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离婚房产过户手续分以下两种情况:

离婚房产过户手续分以下两种情况:

(一)夫妻离婚涉及房屋转移的,一般由双方共同申请登记。
需要提交以下资料:房产证;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协议离婚的提交,离婚证及复印件,离婚财产归属协议,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的,需要提交经公证的离婚财产归属协议;法院判决离婚的提交生效的法院判决书及复印件,判决书中明确房产归属的可由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
(二)对于离婚房产过户中,需要办理析产登记。
夫妻离婚析产并不需要办理多少手续,只需按照房管局有关规定办理离婚析产登记。析产登记是一种常见的房屋登记种类,与继承登记及赠与登记也有一定的区别。析产登记主要适用于离婚析产。顾名思义,离婚析产是夫妻双方因离婚后彼此就个人对房屋所占的份额进行转移的一种登记手续。按照有关规定,双方免收交易税费。办理离婚析产登记的必备资料:1、离婚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或离婚证;2、房地产证(如有共有证的,包括共有证);3、申请人的身份证明;4、房地产登记申请书;5、委托书。析产基本步骤:1、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 (注:如有离婚判决书的话则无需办理公证);2、到交易中心办理转绘;3、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4、办理析产登记手续并缴交登记费;5、取证。
二、离婚房屋过户手续费:
税类:1、契税按产价百分之二;2、印花税按产价万分之五。费类:1、登记费80。00元;2、交易手续费百分之二(按产价);3、工本费20。00元
三、相关政策对离婚房产过户的规定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离婚后房屋权属变化是否征收契税的批复》【国税函[1999]391号】的规定,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共有房屋属共同共有财产。因夫妻财产分割而将原共有房屋产权归属一方,是房产共有权的变动而不是现行契税政策规定征税的房屋产权转移行为。因此,离婚后原共有房屋产权的归属人不缴纳契税。国家税务总局2009年8月17日颁发《关于明确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执行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121号】明确:通过离婚析产的方式分割房屋产权是夫妻双方对共同共有财产的处置,个人因离婚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转让离婚析产房屋所取得的收入,允许扣除其相应的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余额按照规定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其相应的财产原值,为房屋初次购置全部原值和相关税费之和乘以转让者占房屋所有权的比例。个人转让离婚析产房屋所取得的收入,符合家庭生活自用五年以上唯一住房的,可以申请免征个人所得税,其购置时间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税收政策执行中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172号)执行。可以知道,房产需要过户,双方当事人都需要提出登记请求,请求审核通过之后,需要办理产析登记。为了节省时间,在办理相关手续之前,可以向办理机构询问需要准备的材料,然后再按照流程进行办理。



相关内容:

·购房认购协议书违约金规定是什么?
    购房认购协议书违约金规定是什么?购房认购协议书违约金规定是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二、合同法第十七条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


·农村房屋拆迁补偿,农村户口和非农户口有哪些区别?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农村的宅基地所有权是归属于农村集体经济所有的,所以不能购买卖,但是在宅基地上所建造的房屋是可以买卖的。那么关于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是怎么规定的呢?一、农村房屋拆迁补偿,农村户口和非农户口有哪些区别?  1、农村房屋拆迁,是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适用《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因此应当对农业户口人员给予安置补助,非农业户口人员一般没有农村村民资格,不能享受农村村民待遇,因而不能得到农业人口...


·二手房市场也逐渐在人们的视野中活跃
    二手房市场也逐渐在人们的视野中活跃,得到人们的青睐,相比较商品房更经济实惠,在人们的购买力范围内。但我们在进行二手房交易的时候,要仔细,注意细节,在签署合同的时候注意各项事项,不然会有所损失。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二手房买卖定金合同范本。 二手房买卖定金合同范本: 甲方:(出售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预购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


·二房东有权起诉租客吗?
    二房东有权起诉租客吗?二房东是有权利起诉租客的,房屋租赁起诉的流程是:1、告向法院起诉,应递交起诉状和有关的证据材料,并按照被告人数递交起诉状副本和证据副本,并且把准备好的材料提交上去。2、立案庭负责立案的法官接到当事人递交的诉状后,进行认真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当即将有关信息输入微机,待庭长审批后,立即向原告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交纳诉讼费用通知。3、经审查决定立案的,当即进行排期。民...


