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劳动合同如何续签

劳动合同如何续签

续签劳动 合同是指合同期满后企业与员工不终止劳动关系,在双方完全同意的情况下继续履行原合同确定的权利与义务的法律行为。续签劳动合同和订立劳动合同一样,应坚持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应注意如下事项:

1、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同意续延劳动关系的,应当在劳动合同期满前依法续签劳动合同。

2、员工若患有职业病或其因工负伤并被确认达到规定的伤残等级,要求续签劳动合同的,企业应与其续签合同。

3、员工若在企业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在续签劳动合同时,其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企业应与其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4、劳动合同期满后,企业不想续签合同,但未能与员工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视为续延劳动合同,企业应当与员工续签劳动合同。

5、企业与员工续签劳动合同,无论期限多少,都不得约定试用期。

二、劳动合同没有续签应如何补偿

1、按照我国《劳动合同法》第44条第1款的规定,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终止。按该法第46条第5项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44条第1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因此,如果劳动者在单位连续工作未满10年,当劳动合同到期限后,单位不愿意再续签劳动合同的,可以终止双方的劳动合同。但单位应当按《劳动合同法》第47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2、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劳动合同自动延续。双方同意续约的,用人单位在终止之日一个月之内应当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满一个月不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合同终止之日起的次月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双方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补签书面劳动合同,停止支付双倍工资。

三、企业与员工续签劳动合同应注意哪些问题呢?

1、用人单位续签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

2、用人单位续签劳动合同,应避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风险。

劳动合同法将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主动权交给了劳动者,一旦具有《劳动合同法》第14条规定的情形之一者(①劳动者已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十年以上者;②连续订立2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者等),只要劳动者提出或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那么,用人单位如果不愿意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采取什么措施避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呢?

⑴用人单位已经与劳动者签订了2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者,可在第2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前一个月左右书面通知劳动者,双方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劳动合同终止。

⑵用人单位高度重视员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尽可能限制其工作年限超过10年的红线。

3、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应及时办理终止或续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应当在与员工的劳动合同到期前做好是否与其续签劳动合同的决定,不予续签劳动合同者,应及时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否则双方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再通知劳动者走人,则容易产生纠纷。

4、与从事矿山井下及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种的职工、外籍职工续签劳动合同应注意劳动合同期限

根据原劳动部《关于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从事矿山井下及其他从事有害身体健康的工种、岗位工作的农民工,应实行定期轮换制度,劳动合同期限不得超过8年。其次,对于外国人在我国就业者,用人单位与其续签劳动合同,其劳动合同期限不应超过其就业许可证的期限。

5、对于工伤伤残等级为1至6级的工伤职工,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双方的劳动合同,职工提出续签劳动合同者,用人单位就应当与其续签劳动合同。

以上就是公司劳动合同到期后的相关内容介绍。总的来说,劳动合同是保障公司在职员工基本权利的重要基石。当公司劳动合同到期后,假若公司不与职工续签劳动合同,职工应当认真考虑是否要继续工作,是否要另谋高就,保障自己的权益。


相关内容:

·破坏劳动合同违约金是多少?
    破坏劳动合同违约金是多少? 违约金是指合同中约定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时向对方交纳的一定数额的金钱。在《合同法》中,几乎所有的合同都可以约定违约金,但《劳动合同法》对违约金实行了限制性规定。(1)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要求提前解除合同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


·劳务合同单方违约怎么赔偿
    劳务合同单方违约怎么赔偿?劳务合同单方违约的赔偿标准没有统一规定,应该以劳务合同中的约定为准。劳务合同不属于劳动合同,从法律适用看,劳务合同适用于《民法典》以及《民法典》和其它民事法律所调整。《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所以,违约金具有惩罚性的特征,它不以非违约方遭受损失为前提。...


·员工有五险工伤怎么赔偿?
    员工有五险工伤怎么赔偿?员工有五险的工伤赔偿,可以由单位在事故后30天内向劳动局申报工伤,有工伤认定书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然后由工伤保险机构赔偿。如果单位在30天内没有申报:工伤职工个人应在事故后一年内向所在地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拿到工伤认定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有鉴定结果后按伤残等级向工伤保险机构申请赔偿。如果单位没为职工交工伤险:由单位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标准进行赔偿,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


·尘肺病的工伤认定流程是怎样的?
    有的职业在工作的过程中,时间久了可能会得尘肺病,比如教师经常使用粉笔,粉刷工粉刷等等,那么在工作过程中得了尘肺病如果可以进行工伤认定的话,那么尘肺病的工伤认定流程是怎样的呢?今天跟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尘肺病的工伤认定流程是怎样的 一、法律规定的职业病包括哪些? 根据我国《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卫生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下发了关于印发《职业病目录》的通知。国家规定的纳入职业病范围的职业病...


