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机动车保费方面商业车险是要降低吗

机动车保费方面商业车险是要降低吗?商业车险的报废可以根据驾驶员的实际情况降低,具体的规定是:出险次数为1年5次及以上的,次年保费为当年保费的2倍;1年4次的,为1.75倍;1年3次的,为1.5倍;1年2次的,为1.25倍;1年1次的,不打折;1年未出险的,85折;2年未出险的,7折;3年未出险的,6折。关于商业车险的相关意见:1、单方面事故几百元可解决的,不建议报保险。如果出现一些小刮小蹭就立即报保险,一次理赔不过几百元,但由于报案次数过多最终导致保费大幅上涨,确实有些得不偿失。2、双方事故2000元以下走交强,2000元以上看情况。若是发生双方事故,会涉及到赔付对方,2000元及以下是走交强险赔付即可,若是超过2000元的,以及还要修自己的车,还需用到商业险中的三责险和车损险,会增加一次商业险的出险次数。所以是否用保险修自己的车还是需要根据自己车的损失来考虑。3、当年已理赔次数越多,小事故报保险就越不划算。4、不确定是否要索赔时可以先报案暂缓赔付。保费的情况自己能够算出来,但是发生事故后,修车需要多少钱自己可不知道怎么办,这时,不妨先走完报案、定损等程序,这样可以避免维修过程中修理厂和第三者的漫天要价,但暂时不向保险公司申请索赔,等这个保险周期快结束时,可以综合考虑全年的出险情况、损失金额、次年保费上涨幅度,再决定要不要索赔。5、如果有人员重伤的情况直接找保险公司。同时,建议保额较少的险种已不必购买,如划痕险、玻璃险等等。这些险种即使全额赔付也不过几百、上千元,但却要占用出险次数。二、商业车险险种1、第三者责任险:这个险种与交强险相似,担任着交强险的补充角色,通俗的说,车主在开车时造成了别人的损失,那么这里的别人就属于第三人,人、物损失都包含在内。2、车辆损失险:在赔付了别人财务损失的同时,车主自身的损失怎么办?车辆损失为您解决。简单地说就是,您修理车辆由保险公司支付。3、全车盗抢险:根据字面意思也不难理解,就是车主在车辆被盗窃抢夺都可以得到的赔付。但是这里值得注意的是,赔付金额是根据投保金额计算,一般为百分之八十。并且,如果是因为车主丢失了车辆要是而引起的车辆盗窃,赔付金额会相应减少。4、车上责任险:车上责任险是车辆损失险的一种补充,车辆损失险保证了车辆自身损失,而车上险则保证了车上人员货物的损失赔付。5、玻璃单独破碎险:这是一种单独针对车辆玻璃的赔付险种,保险公司针对玻璃作为车辆的脆弱环节推出此险种,并且保险项目里区分国产玻璃和进口玻璃。6、车辆自燃险:这个理解起来就是非常简单了,车辆发生自然事件之后可获得赔付的险种。但是这里有连个默示条件,必须是非车辆自身原因发生的自燃和没有经过改装的机动车辆。我们购买商业保险的目的,当然不是抱着希望发生交通事故的这种心态,购买其他任何的保险都是为了给不可预知的意外事故提供一份保障,商业车险也不例外。关于商业车险保费方面的调整,不同的驾驶员购买商业保险要支付的保费都不一样。



相关内容:

·一、交通事故中九级伤残营养期的营养费如何计算?
    一、交通事故中九级伤残营养期的营养费如何计算? 营养费赔偿金额=根据医疗机构的建议酌情花费的数额 此外,营养费的赔偿标准,也可以按照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标准的40%-60%的比例计算。 营养费是受害人通过平常饮食的摄人尚不能满足受损害身体的需求,而需要以平常饮食以外的营养品作为对身体补充而支出的费用,是一种辅助治疗。 二、营养费的范围 在人身损害赔偿项目中,对营养费的认定最富有弹...


