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刑事案件二审期限是多久

刑事案件二审期限是多久

不同类型的诉讼案件,法律中规定的审理期限并不一样,当然无论如何法官都是要严格按照规定好的审限对案件作出判决才行。而其中案件因为又区分为了一审、二审甚至再审,不同审理阶段的期限要求也存在差异。那其中刑事案件二审期限是多久呢?下文中本站我们就这个问题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一审法院将案件移送二审法院(一个月左右)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一条:“被告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的,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三日以内将上诉状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同时将上诉状副本送交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对方当事人。

被告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三日以内将上诉状交原审人民法院送交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对方当事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以下称《刑诉解释》)第三百零二条规定:“上诉人通过第一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的,第一审人民法院应当审查。上诉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在上诉期满后三日内将上诉状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并将上诉状副本送交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对方当事人”;第三百零三条规定:“上诉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上诉状后三日内将上诉状交第一审人民法院。第一审人民法院应当审查上诉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在接到上诉状后三日内将上诉状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并将上诉状副本送交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对方当事人。”

虽然《刑事诉讼法》对原审法院移送案卷、证据提出了“三天以内”的期限要求,但实际上由于一审法院工作流程、人力调配、上下级法院协调等原因导致一审法院在收到上诉状后基本不可能在三日以内将案卷移送二审法院。在实际情况中,一审法院往往是在收到上诉状后的一个月左右才将案卷整理完毕,移送二审法院。

二、第二审法院审查立案并移送业务审判庭(十五日左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第七条规定立案机构应当在决定立案的三日内将案卷材料移送审判庭;第八条规定:“案件的审理期限从立案次日起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中有关问题的复函》规定:“立案庭承担有关法律文书送达、对管辖权异议的审查、诉讼保全、庭前证据交换等庭前程序性工作的,向审判庭移送案卷材料的期限可不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第七条“立案机构应当在决定立案的三日内将案卷材料移送审判庭”规定的限制,但第一审案件移送案卷材料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二十日,第二审案件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三、二审法院同级人民检察院阅卷(通常一至两个月)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五条规定:“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或者第二审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公诉案件,同级人民检察院都应当派员出席法庭。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决定开庭审理后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查阅案卷。人民检察院应当在一个月以内查阅完毕。人民检察院查阅案卷的时间不计入审理期限。”

《刑诉解释》第三百二十条规定:“开庭审理第二审公诉案件,应当在决定开庭审理后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查阅案卷。自通知后的第二日起,人民检察院查阅案卷的时间不计入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四百七十四条第二款规定:“人民检察院在接到第二审人民法院决定开庭、查阅案卷通知后,可以查阅或者调阅案卷材料,查阅或者调阅案卷材料应当在接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一个月以内完成。在一个月以内无法完成的,可以商请人民法院延期审理。”

进入二审程序的案件如果开庭审理,同级人民检察院应当出席法庭,那么就需要对案卷进行查阅以作准备。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二审法院的同级人民检察院应当在一个月以内完成阅卷,但是《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在《刑事诉讼法》的基础上作了“突破”,留了一个“在一个月以内无法完成的,可以商请人民法院延期审理”的后门。我们在办理一些重大疑难的二审案件时,就时常会遇到人民检察院以无法在一个月内完成阅卷而申请延期的情况。

四、二审法院审理期限(二至四个月)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二个月以内审结。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八条:“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根据上述规定,人民法院审理二审案件应当在二至四个月之内审结。

五、不计入审理期限的延期审理(一个月以上)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在法庭审判过程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影响审判进行的,可以延期审理:

(一)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

(二)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建议的;

(三)由于申请回避而不能进行审判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第九条规定:“下列期间不计入审理、执行期限:

(一)刑事案件对被告人作精神病鉴定的期间;

(二)刑事案件因另行委托、指定辩护人,法院决定延期审理的,自案件宣布延期审理之日起至第十日止准备辩护的时间;

(三)公诉人发现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延期审理建议后,合议庭同意延期审理的期间;

(四)刑事案件二审期间,检察院查阅案卷超过七日后的时间;

(五)因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法院决定延期审理一个月之内的期间”

上述可不计入审理期限的情形之间可接连出现,而在司法实务中,法院如果需要更长的审理期限,往往会与辩护律师协商,要求辩护律师以需要调取新的证据为理由延期审理。因此,不计入审理期限的时间往往长达一个月以上。

六、重新计算审理期限的延期审理(退回补充侦查,每次三个月)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五条:“依照本法第二百零四条第二项的规定延期审理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

第二百零八条第三款规定:“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刑诉解释》第二百二十三条规定:“审判期间,公诉人发现案件需要补充侦查,建议延期审理的,合议庭应当同意,但建议延期审理不得超过两次。”

根据上述规定,当正常的审理期限届满时,人民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一个月后将案件移送人民法院,人民法院重新计算两个月的审理期限,那么两次退查机会将使得审限可以延长六个月。

综合上述法律、司法解释对刑事案件二审审理期限的规定,可以发现由于存在案卷交接、重新鉴定等不计算在审限内又不可控的因素,我们是难以准确算出刑事案件二审审理期限最长有多久。但是我们可以按较保守的算法对审限进行计算:

