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分子自首后会被拘留吗? 犯罪分子自首后会被拘留吗《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七)有流窜作...
·刑事诉讼流程时间是怎样规定的? 一、刑事诉讼流程时间是怎样规定的?刑事诉讼流程时间是的规定:公安机关会视情况对其进行刑事拘留,三日内提请检察院批捕,可以延长一至四日,检察院一般会在七日内决定是否批准逮捕,如果是流窜作案、结伙作案或多次作案的重大嫌疑犯,提请批准的时候可以延长至一个月。如果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不服一审的判决,可以进行上诉;如果检察院认为一审判决有错误的,也可向上一级法院提出抗诉,案件进入二审程序。二审的审判...
·犯罪得预备行为包括什么 犯罪得预备行为包括什么实施犯罪准备犯罪工具的行为。所谓犯罪工具,是指犯罪分子进行犯罪活动所用的一切器械物品。准备犯罪工具,包括制造犯罪工具、寻求犯罪工具及加工犯罪工具使之适合犯罪的需要。根据司法实践和刑法理论,可以把这类行为概括为以下几种:(1)为实施犯罪事先调查犯罪场所、时机和被害人行踪。如行为人为实施盗窃活动而事先查看银行所处的位置、保险柜放置的地方、毗邻的建筑物、逃跑的路线等。(2)准备实施...
·刑法修正案九第44条有哪些相关规定 我们每位公民都应该知法懂法,依法办事,严格律己,那么首先就需要我们对相关法律规定有一定认识,刑法修正案九的通过,引起了很大关注,其中修改了很多内容,那么,刑法修正案九第44条有哪些具体内容呢?下面我们为您整理了相关内容。 刑法修正案九第44条的相关规定 一、将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修改为 “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
·偷沙子获利几千万怎么判刑? 偷沙子获利几千万怎么判刑?偷沙子的行为有可能会被认定为是盗窃罪,偷沙子获利几千万属于数额特别巨大且情节特别严重,故此处罚一般是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具体的处罚理由如下: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侵犯住宅罪是自诉案件吗 是的,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非法侵入住宅罪属于刑事诉讼法第170条规定的第二类自诉案件,即“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换言之,如果检察院对于非法侵入住宅案未提起公诉,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侵害人已构成犯罪,则可以自诉人的身份,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法院应当依法受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
·刑事立案民事诉讼时效中断可以吗? 刑事立案民事诉讼时效中断可以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具体情形主要有: 1、提起诉讼。 2、申请仲裁。 3、申请支付令。 4、申请破产、申报破产债权。 5、为主张权利而申请宣告义务人失踪或死亡。 6、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诉前临时禁令等诉前措施...
·构成危险驾驶罪可以缓刑吗 一般机动车驾驶人员在醉酒的情况下依然开车上路的话,则这样的情况一方面属于严重的交通违章行为,另一方面也是会被认定为刑事犯罪的,即危险驾驶罪。自然此时刑事方面的处罚就会比交通行政方面的处罚重。我们知道法官在对刑事案件判刑处罚的时候,很多时候会同时宣告适用缓刑,那么危险驾驶罪可以缓刑吗?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危险驾驶罪可以缓刑吗 辩护人可以为被告人做缓刑辩护。但是,危险驾驶罪能判缓刑吗,要...
·认罪供词的意思是什么? 认罪供词的意思是什么?认罪供词的意思是:指刑事被告人就其被指控的犯罪行为以口头或书面所作的陈述。书面的供词一般也叫供状。犯罪嫌疑人在认罪的过程中陈述了对侦破案件有关键性作用的陈词的,或者以口述或者书面的形式做出的陈述,叫做供词。犯罪嫌疑人的供词是破获案件最重要的因素。二、认罪的概念是什么认罪是罪犯承认犯罪事实,并对其违法性、社会危害性和应受惩罚性产生合乎行刑目的的认识。从认识的内容和程度来看,包括...
·开设赌场罪做无罪辩护的原则是什么? 一、开设赌场罪做无罪辩护的原则是什么?1、熟悉案情熟悉案情要求律师特别熟知和掌握案件整个情况,熟悉其的发生、发展和结果。熟知被告人具有哪些无罪的事实和情节。只有做到熟悉案情基础上,才能结合法理和法律对案情进一步地研究分折,决定是否为被告人作无罪辩护,如果决定为被告人作无罪辩护,那么就要进一步分析如何其作无罪辩护。熟悉案情除了要求律师要仔细查阅案卷,会见被告人外,还要特别强调律师要认真进行调查取证,...
·轻微贩毒可以缓刑吗 轻微贩毒可以缓刑吗 贩卖毒品罪:以买卖获取利益为目的而收买毒品的行为,不论毒品数量多少都应当给以刑事处罚。哪些属于贩卖毒品的行为呢? 1.无论毒品是买入的还是其他途径得来的,卖出后得到利益的; 2.同时制造和销售毒品的; 3.利用毒品抵销费用和债务的; 4.买方以信用为基础,卖方先让买方取走毒品,然后在规定日期付款或者分期付款的形式付清毒资的过程; 5.就算当事人没有直接参与买卖,但是...
·假想防卫成立什么罪名? 假想防卫成立什么罪名?(1)行为人应当预见到没有不法侵害而没有预见,造成危害结果,应负过失犯罪的刑事责任;(2)行为人由于不能预见的原因引起了防卫行为,而在防卫过程中从使用的工具、打击的部位、造成的后果显属不当,叫“假想防卫过当”,行为人应当对过当的结果负责,可以比照防卫过当来处理。责任比第一种轻一点;(3)主观条件的限制,行为人不可能预见到,所采取的手段方法也无不当之处,应属于“意外事件”;(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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