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自己吸毒属于违法还是犯罪

您都有目共睹,我国对毒品的打击其实是很严的,其中甚至规定了一些毒品行为,如容留他人吸毒、贩卖毒品、制造毒品等等为刑事犯罪。那其中容易他人吸毒的行为构成了刑事犯罪,那行为人自己吸毒属于违法还是犯罪呢?现在,就让本站我们来为你解答这个问题。
一般来说,吸食毒品本身不构成犯罪,但属于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可以对吸毒者进行行政拘留,对吸毒成瘾者还可以强制隔离戒毒。但强制戒毒仍属于行政处罚,不是刑事处罚。《戒毒条例》 第二十五条规定:吸毒成瘾人员有 《禁毒法》 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所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对于吸毒成瘾严重,通过社区戒毒难以戒除毒瘾的人员,县级、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可以直接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吸毒成瘾人员自愿接受强制隔离戒毒的,经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所在地县级、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同意,可以进入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应当与其就戒毒治疗期限、戒毒治疗措施等作出约定。该条例同时规定,强制隔离戒毒的期限为2年,自作出强制隔离戒毒决定之日起计算。被强制隔离戒毒的人员在公安机关的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执行强制隔离戒毒3个月至6个月后,转至司法行政部门的强制隔离戒毒场所继续执行强制隔离戒毒。通过上述规定可知,对一般吸毒行为的处罚是行政拘留,而对吸毒成瘾的则可以强制隔离戒毒。另外,吸毒者必然本身也持有毒品,如果持有数量过多,就可能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根据刑法及相关的司法解释,吸毒者在购买、运输、存储毒品过程中被抓获的,如没有证据证明被告人实施了其他毒品犯罪行为的,一般不应定罪处罚,但查获的毒品数量大的,应当以非法持有毒品罪定罪; 毒品数量未超过非法持有毒品罪最低标准的,不定罪处罚。对于以贩养吸毒的人,被查获的毒品数量应认定为其犯罪的数量,但量刑时应考虑被告人吸食毒品的情节。有证据证明行为人不以牟利为目的,为他人代购仅用于吸食的毒品,毒品数量超过刑法第三百四十八条规定的最低数量标准的,对托购者、代购者应以非法持有毒品罪定罪。代购者从中牟利,变相加价贩卖毒品的,对代购者应以贩卖毒品罪定罪。所以,吸毒者一般不构成犯罪,但是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可能会受到行政拘留。但吸毒者必然本身也持有毒品,如果持有数量过多,就可能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很明显,如果行为人只是自己单纯的吸毒,并且此时持有毒品的数量不多,则不构成犯罪,只能按照一般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理。不过,在吸毒的同时,很有可能持有毒品的数量比较多,这种情况下就会被认定为非法持有毒品罪。



相关内容:

·组织卖淫罪可以监外执行吗
    监外执行的意思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不宜收监执行而采用在在监外执行刑罚的一种执行方法。并不是所有的犯罪分子都可以适用监外执行,那么组织卖淫罪可以监外执行吗?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组织卖淫罪可以监外执行吗 《刑事诉讼法》第254条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


·非法吸收资金是不是非法集资诈骗罪?
    有很多企业以高回报为诱饵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这里的吸收资金有分为私募和非法集资,我国目前对这两者的界限不明,不过,对于非法吸收资金的行为就属于诈骗。下面是吸收资金是不是非法集资诈骗罪的具体解释?请随我们一起来看一下。 非法吸收资金是不是非法集资诈骗罪? ? 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一)、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


·如果缓刑中被行政拘留缓刑会被取消吗?
    如果缓刑中被行政拘留缓刑会被取消吗? 民事主体在实施了犯罪行为之后,人民检察院会按照既定的法律规范,判处处罚,对于民事主体个人来说,若确定自己已经满足了申请缓刑的条件,就可以向有关机构提出缓刑的请求,只要满足条件,一般是会被受理的,如果缓刑中被行政拘留缓刑会被取消吗? 一、如果缓刑中被行政拘留缓刑会被取消吗? 根据《刑法》第七十七条的有关规定,缓刑期间被行政拘留的,缓刑不会被撤销。《刑法》第...


·刑诉法163条规定宣告判决后要送出什么文件?
    刑诉法163条规定在法庭上宣告判决的,需要送判决书给当事人所在的单位或是当地派出所,但不会送到当事人家人手中。代理人、检察院也会收到判决书。判决书分为一审和二审,当事人若是不服判决结果,可请律师协助向原审法院或更高级的法院提起上诉。那么判决书都包括哪些内容呢?以下是有关资料: 一、第一百六十三条法规 第一百六十三条宣告判决 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在五日以内将判决书送达...


·遗弃罪是真正不作为犯罪吗?
    遗弃罪是真正不作为犯罪吗?1、遗弃罪是纯正不作为犯罪。遗弃本身是犯罪人对自己应尽义务的推诿、不履行,是一种放任遗弃对象处于生活无助状态的犯罪心里,其没有主动实施特定加害行为(或者刑法上的加害行为)的意思,故不是作为。如老人瘫痪而独自在家,子女明知而不去履行赡养义务。2、如果行为人故意抛弃不能独立生活的抚养义务人,导致其身体、生命遭受损害的,可构成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例如:父母将尚在襁褓中的婴儿...


·诈骗6万可以缓刑多久
    诈骗6万初犯不可以判缓刑。诈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诈骗犯罪6万元,构成诈骗金额“”数额巨大“,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不符合判缓刑的条件。如果退赔诈骗的6万,认罪态度较好,获得被害人书面谅解,可能获得最低起刑点。《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


·2023嫖娼派出所拘留多久
    嫖娼派出所拘留多久嫖娼被抓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卖淫、嫖娼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第六十七条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


·我国所规定的诽谤罪如何赔偿?
    一、诽谤罪怎么赔偿 赔偿涉及到民事问题,具体的赔偿标准是根据精神受到损失的情况来确定的。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1、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2、犯本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这里所谓“告诉的才处理”,是指犯诽谤罪,被害人告发的,法院才受理,否则不受理。“严重危...


·涉黑判刑可以缓刑吗
    不一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


·怎么样判断是否构成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1、客体要件。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客体是所侵害的社会关系,即社会治安管理秩序。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组织、领导和积极参加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的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行为。所谓组织黑社会性质组织,是指行为人为了实施其违法犯罪的目的,为首发起、纠集和组织有共同目的人,建立黑社会性质组...


·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刑事处罚措施是什么?
    无线电设备在我国属于管制物品,使用者必须得到有关单位的批准才行,而且要严格按照要求使用。如果使用者违规操作,扰乱无线电通讯,带来严重后果的,要承担法律责任,会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那么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刑事处罚措施是什么?我们跟随我们具体了解下吧。 一、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刑事处罚措施是什么? 刑法第二百八十八条:违反国家规定,擅自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或者擅自使用无线电频率,干扰...


·《刑法》犯罪构成四要素是指哪些
    《刑法》犯罪构成四要素是指哪些?(1)犯罪主体,指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实施危害社会行为的人,单位也可以成为部分犯罪的主体。(2)犯罪客体,指我国刑法所保护而为犯罪行为所侵害的社会关系。(3)犯罪的主观方面,指犯罪主体对其实施的危害行为及危害结果所抱得心理态度,包括犯罪目的和主观罪过等要素。(4)犯罪客观方面,指犯罪活动在客观上的外在表现,包括危害行为、危害结果、因果关系等要素。二、...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