·房屋合同违约责任条款有哪些?
    房屋合同违约责任条款有哪些? 现在买房已经不只是一种刚需,也能是一种投资,那么为了保证卖房和买房双方在交易前中后期的共同的利益保证,我们通常需要在合同中详细的注明房屋合同违约责任条款。本文就可能列出的条款做出了一个详细的解释。 房屋买卖合同当事人因违反房屋买卖合同义务依法应当承担的责任,即为房屋买卖合同中的违约责任。 房屋买卖合同的违约条款主要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章 违...


·婚前购买的房屋结婚后房本加名字可以吗?
    婚前购买的房屋结婚后房本加名字可以吗?1、婚前购买的房屋结婚后房本加名字是可以的,这是由于任何人都是有处分自己财产的权利的。首先购房是婚前行为,所以该房产为个人财产,所以这种情况下,给配偶加名字,确实要再收契税。由于属婚前财产的产权证加配偶名字的,是婚前个人单独所有的房产,部分产权份额转移给配偶,按转移登记(赠与)收取契税、交易手续费、合同印花税、印花税(权证)、房屋登记费。至于收费标准每个地方的...


·一、签订买卖合同后买房毁约的违约金标准是多少?
    一、签订买卖合同后买房毁约的违约金标准是多少? 房屋买卖合同的违约金标准没有统一规律,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的。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所以,违约金具有惩罚性的特征,它不以非违约方遭受损失为...


·婚后老人给儿子买房算是夫妻共有财产么除非加了儿媳名字
    婚后老人给儿子买房算是夫妻共有财产么除非加了儿媳名字,或男方父母明确表示这是赠与小夫妻的共同财产,否则就是儿子的个人财产。只写儿子一人名的话,不管是全款,还是首付,都是儿子的个人财产。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


·买房一次性付款流程及注意事项有哪些?
    买房是国人一生中必不可少的一个大事之一。买房一次性付款既可以免除高额的利息,又可以享受开发商给与的优惠,同时又可以减去一系列麻烦,可谓是一举多得。那么买房一次性付款流程及注意事项有哪些?将在下文中为您进行详细介绍。 一、决定一次性付款买房前需要注意的事项: 1、判断开发商的实力及楼盘的合法性 业内专家分析说,国内的房地产业刚刚起步,许多开发商的实力和经验可能会比较有限,您在买房时,在考察开...


·房产使用权赠与合同的范本
    房产使用权赠与合同的范本 房产使用权赠与合同 范本: 甲方(土地方)身份证号:联系方式: 乙方(出资方)身份证号:联系方式:丙方(承建方)身份证号:联系方式: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的原则,在平等协商、达成一 致的基础上,就房屋使用权转让事宜订立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背景情况 甲方通过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产继承税费最新规定是什么?
    房产继承税费最新规定是什么? 很多城市家庭,父母去世后,都会留下一套房产,这属于遗产,应该按照遗嘱分配,或者按照继承法的规定由第一顺序继承人分配。房产继承会涉及到过户手续,将房子过户到有继承权的家庭成员名下。而房产过户会产生一些税费。那么,房产继承税费最新规定是什么?下面我们通过本文了解下。 一、房产继承税费最新规定是什么? 房产继承税费是指税务机关征收的,按照《继承法》的规定,把被继承人所...


·二手房买卖合同必备条款是什么
    目前国家尚未出台二手房买卖的格式合同,一般的二手房买卖合同都是由当事人自己协商议定,当然也会适当的参考一下《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内容。而对于二手房买卖合同必备条款其实也是可以参考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必备条款进行约定的,下面我们就来告诉您二手房买卖合同必备条款都有哪些吧。 一、二手房买卖合同必备条款是什么 依据我国《合同法》及业务实践,下列内容在一份二手房买卖合同中是必不可少的: 1、当事人的名称或姓...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