·工伤鉴定等级书补办程序是怎样的?
    工伤鉴定是指员工发生工伤之后对员工进行的伤残等级鉴定。我们知道 ,员工工伤之后会获得工伤保险的赔偿,而赔偿数额会根据鉴定机构出具的工伤鉴定等级书获得相应的赔偿。如果将该等级书不慎丢失应进行补办,那工伤鉴定等级书补办程序是怎样的?一起通过以下文章来了解一下吧。 一、工伤鉴定等级书补办程序是怎样的? 司法鉴定机构伤残鉴定意见书应当立卷归档,一般永久保存;工伤劳动能力鉴定档案保管50年。受害人伤残...


·安排员工加班是否有时间限制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用人单位可以在员工休息休假的时间,安排员工到公司加班,但此时也赋予了员工拒绝加班的权利。而要是员工也同意加班的话,此时安排员工加班是否有时间限制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安排员工加班是否有时间限制 员工加班的时间有限制性规定。班后加班是指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标准工时制的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需要,在每日工作8小时之后,安排员工加班。 《...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要提前通知吗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要提前通知吗 一、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要提前通知吗 现行法律并没有规定劳动合同期满不续签是否需要提前通知,一些地方性规定中有要求需要提前通知,因此,劳动合同期满不续签是否提前通知取决于两点:一是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是否有强制性规定需要提前通知;二是劳动合同是否约定需要提前通知。 二、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补偿的规定 1、合同到期,公司可以拒绝续签。但要支付经济补偿。 2、不代表公...


·工程质量在哪里举报,按照哪些程序处理?
    工程质量在哪里举报,按照哪些程序处理?现在很多开发商销售的都是期房,人们买到的房子仍然处于建设期间。对于业主而言,最关心的恐怕就是工程质量了。如果发现建设方偷工减料,导致工程质量出现问题,业主应该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或者投诉,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那么,工程质量在哪里举报?下面我们来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工程质量在哪里举报? 工程质量投诉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信函、电话、来访等形式反映工程质...


·发生工伤事故如何索赔
    工伤事故是在职职工因工作原因而发生的受伤事故。工伤事故会给受伤职工造成一定程度的伤害,也会相应的花销。因此,在发生工伤事故后,工伤职工可依法索赔。具体来说,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如何索赔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发生工伤事故如何索赔 1、工伤报告程序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在工伤保险机构投了工伤保险的才有这个程序。 单位应当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确诊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提...


·工程款到挂靠公司了不给钱怎么办
    工程款到挂靠公司了不给钱怎么办一、工程款到挂靠公司了不给钱怎么办?按程序和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工程款只能通过中标单位的帐户结算。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及时到法院起诉解决。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法院会依法做出判决。胜诉之后,如果对方拒绝履行的,胜诉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二、挂靠公司的规定挂靠公司是指依附于一个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一般理解为单位或个人利用其他单位的名...


·我国规定劳动合同包含试用期吗
    试用期对公司和员工本人来说是一个互相适应的阶段,公司和员工在试用期内可以相互考察,过了试用期以后,如果觉得合适的话,双方在正式的签订劳动合同就可以了。很多员工在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对于劳动合同包含试用期吗是比较关心的一个问题,实际上这本身也是非常关键的一个问题。 一、我国规定劳动合同包含试用期吗? 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并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确定试用期的长短。劳...


·当代社会,人们找工作时要考虑的因素种类繁多,这是因为不同的工
    当代社会,人们找工作时要考虑的因素种类繁多,这是因为不同的工作单位不仅提供的工资千差万别,更有五花八门的福利待遇,其中,以国家公务员为首,工资水平虽然一般,但各类福利待遇十分优惠,给日常生活给予了极大地便利。那么,我们通常所说的工资福利待遇包括哪些呢?网站我们为您答疑解惑。 一、工资福利待遇包括什么 基本月薪 :是对员工基本价值、工作表现及贡献的认同。 综合补贴 : 对员工生活方面基本需要的...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