤回行为是否存在恶意的权利滥用,是否有害于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等,并最终以裁定的形式决定是否准许其撤回其申请。根据司法解释,人民法院准许申请人撤回破产申请的,在撤回之前已经支出的费用由破产申请人承担。破产申请是向人民法院提出的,债务人在申请破产的时候,按照规定应当提交破产申请书和相应的证据。如果是债权人向法院提出破产清算的申请,债务人应当自受理裁定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



相关内容:

·破产撤销权构成要件是什么?
     许多公司在欠下许多的债务后在期限到来之前仍然没有经济恢复的转机不得已就只能申请破产以免利益更加亏损,但是也有的企业正在进行破产手续的时候发现债务得到了缓解而希望撤销,而企业想要行使撤销权就必须要满足撤销的行为是出于保护债权人以及在法定的期限之前等构成要件。下面来看看具体的内容。 一、破产撤销权构成要件是什么? (一)能够予以撤销的行为,必须是有害于债权人利益的行为。 对于行为的“有害...


·开发商破产清算后对业主的影响
    开发商破产清算后对业主的影响对于业主来说,开发商破产清算后的影响很大。下面我们来谈开发商破产清算后,对业主有什么影响?开发商破产清算后,到底是好事还是坏事?开发商破产清算后,房子还没拿到,业主该怎么办?关于这个问题,许多业主一定很想弄明白。下面我们就来谈一谈。开发商破产清算后,对业主的影响有什么?这个是有影响的,开发商破产后,清算的时候资产会缩水,开发商没钱回购这些已办理按揭的房屋,就是开发商没钱...


·《破产申请书》应当载明哪些事项
    《破产申请书》应当载明哪些事项根据企业破产法第8条第1款、第2 款规定,破产申请书应当载明以下事项:(1)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包括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名称(姓名)、地址(住址)、法定代表人或 者负责人的姓名、登记机关、委托代理人姓名及单位、 债务人的法人营业执照等。(2)申请目的。包括请求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 或者请求人民法院宣告债务人破产清算。债务人提出的,还包括提出和解申请。(3)申...


·破产清算债权顺位是怎样?
    破产清算债权顺位是怎样? 一、破产清算债权分配顺序 债务是有清偿顺序的,债务人的给付不足以清偿其对同一债权人所负的数笔相同种类的全部债务,应当优先抵充已到期的债务;几项债务均到期的,优先抵充对债权人缺乏担保或者担保数额最少的债务;担保数额相同的,优先抵充债务负担较重的债务;负担相同的,按照债务到期的先后顺序抵充;到期时间相同的,按比例抵充。但是,债权人与债务人对清偿的债务或者清偿抵充顺序有约定的...


·破产人给他人提欧共抵押担保法律处理步骤
    破产人给他人提欧共抵押担保法律处理步骤 一、确认破产财产 破产财产指用以清偿债务的全部财产,主要包括: (1)宣告破产时破产企业经营管理的全部财产; (2)破产企业在破产宣告后至破产程式终结前所取得的财产; (3)应当由破产企业行使的其他财产权利。已作为担保物所担保的债务数额的,超过部分属于破产财产。破产企业内属于他人的财产,应由该财产的权利人通过清算组取回。 二、确认破产债权 破产债权指宣...


·买卖不破租赁是否适用于破产吗
    买卖不破租赁是否适用于破产吗1、动产租赁的限制适用从买卖不破租赁原则产生的历史条件及各国立法规定来看,该原则应当不适用于动产租赁。2、在不动产抵押权之上设定的租赁关系的限制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十六条规定:“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的,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对受让人不具有约束力。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时,如果抵押人未书面告知该财产已抵押的,抵押人对出租...


·破产清算法律风险管理策略
    破产清算法律风险管理策略 破产清算法律风险管理策略 《破产清算法律风险管理策略》是2011年法律出版社出版的图书,作者是陈晓峰。 《破产清算法律风险管理与防范策略》结合现实案例,从破产程序的启动,到破产程序的终结,从企业破产的原因到破产法律责任的承担,都进行了详细的法律分析,指出了破产程序中可能存在的各种法律风险,并提出了相应的建议。《企业破产清算法律风险管理与防范策略》有助于相关专业法律人员深...


·破产清算不够支付清算费用如何处理
    破产清算不够支付清算费用如何处理一、破产清算不够支付清算费用如何处理?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支付破产费用时破产财产应如何处置。很明显,破产财产不足以支付破产费用,破产程序无法推进,只能终结;但破产财产不足以支付破产费用并非破产企业没有财产,对该财产不处置,债权人不答应,也不符合保护合法债权的司法理念。一种意见认为,《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破产程序终结后两年内,发现破产人有可供分配的财产,但财产...


·上市公司破产员工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上市公司破产员工赔偿标准是怎样的一、公司破产员工是否可以获得赔偿公司破产之后,员工可以获得一定的赔偿。《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的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 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


·企业破产重整法院费用怎么计算
    企业破产重整法院费用怎么计算 一、企业破产重整法院费用 具体看公司的价值是多少,根据以下比例缴纳诉讼费。 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


·公司破产清算清算哪些内容
    公司破产清算清算哪些内容 一、破产清算 破产清算是指宣告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以后,由清算组接管公司,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评估和处理、分配。清算组由人民法院依据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士组成。所谓有关机关一般包括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政府主管部门、证券管理部门等,专业人员一般包括会计师、律师、评估师等。 二、破产清算清算那些 (一)清算组内部律师的工作,包括: 破产企业债权的审查...


·一般什么情况破产清算?
    一般什么情况破产清算? 企业在竞争中处于劣势的时候,就容易面临破产的风险,破产必不可少的就是清算。但是什么情况破产清算在破产法中是有严格的规定的,破产并不是逃避责任,需要满足条件,方可进行破产,防止一些企业故意逃避责任的破产。法律是如何规定破产的,可以到本文进行了解。 一、一般什么情况破产清算 (一)公司自行清算的启动 公司法上的清算是指非因破产原因而在破产程序之外进行的清算,即公司的解散...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