1(移送二审法院) 0.5(二审法院立案) 2(检察院阅卷) 4(正常审限) 1.5(不计入审限的时间) 6(重新计算审理期限)=15个月

也就是说,在没有“刻意”拖延审限的情况下,法院在接到上诉状之后,可能会在15个月之后才“依法”作出二审判决。

虽然都是二审期限,但刑事案件二审期限很显然就与民事案件二审期限与行政案件的二审期限不一样,这点还请您注意。虽然大多时候二审都是采用的普通程序,但也是有采用简易程序的可能性,而此时也就导致实际的审理期限不一样。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相关内容:

·打架拘留15天以后会转到看守所吗?
    打架拘留15天以后会转到看守所吗?是否会转到看守所就要看实际的情况;打架引起的治安案件在公安机关刚处理时在有关受害方伤情不明情况下一般是先行治安拘留,一旦发现案件属于刑事案件就转看守所变为刑事拘留了。二、打架斗殴的行政处罚(治安处罚)是怎么样的?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


·强奸罪成立的必要条件是什么
    强奸罪成立的必要条件是什么 一、强奸罪成立的必要条件是什么 1、客体 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又称贞 操权),即妇女按照自己的意志决定正当性行为的权利。犯罪对象是所有女性。 2、客观方面 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 (1)强奸罪客观上必须具有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使妇女处于不能反抗、不敢反抗、不知反抗状态或利用妇女处于不知、无法反抗的状态而乘机实行奸淫的行为。 ...


·在刑事诉讼中律师享有哪些权利?
    在刑事诉讼中律师享有哪些权利? 律师在刑事诉讼活动中的主要权利: (1)有依法执行辩护职务,受国家法律保护,不受任何单位、个人干涉的权利; (2)有查阅案卷、了解案情的权利; (3)有与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的权利; (4)有经许可或同意向有关单位、个人调查与取证的权利; (5)有申请延期审理的权利; (6)法庭调查时有发问的权利; (7)有对证人、证言询问、质证和对证...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认定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侵犯了社会公共秩序,是刑法打击的对象。很多人对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认定方面感到困惑,为了解开您的疑惑,我们特地为您整理了这篇文章,帮助您解决遇到的问题。一、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认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故意以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危险物质以外的并与之相当的危险方法,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主观表现为故意。与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


·最新潮州市抢夺罪量刑标准
    抢夺犯罪通常表现为趁人不备,公然夺取他人财物,并达到了数额较多的标准。一般不会对受害人人身施以暴力。但由于各个地区关于抢夺罪数额的规定不太一样,因此也就导致了各地对抢夺罪的量刑处罚不同。下面您就跟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潮州市抢夺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吧。 1、构成抢夺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可以在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


·看守所拘留十天能探视吗
    看守所拘留十天能探视吗治安行政、司法拘留,根据《治安拘留所管理办法》,家属可以探视。刑事拘留,家属不能探视,但是,如果有重要的民事行为,经看守所同意,可以转交文书和传达信息。看守所里的未决犯是不容许探监的,除了可以见律师,不容许见任何人。已经判决正在看守所服刑的罪犯,虽然可以探视,但一月不能超过三次。审判之前是只能律师会见,家属朋友均不能探望。家属朋友可以写信,但信件的内容全部要经过管他的管教检查...


·杀人未遂怎么量刑
    视具体情况而定。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如果是故意杀人的,构成故意杀人罪,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是因过失导致受害者死亡的,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对于未遂犯...


·传播淫秽物品罪刑事责任如何追究
    传播淫秽物品罪刑事责任如何追究《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规定,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第三百六十四条的第一款和第四款规定,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


·对罪犯减刑一次最多减多少
    在对罪犯进行减刑的时候,必须要严格按照法律中规定的减刑幅度进行,不能擅自超过法律规定的幅度进行减刑,否则的话就属于违法的行为。那按照法律的规定,通常对罪犯减刑一次最多减多少比较合适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可以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对罪犯减刑一次最多减多少 关于减刑可以减多少年以及减刑最多能减多少的问题,依不同的刑种有不同的限制。具体规定如下: 1、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犯...


·如何对职务侵占罪主体进行认定
    任何一起犯罪都是由具体的主体来实施的,当然对于某些比较特殊的犯罪,法律上面要求的犯罪主体也是比较特殊的。在审查犯罪之前,需要先对犯罪主体进行认定。那么对职务侵占罪的犯罪主体来讲,实践中该如何认定呢?下面就让我们为您简要介绍一下吧。 一、如何对职务侵占罪主体进行认定 职务侵占罪的犯罪主体包括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具体是指三种不同身份的自然人。1、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监事,这些...


·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羁押时限是多久?
    在刑事诉讼中,一个人一旦拘留然后被逮捕,如果不变更为其他强制措施,就将在羁押状态下走完整个诉讼过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诉讼中的羁押期限通常最长不超过三十三个月零八天。这一期限在刑事诉讼各阶段的分配情况如下:1、拘留的羁押期限最多为三十七天。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怎么为死刑犯进行辩护
    刑事诉讼中,有可能对犯罪分子作出死刑的处罚,而这个时候,需要由专业的律师来为死刑犯作出辩护,看是否能够争取宽大处理。那么一般来件,应该怎么为死刑犯进行辩护呢?要是你也不是很清楚的话,不妨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怎么为死刑犯进行辩护 1、被告人是否有法定从轻或减轻的情节。这是一个辩护律师在接案时首先应该注意的问题。比如、未成年人、精神病人、未遂等。但特别要注意,因为现行的法庭审理很少有公安机关的...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