·具体的处罚是: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具体的处罚是: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


·个人要交土地使用费吗?
    个人要交土地使用费吗?在外务工的人越来越多,导致农村很多土地都是空着的,有的人看到了其中商机,就会去承包这些土地,开展养殖业或种植业等,土地承包有利于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这是国家大力支持的。就土地使用费而言,个人要交土地使用费吗?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土地使用费 土地使用费是指外商投资企业通过不同的方式使用土地(出让、转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者除外),国家向其收取得的有偿使用土地的费...


·醉驾摩托车追尾小车会受到哪些处罚
    醉驾摩托车追尾小车会受到哪些处罚 原则上不对醉驾司机适用缓刑。法官解释说,醉酒驾驶行为对社会的危害性较大,一旦酿成事故后果通常比较严重,且该罪拘役刑为1到6个月的自由量刑幅度,本身属于较为轻缓的刑罚,如果适用缓刑,难以实现刑罚威慑和预防犯罪的效果。 二、无证驾驶 《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


·一、交通事故脑梗赔偿规定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脑梗赔偿规定是什么? 交通事故脑梗赔偿规定是按照实际所造成的损害来进行金钱的赔偿,具体的项目包括由医疗费,误工费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般来说交通事故死亡赔偿主要包括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失费、以及其他合理费用。 1、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2、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


·民事诉讼中止要交钱么?
    民事诉讼中止要交钱么? 民事诉讼是解决纠纷的主要手段之一,在民事诉讼过程中,如果当事人因为不可抗力无法参加诉讼或者当事人死亡的,法院应该及时中止案件的审理,等影响因素消除后再重启诉讼程序。当事人在开始提交诉讼状的时候,会缴纳一笔诉讼费。那么,民事诉讼中止要交钱么?我们结合本文告诉您。 一、民事诉讼中止要交钱么? 民事诉讼的诉讼中止是指在诉讼进行过程中,因发生某种法定中止诉讼的原因,诉讼无法继...


·一、交通事故中机动车撞人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中机动车撞人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1、死亡赔偿金与受...


·交通事故逃逸交强险是否赔偿 具体是如何规定的
    一、交通事故逃逸交强险是否赔偿依照《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试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首先,肇事逃逸不在法定的责任免除范围之内。对于保险人的法定除外责任,《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仅在第二十二条以列举方式规定了四种情形即无证驾驶、醉酒驾车、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和被保险人故意制造...


·交警大队在对交通事故进行处理的过程中,有时候为了更好的勘验、
    交警大队在对交通事故进行处理的过程中,有时候为了更好的勘验、检查,往往会对涉事车辆做出暂扣的决定,但此时扣押车辆并不是一种处罚措施,仅仅是为了配合对事故进行处理而言。那通常交通事故车辆扣押期限有多长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交通事故车辆扣押期限有多长 我们知道,发生交通事故后,交警部门应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同时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对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


·最新交强险条例全文 我国关于交强险条例的规定
    最新交强险条例全文 我国关于交强险条例的规定全称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该条例具体包括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投保、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赔偿和违反条例规定的处罚等内容。接下来,就请您跟随我们一起看看这个条例的详细内容吧。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依法得到赔偿,促进道路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一、醉驾撞到未成年交通事故判决需要多长时间?
    一、醉驾撞到未成年交通事故判决需要多长时间?1、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刑事公诉案件、被告人被羁押的第一审刑事自诉案件和第二审刑事公诉、刑事自诉案件的期限为1个月,至迟不得超过1个半月;2、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审理期限,经法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2个月。3、如果案件属于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或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或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或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经省、自...


·关于交通伤残多久能鉴定完 一、关于交通伤残多久能鉴定完?
    关于交通伤残多久能鉴定完 一、关于交通伤残多久能鉴定完? 鉴定应当在二十日内完成;需要延期的,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十日。鉴定周期超过时限的,须报经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故此伤残鉴定应待治疗终结,通常是出院后三个月,但若伤情已稳定可...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